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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到底是不是“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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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無“民族”意識,何來“民族英雄”?梁啓超等人相信“民族主義救中國”,遂引進、宣傳近代“民族”概念先秦歷史文獻中沒有“民族”這個詞彙。先秦時代所謂的“族”,多指以血緣關係爲紐帶的氏族、部族、宗族。《左傳》中說:“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楚雖大,非吾族也”,所指乃是宗族、部族。先秦之後、晚清之前的歷史文獻中,“民族”一詞仍極少出現,即便偶有特例,也與近代“民族”概念毫無關係,如《永樂大典鬼谷分定經》裏說:“貴人皆仰,民族皆歡”,仍是宗族之意。

“民族”一詞被大量使用,始於20世紀初。金觀濤教授利用其容量達一億兩千萬字的“中國近現代思想史專業數據庫(1830-1930)”,對這段時期“民族”一詞的使用頻率進行了搜索統計,結果顯示:“該詞在19世紀文獻中極少使用,……到1900年後纔開始出現井噴之勢”——這場“井噴”,其實是梁啓超等人掀起“史界革命”的結果。“史界革命”的目的,是要將傳統中國打造成新的西方式的“民族主義中國”,正如梁啓超所言:“今日吾中國最急者……民族建國問題而已”,而要“民族建國”,就必須通過新的歷史教育,在國民心中植下“民族主義”意識:“嗚呼,史界革命不起,則吾國遂不可救。悠悠萬事,惟此爲大!”梁氏的倡議得到了大批學者和知識分子的響應,尤以有留日背景的革命黨人最爲積極——這也在情理之中,梁氏的“民族”、“民族主義”概念,本就直接舶自日本學者。

岳飛到底是不是“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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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即便從日本舶來了具有近代意義的“民族”、“民族主義”概念,當時的知識分子也未必能夠準確理解其意義,將“種族”等同於“民族”者大有人在,宋教仁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爲激勵國人的“民族主義自豪感”,宋教仁曾寫有《漢族侵略史》一書,歷數“漢族”歷史上侵略“外族”獲得勝利的光輝事蹟,按宋氏的理解,所謂“漢族”,乃是一種以黃帝爲共同祖先的“血族”,如此強調血緣和血統,實是把“種族”當成了“民族”。爲振奮“民族精神”,宋氏還在書中竭力論證“漢族”是從西方遷徙而來,與當時強盛的西方國家在種族上同源,證據之一是中國的六十甲子、天干地支這些名號,都是沿用了“西方文字之音”。當時許多學者與宋氏持相似論調,如章太炎公開宣揚“漢族”來自巴比倫,梁啓超、劉師培等人到處講“世界人種之開化,皆始於帕米爾高原”,從帕米爾高原東遷的一支,形成“漢族”;西遷的一支,則是當今西方強盛民族的祖先,東西同源同種,所以中國不是“劣等民族”。這種沒有學術支撐,但卻有現實政治意義的宣傳,在清末民初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以至於1915年袁世凱制定的國歌裏,還有“華胄從來崑崙顛”的歌詞。

岳飛也是直到這個時候,才因現實需要被冠以“民族英雄”的頭銜清末“史界革命”的直接成果,是打造出了一套自黃帝到洪秀全、傳承有序的“民族英雄譜系”。岳飛自然也是這譜系中至關重要的一環。當時文章,對岳飛多冠之以“中國民族主義第一偉人”、“中國民族排外第一偉人”等尊稱,說他“轟轟烈烈,手刃外種、口嚼外種、足踢外種,至死不變”,實乃“宗尚民族主義之一絕大偉人”,且“爲種魂、爲國魂、爲中國民族之天神”,在眼下“茫茫黃帝之血裔、莽莽神州之輿圖”被異種之人盤踞之際,頂禮膜拜岳飛這位“嗜殺異種如命之偉人”,乃是不可須臾稍緩的當務之急;甚至說“吾寧夭折早亡,以見我廓清胡虜、志復中原的民族偉人岳飛”。其餘如文天祥、史可法、鄭成功等,都是當時知識分子致力宣傳的重點“民族英雄”。而在此之前,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這些歷史人物的標籤普遍是“忠臣義士”。

但“民族主義救中國”本是晚清知識分子病急亂投醫的結果,帶有強烈的現實功利色彩,加之梁啓超、宋教仁等人自身對“民族”、“民族主義”的認知並不到位,故而所謂“中國民族主義第一偉人”,在知識分子們的描述下,更像是“中國種族主義第一偉人”。在當時沛然莫御的岳飛崇拜浪潮中,蔣智由算是比較理性的一個。他曾撰文指出,岳飛抗金成績有限,“不過有數次戰勝之功,而克復土地數處而已”,所謂直搗黃龍,恢復故土,不過是“一將來之空想”,後人對其戰績的崇拜,不過是“轟動於虛聲,而非事實”;但即便如蔣智由這般理性之人,也誤把“種族”等同成了“民族”,他在文章中說,國人之所以崇拜岳飛,正說明國人天然存在一種“種族之見”,只要激發出這種“種族之見”,則“我種人必有恢復神州之一日,而東亞大陸必歸於我種人爲之主”。上段所引資料中頻繁出現的“外種”、“血裔”、“ 異種”、“ 胡虜”等字眼,無疑也很能說明這一點。

綜上所述,1、古代中國沒有“民族”、“民族主義”概念,古人也沒有“民族”意識,自然也不可能存在什麼“民族英雄”;2、我們今天熟知的“民族英雄譜系”,是晚清知識分子出於現實政治需要新造出來的,且多臆斷,缺乏學術根據;3、晚清知識分子對“民族主義”的理解更近於“種族主義”,對岳飛“民族英雄”光環的描述,也更近似“種族英雄”。4、中國可以有“民族英雄”,但須在“民族主義”意識普及的近代尋找。02即便以“國家英雄”來審視岳飛,也尚有可議之處岳家軍的戰績,正史中存在太多誇張,譬如“朱仙鎮大捷”就並不存在岳飛不是“民族英雄”,也不是晚清知識分子所誤解的“種族英雄”,至多可爲“國家英雄”。但即便是“國家英雄”,也尚有可議之處。岳飛畢生從軍,其岳家軍固然是南宋政權一支極重要的國防力量,但同時,因其“家軍”性質,也長期是對南宋政權的一種潛在威脅。

毋庸置疑,岳家軍在對外抵抗金人入侵,對內平息武裝動亂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但這作用,正史中即已有太多誇張——據宋史學家、《岳飛傳》作者鄧廣銘先生考證結論,《宋史·岳飛傳》所載岳家軍最輝煌的“朱仙鎮大捷”——大破“柺子馬”,擊潰金兀朮10萬大軍,其實根本不存在,實屬岳飛之孫岳珂杜撰,元代編纂《宋史》,直接照抄了岳珂的說法。事實上,“岳飛和岳家軍中的任何一支部隊全不曾到過朱仙鎮”。《宋史·岳飛傳》還說,“朱仙鎮大捷”後,朝廷一日之內用“十二道金牌”命岳飛班師,導致伐金大業功敗垂成。

岳飛到底是不是“民族英雄”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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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道金牌”之說,也已被鄧廣銘先生的詳細考證所否定。(具體見《〈鄂王行實編年〉中所記朱仙鎮之捷及有關岳飛奉詔班師諸事考辨》,收錄於《鄧廣銘治史叢稿》)赫赫有名的“朱仙鎮大捷”尚且子虛烏有,其他抗金事蹟,更未必全然屬實,譬如八字軍統帥王彥攻拔新鄉城的戰功,就被岳珂移花接木算在了岳飛名下,《宋史·岳飛傳》亦照抄不誤。

正史既已如此誇張而難盡信,《說岳全傳》一類文藝作品,自然更無討論的價值。但最關鍵的問題還不在此,而在於:雖然後世不少人堅持認爲若岳飛不死,則伐金大業可成——《宋史·岳飛傳》的撰寫者最爲典型,他的觀點是:“飛與檜勢不兩立,使飛得志,則金仇可復,宋恥可雪;檜得志,則飛有死而已……高宗忍自棄其中原,故忍殺飛”——但若回到南宋初年真實的歷史情境之中,岳家軍的解散,實可謂朝野內外的一致願望。

包括岳家軍在內的“家軍”體制嚴重威脅到了南宋政權的軍事和財政安全南宋自北宋的瓦礫間重建的過程中,形成了以張俊、劉光世、韓世忠、岳飛、吳玠吳璘兄弟爲統帥的“五大家軍”。“五大家軍”與高宗的禁衛軍一起,組成了南宋政權的基本國防力量。宋高宗四處流亡之時,家軍體制對抵抗金軍入侵,確實自主發揮了不少的作用。但隨着高宗新政權日趨正規和穩定,家軍體制的負面作用越來越顯著,最要害者有二:1、家軍之間嚴格劃分界限,彼此猜忌,聯合作戰時往往互拖後腿,主戰派宰相趙鼎將家軍之間的關係形容爲“相視如仇讎,相防如盜賊”,實際上削弱了南宋的整體國防力量;2、家軍壟斷了其轄地內的稅賦乃至釀酒等商業活動,妨害了南宋政權的財政統一。

無論是傳統帝制國家,還是現代民主國家,在軍隊國家化這個問題上,立場其實都一樣;在軍隊須由國家財政供養、而不能由軍隊自行徵稅或經商解決這個問題上,立場也相差無幾。具體到南宋政權,要想解決這兩個問題,就必須改革家軍體制。但難度也可想而知——傅慶是岳飛麾下的一員猛將,屢立戰功,但因與岳飛個人關係不睦,曾流露出想要轉調到劉光世麾下的意思,岳飛獲悉後,即毫不猶豫地設計斬殺了傅慶。此例可見趙鼎所謂家軍與家軍之間“相視如仇讎,相防如盜賊”,絕非虛言。家軍與朝廷之間的關係,也相當緊張。紹興六年,主戰派宰相張浚曾希望組織各家軍在淮北發動攻勢,結果,張俊非但拒絕派兵前來,而且四處宣揚韓世忠要趁機吞併他;稍後,張浚又計劃在淮南組織一次由張家軍、劉家軍和御營楊沂中軍的三軍聯合出擊,結果劉光世拒不合作,先以糧草不足搪塞,張浚遷就送去糧草後,劉光世又不遵號令,當楊沂中軍抵達指定位置時,他卻已早早從前線撤了下來,所謂三軍聯合出擊,也就成了空談。

岳家軍也同樣被當時的主流輿論認爲不願意與朝廷合作。紹興七年,張浚曾打算征討僞齊收復中原,因此與四大家軍統帥——張俊、韓世忠、劉光世、岳飛,在龜山舉行高級軍事會議。統帥們的態度迥異,“劉光世請守,韓世忠請進兵,張俊曰都督欲戰則戰,欲守則守。惟岳飛獨以爲不可用兵,浚再三問之,飛堅執不可之說。浚以飛爲玩寇,議不協而罷”——誠如日本學者寺地遵所言:“張浚揭大義名分,主張恢復中原,然而不論他如何鼓舞,四大將仍各懷異志,岳飛明白表示反對,劉光世、張俊則消極抵制,都不願與張浚合作。”

河南湯陰岳飛廟,“忠孝”二字是岳飛帝制時代的身後形象。但在生前,高宗及士大夫多指責岳飛“跋扈”。

解散岳家軍,不但是主和派秦檜的意見,也是主戰派張浚、趙鼎等人的意見了解到上述背景,即不難發現,把岳飛與秦檜之間的矛盾,當成主戰派和主和派之間的矛盾,是對南宋初年曆史的最大誤解。解決包括岳飛和岳家軍在內的“家軍問題”,早在秦檜當政之前就已展開。動第一刀的,正是主戰派宰相張浚。龜山高級軍事會議後,張浚決定拿最爲消極避戰的劉光世軍開刀,但劉家軍甫一解散,半數以上的部隊就叛逃到了敵國。這場變故雖然暫時中止了朝廷解散家軍的步伐,但卻無疑更堅定了朝廷軍隊國家化的決心。繼任的另一位主戰派宰相趙鼎,有鑑於直接炒掉家軍領袖的教訓,採取了更爲隱蔽的手段——“撫循偏裨”,即獎掖家軍中的偏將,鼓勵他們從家軍中獨立出來,進而使整個家軍解體。但這一手段效果甚微,張俊等家軍統帥有所防備,並提出抗議,使得朝廷“終不能得其柄”;家軍統帥們繼續我行我素,張俊在紹興八年擅自將軍隊從前線撤回皇帝所在的後方,各方震動,幾乎釀成兵變,但“朝廷亦不能詰”;同年,岳飛向高宗要求增兵時,高宗的回答很明確:現在家軍規模過大,已是尾大不掉,與其增兵給大將們,不如另設直屬中央政府的新部隊。

岳飛到底是不是“民族英雄”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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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趙鼎之後出任宰相的秦檜,終於在紹興十一年成功解散了三大家軍。秦檜賴以取得成功的手段有三:1、借戰事大捷之機,加授各家軍統帥中央最高軍事長官(樞密使、樞密副使)頭銜;2、繼續推行“撫循偏裨”政策;3、也是最重要的一招,秦檜以獨掌兵權爲誘餌賄賂張俊,麻痹張俊戒心的同時,也離間了家軍之間的統一戰線,秦檜後來拒絕兌現承諾,已失兵權的張俊也無可奈何。具體到岳家軍,之所以能夠被和平解散,所依賴的並非岳飛個人的剋制或者深明大義,而在於軍中將校不堪重壓,期待獨立已久,正如南宋人周密所言:家軍中諸將校苦戰多年,許多人已做到按察使這樣的高官,但他們出自行伍,必須父事家軍大將,見家軍大將常不敢擡頭,這種嚴厲的等級關係甚至影響到他們的家庭。其中尤以岳家軍等級紀律最嚴,將校犯錯,大則誅殺,小則撻鞭痛毒。朝廷解散家軍、將其全部統屬御林軍的詔令下達後,“諸校新免所隸事,或許自結知天子,人人便寬喜共命”,將校們既能夠免除家軍統帥的壓迫,更能由家臣升格爲天子之臣,喜而從命,是很自然的事情。

張浚和趙鼎,是南宋初年著名的主戰派宰相,自張浚到趙鼎到秦檜,他們任期內最重要的工作,即解散家軍使之國家化。也就是說,岳飛與主和派秦檜之間的矛盾,同時也存在於岳飛與主戰派張浚、趙鼎之間。解散岳家軍,在當日實乃衆望所歸之事。即如金人,也承認解散家軍之後,南宋的國防力量整體上了一個臺階,再難採取利用家軍嫌隙各個擊破的戰術。岳家軍的資產也很值得一提。高宗曾透露其總資產高達2000萬貫,而據派去處理岳家軍資產的鮑琚的統計,岳家軍的主要財源有三:每年可收160多萬貫錢的14個酒庫;每年可收41萬多貫的博易場等,以及每年可收稻穀18萬石的田產——而在高宗初年,每年財政收入尚不足1000萬貫。高宗末年,年財政收入激增至6400萬貫,其中很大一部分來自對家軍的接收。不解散家軍,則南宋政權也無法建立起自己完整的財政體系。

綜上所述:1、岳家軍的對金戰績頗多誇張,其主戰態度也並非始終如一;2、從南宋的國家利益考慮,岳家軍應該被解散,其解散也是衆望所歸;3、岳飛本人並無主動促成家軍國家化的任何意願,考慮到戰爭是家軍存在的必要前提,岳飛的主戰立場多少與此有關;4、岳飛之死,不是岳飛與秦檜之間矛盾的結果,更不是主戰派與主和派之間矛盾的結果,而是家軍私有化和國有化之間矛盾的結果。

結語廓清岳飛的歷史本相,應該會有助於修正我們某些簡單粗暴的歷史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