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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文王是佮創立縣制的?他採取了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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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文王,羋姓,熊氏,名貲,楚武王之子,母鄧曼。是春秋時期楚國國君,在位共13年。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公元前690年,楚武王死於伐隨途中。次年,熊貲繼位,是爲楚文王。楚文王早年受過嚴格教育,他的師傅是從申國請來的,史稱“保申”。因楚武王在位長達51年,所以楚文王繼位時已人到中年,其性格是鋒芒畢露的。《楚史》記載:“楚文王所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遷都於郢(今宜城楚皇城),也許這是楚武王的遺命而由楚文王付諸實施的。”《古代荊楚地理新探》稱:“或正式都郢乃在此時(楚文王元年),而事實的遷郢則在十年前(武王晚期,公元前703至前699年)”。

楚文王是佮創立縣制的?他採取了哪些措施?

創立縣制

背景

楚國是中國最早創立縣制的諸侯國家。它突破商周以來的分封制的成規,開秦以後郡縣制的先河。分封制是中國古代君主分封諸侯的制度,周滅商後,大規模以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王室子弟和功臣及上古帝王后裔,諸侯在其封國內有世襲的統治權,對天子有服從命令、定期朝貢和提供軍賦、力役的責任。

隨着時間的推移,血緣的疏遠,聯繫的減少,西周後期至東周初葉,諸侯與周王朝的關係已經發生變化,諸侯的威權日重,周王的權力被逐漸架空,諸侯們尾大不掉,藐視王室,如申伯聯絡犬戎,攻打周幽王。鄭莊公向周天子動武,射傷周桓王。而南方諸侯楚國,連最廉價的貢品苞茅草也長期不按規定進貢。中央政權,名存實亡。分封制阻礙歷史的發展與社會的進步。

楚人在向江漢發展中,征服了一些小國。因此,是繼續讓這些被征服的小國統治者繼續統治,成爲楚國的國中之國,還是將原來的統治者(貴族)遷出,由楚王派人進行管理,成爲楚國的一級地方政權呢?楚人吸取周朝分封制的教訓,改間接統治爲直接管理。首見於史籍的是楚武王滅權(今湖北荊門市)之後,設權爲縣,並派大夫鬥緡爲縣公(長),出現縣制的雛形。公元前687年,楚文王伐申(今河南南陽),申國的國君原是周宣王的大舅。服申之後,楚文王曾想復申之國,使之與楚結盟。但令尹彭仲爽從分封制的歷史教訓與申的地理位置考慮,建議楚文王滅申而設縣。之後滅掉息國(今河南省息縣)而設縣。楚國的縣制由此真正開始。

申、息北接中原,東連淮夷,正是楚國的北疆門戶,是懸於楚國門之外的邊防要塞和楚國揮師北進中原的橋頭堡。

楚文王以後,楚國在被滅的國家設縣的,有史可稽的有20處,其地點大多是在楚長城方城以外。楚莊王縣沈(今河南平輿)。楚靈王縣陳(今河南淮陽)、蔡(今河南上蔡)、東不羹(今河南襄城)、西不羹(今河南舞陽)。楚平王縣城父(今河南寶丰)。楚惠王縣葉(今河南葉縣)。這些縣都在淮北,在從西向東的一條線上,構成一道中原防線。

楚文王是佮創立縣制的?他採取了哪些措施? 第2張

措施

一是建立大城。楚靈王大城陳、蔡、不羹,一個縣的田賦,能有兵車千乘,可見其人口之衆多,生產力之發展。在這些大城周圍,還築有許多衛星城以作拱衛。明代周聖楷《楚寶》記載:“楚方城之外,別有萬城,是時楚爭霸中,多築列城於北方以逼華夏。”他又引楚唐勒的話:“我是楚也,世霸南土,勿越以至葉垂(葉縣),宏境萬里,故號萬城是也。”

二是選拔優秀官員,擔任縣公縣尹。楚共王時,派德才兼備的鐘儀爲鄖公。楚靈王選派曾經用劍追趕過他,且直言不諱,性格剛強的穿封戍爲陳公。楚平王選派公忠不私的奮揚爲城父司馬。楚惠王選派名臣沈諸樑爲葉公。戰國時期,楚悼王派吳起爲宛守,楚考烈王派荀卿爲蘭陵令。這些地方官長,除了致力治理縣政外,還對楚國的穩定與發展作了重要的貢獻。

三是規範縣、郡的權力範圍與工作職能。戰國時,楚國還設過郡,郡設在邊境。郡是在邊事緊急的情況下臨時設置的,如改處於秦楚邊境的新城縣爲郡,如改封春申君,因原封地“淮北十二縣邊齊,其事急”。聯十二縣爲郡。郡的權力與職能和縣有所區別。縣尹的權力有限定,必須聽命於代表楚王行使中央政府權力的令尹。如《淮南子》:“子發爲上蔡令,民有罪當刑,獄斷論定,決於令尹前。”楚國的縣邑之獄,令尹親斷;邑官之責,令尹親察。可見楚國的中央地方形成了一套較爲系統的行政管理機構與管理措施。

四是加強郢都與各縣城的水陸交通建設。楚國志在中原,爲了便於車馬行進,在文王縣申、息後,就修建了從郢至申的馹道,到楚靈王時,郢都已有驛道通到豫皖交界處,即楚國在淮北一帶的中原防線,陸路貫串了各大城邑。楚懷王時,鄂君啓節的商船,也溯流達河南、安徽境。

五是將滅國之民向縣邑大城遷移。楚靈王滅賴,遷賴於鄢,遷許於賴。其間公子棄疾遷許於城父。靈王又遷許、胡、沈、房、道、申於荊。楚昭王時,申公壽餘、葉公諸樑遷蔡於負函,遷方城外之人於繒關。在遷人的同時,還進行益田,如許人遷城父後,還“益以州來之田”。楚人對各縣遷人益田的目的,是要解決從郢都到前線兵站線太長的困難。以就地解決組建大兵團的兵源和就地解決糧秣供應,使中原防線更爲鞏固。這種措施,可能對後來的“屯田”、“戍邊”政策有所啓示。它既可以免除師旅長途跋涉之苦,又減少了輜重前後轉運之勞。且能對邊警作快速反應,使縣真正成爲懸於國門之外的軍事基地。

正由於楚國重視縣制的建設,就成功地實現了中央的統一與集權,使這個地方五千裏,帶甲百萬,車千乘,騎萬匹、粟支十年的泱泱南方大國,沒有出現象三家分晉,田氏代齊,三桓主魯的分裂局面。楚國不僅統一了南國山河,更融合了東夷、南越、百濮、三苗等數十個部族,爲華夏的大一統,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楚文王是佮創立縣制的?他採取了哪些措施? 第3張

特點

楚王對縣公、縣尹有任命與調遣的權力。它不是世襲之官。如楚文王首先派彭宇爲第一任申公。其後申公,屢易其姓。

楚王可以直接從縣邑徵集軍隊。如城濮之戰,楚帥子玉被晉打敗,楚成王對他說:“申、息子弟都從你而戰死,你有何面目見其父老?”可見此役的兵員,是楚王直接從申、息調出的。這是一支直屬於楚王的正規軍。

申、息之師是一支強悍的部隊,楚成王三十七年,調它去戍守商密;楚共王六年,調它去援救蔡國,抵禦晉軍。楚王對它可謂如臂使指。

楚王可以直接從縣邑徵集賦稅。設縣之後,土地佔有形式,賦稅制度都發生了變化。楚共王七年,大臣子重請求將申、息作爲賞田,申公巫臣說:“不可,申、息之所以設縣,是爲了收取賦稅,抵禦北方,要是作爲大臣的賞田,楚國中央政府就等於失去了這兩個縣邑。”可見,縣邑是楚王的直屬轄地,也是徵收賦稅的基地。

由此可見,楚國創立縣制,是把地方的政治、經濟、軍事權力都集中到國君的手中。爲全國的政令統一與中央集權開創了歷史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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