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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爲何如此懼怕李侍堯?乾隆又爲何要採取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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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貴總督李侍堯一案發生在乾隆朝,這起納賄案在朝中驚起了不小的波瀾。在整個過程中,乾隆帝表現出了極大的重視和一查到底的決心,但李侍堯的結局卻大出人的意料。這也意味着步入晚年的乾隆對官員貪污納賄的態度有所轉變,可以看成是一個政治風向標。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海寧爲何如此懼怕李侍堯?乾隆又爲何要採取保密措施?

乾隆四十五年正月二十六日和二十七日,乾隆帝連下三道諭旨:

派戶部左侍郎和珅、刑部右侍郎喀寧阿前往貴州查辦案件,與其同行的司員,均一併馳驛前往;命兵部右侍郎顏希深馳往貴州,等候和珅到達之時由其傳諭旨;諭軍機大臣嚴密稽查沿途驛站,防止透漏消息,並傳諭湖南巡撫李湖,該省去貴州的必由之路,令其派委幹員,嚴密稽查,如有私騎驛馬由北往南,便系透漏消息之人,即予截拿,審訊來歷,據實具奏。此諭由六百里加緊傳諭。

乾隆帝採取這樣嚴密的緊急措施,不是一時衝動,而是爲了要清理一件重大案件,這就是審查雲貴總督李侍堯貪贓不法之案。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

雲南糧儲道海寧因擢升按察使自滇回京,他對李侍堯的種種貪婪情形不敢據實上奏,而是在背地裏“私相議論”。乾隆帝有所風聞,兩次召見海寧詢問,但海寧始終隱匿,不敢奏出李之罪狀。乾隆帝大怒,命軍機處傳旨嚴訊,海寧這才稟明李之貪情。

海寧何以如此懼怕李侍堯?乾隆帝爲何又要採取如此嚴格的保密措施?先前的幾件大案爲何都不這樣辦理?

這些問題都集中到一點,即表明李侍堯的權勢和影響。要論起家族背景來,李侍堯確非等閒之輩。

李侍堯是八旗勳舊大臣之後,其四祖李永芳乃聞名關內外之清朝開國元勳,娶努爾哈赤之孫女,尊稱“撫順額駙”,其子霸彥以功封一等伯。李侍堯之父李元亮,官至戶部尚書。乾隆初年,李以廕生授章京,乾隆一見面就誇獎他爲“天下奇才”,立授予副都統,帝諭:“李永芳孫,安可與他漢軍相比?”

此外,李侍堯也確屬幹才,昭槤稱其“短小精幹,機警過人,凡案籍經目,終身不忘,其下屬謁見,數語即知其才。擁幾高坐,談其職肥瘠利害,動中窾要。州縣有陰事者,公即縷縷道之,如目睹其事者。”(《嘯亭雜錄》·《李昭信相公》)

這樣一個爲乾隆帝所贊獎,才幹超羣之能臣,仕途自然是一帆風順。李侍堯從副都統起,歷任工部、戶部侍郎,署廣州將軍、兩廣總督、戶部尚書、正紅旗漢軍都統、刑部尚書,三十八年升武英殿大學士,襲二等昭信伯,四十二年調雲貴總督。

海寧爲何如此懼怕李侍堯?乾隆又爲何要採取保密措施? 第2張

李侍堯在近三十年的京內外尚書、總督要職上,辦了不少事。尤其是在總督任上,政績比較顯著,被乾隆譽爲“老成能事”是督撫中佼佼者,不少大臣亦贊其“歷任封疆,實心體國,認真辦事,爲督撫中罕見。”

這樣的軍國重臣,怎能輕易扳倒?這就是爲什麼海寧不敢直奏李侍堯不法的原因。乾隆帝之所以要嚴密封鎖驛站消息,也是怕李侍堯的親朋屬員泄露消息,貽誤審案。

四十五年二月初四日,乾隆帝又諭軍機大臣:前因海寧控告李侍堯在滇各款,已派和珅、喀寧阿前往查辦。如查有實據,即傳旨將李侍堯解任,令舒常署理雲貴總督,其貴州巡撫一職,命顏希深暫行署理。

三月中,和珅、喀寧阿等奏摺到京,奏稱:李侍堯收受題升迤南道莊肇奎銀兩千兩、通判素爾方阿銀三千兩、按察使汪圻銀五千兩、臨安府知府德起銀兩千兩、東川知府張瓏銀四千兩。又於前年差家人張永受進京修屋,素爾方阿送銀五千兩,德起送銀五千兩,俱在板橋驛交於張永受。張永受供,主子發交珠子兩顆,一顆賣給昆明縣知縣,勒要銀三千兩,一顆賣給同知方洛,勒要銀兩千兩。總共贓銀三萬一千兩。

海寧爲何如此懼怕李侍堯?乾隆又爲何要採取保密措施? 第3張

對於這樣一位心腹大臣,且又是頗有政績的地方大員,乾隆帝又是如何處置的呢?

乾隆帝覽奏後於三月八日連下五道上諭:

第一道革諸犯之職。上諭說:李侍堯由將軍用至總督,歷任二十餘年,“因其才具尚優,辦事明幹,在督撫中最爲出色,遂用大學士”。李侍堯“具有天良,自應感激朕恩,奉公潔己,以圖報效……今據和珅等差奏,李侍堯身爲大學士,歷任總督,乃負恩婪索,盈千累萬,甚至向屬員變賣珠子,贓私狼藉,如此不堪,實朕夢想所不到”。

“著李侍堯革職拿問,按察使汪圻、迤南道莊肇奎、原署東川府知府張瓏、通判素爾方阿、同知方洛等,俱著革職,交於和珅,嚴審定擬具奏。”

第二道革巡撫孫士毅職。孫士毅由南巡召試中書,在軍機司員上行走,不次簡用,擢至雲南巡撫,受恩深重,乃目擊李侍堯營求受賄,贓跡累累,竟置若罔聞,隱匿不奏,經朝廷派員查辦,猶復辯言飾非。“國家設立督撫,原爲互相糾參,以維吏治而飭官方”。著孫士毅發往伊犁,自備資斧效力贖罪,以爲期隱不職者戒。

第三道委任新督撫。以奉天將軍福康安補授雲貴總督,以顏希深爲雲南巡撫。

第四道是辦案。令和珅等相關辦案人員,嚴詢李侍堯,將其所納賄之銀全部交代清楚,贓銀均籍沒入官。

第五道是查辦在京房產、土地和財產。命李侍堯之家人張永受到京後,交刑部嚴審確對。

五月初七日,因和珅等定擬李侍堯處以斬監侯,而大學士、九卿改爲斬立決。乾隆帝下諭,命各省督撫各抒己見,定擬具題。

乾隆帝這道諭旨,已經表明了傾向性,他既提到了李侍堯卓有才幹,爲最出色之總督,又說和珅“照例”擬斬監侯,而大學士、九卿“從重改擬斬決”。並且聯繫政局慣例,當大學士、九卿複議意見與原奏總督、尚書意見不一之時,皇上一般是依大學士之議而決的。此諭一反常例,再命各省督撫議擬。如此等等,皆足表明乾隆帝意欲免李侍堯之死,欲以和珅之議來了結此案。

海寧爲何如此懼怕李侍堯?乾隆又爲何要採取保密措施? 第4張

當各省督撫遵旨上奏前後,乾隆帝對李侍堯一案及其涉及之處,作了如下的處理:

其一,委補大員,懲治劣官。

李侍堯因罪革職而空出的漢大學士一缺,命戶部尚書英廉補授,委和珅接替英廉之戶部尚書,以劉秉恬爲雲南巡撫,任顏希深爲貴州巡撫。東川知府陳孝升代李侍堯交付銀兩置辦物體,督標中軍吉隆阿副將與總督家奴劉十兒稱兄道弟,均按罪革職。

其二,清理雲南各府州縣倉庫錢糧。

和珅奏稱:“自李侍堯婪索屬員,贓私狼藉,雲南通省吏治廢壞,聞各府州縣多有虧空之處,必須徹底清查”。乾隆帝下諭:李侍堯任意貪婪,按察使汪圻等爭饋多金,則各府州縣之虧空,勢所必有,不可不嚴行根究,待福康安到任後,將通省府州縣倉庫錢糧逐一詳查。

其三,寬待李侍堯之家屬。

乾隆帝將李侍堯名下置賣的田產等物查明入官,其盛京房地及老圈地畝,不用籍沒。其之伯爵,系李永芳子孫的公共世職,不應剝奪,後以其弟李奉堯襲爵。

十月初三日,乾隆帝最後決定了對李侍堯的處理意見並予以宣佈。在此之前,各省督撫均已遵旨回奏,絕大多數總督、巡撫贊成大學士、九卿所擬旨斬決。原因很簡單,他們與李皆督撫,如若輕議其罪,恐被別人以及皇上認爲有心袒護李侍堯,爲己貪婪打掩護,因而勉強附和大學士所擬。

只有一位總督一位巡撫,對大學士之議不贊成。其中湖廣總督富勒渾在江南行宮朝見乾隆帝時,盛讚李侍堯“歷任封疆,實心體國,辦事認真,爲督撫中所罕見”,其意以爲李雖晚節不保,但尚可棄瑕錄用。

只有安徽巡撫閔鶚元摸準了乾隆帝欲寬免的旨意,冒險奏請按和珅之擬結案。此議正中乾隆帝下懷,爲其赦免李斬決之罪搭好了一個下臺之階。因此乾隆帝於四十五年十月初三日正式下達免予立斬李侍堯的諭旨。一場震動朝野的大案就這樣結束了。

李侍堯被乾隆帝施予特恩,免於立斬,所謂斬監侯秋後處決,實際上是監而不斬。不久李侍堯又被乾隆帝重新起用爲陝甘總督。並且,李侍堯在鎮壓臺灣林爽文起義時有功還被圖形紫光閣,這也充分表明,乾隆帝晚年雖然也在努力懲治貪官污吏,但實際上已經很不徹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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