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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與社會奮鬥”的一種極端形式,爲什麼樑濟以死明志?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1.9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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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11月10日清晨,樑濟自沉於北京城北的淨業湖(積水潭)。這只是《京話日報》核心集團羣體自殺中的一起。之前,5月2日,樑濟的兒女親家、《京話日報》創始人彭翼仲在煙臺附近海面投海未遂,爲旁人所救;其後,11月29日,《京話日報》現任主筆吳梓箴效法樑濟,於同一地點投湖。

自清末以來,“自殺”成爲知識分子表達自身訴求、希冀激勵社會的一種極端形式,如1905年,就有陳天華、潘英伯、惠興等人因憂國憂民自盡。這些志士的主張,均在死後由報章披露,引起廣泛的社會關注與同情。

《京話日報》同人的自殺,亦屬於這種類型。不同的是,自殺者本身即是報人,因此主張的披露更爲迅捷、完整,同人的評說更爲貼切、全面,自殺者及其同情者也由此擁有了更大的自我闡釋空間。

《京話日報》同人的共同特點是:位不甚高,名不甚顯,功名大抵只到舉人,官職不過通判、中書,又在北京生活多年,與中下層社會的聯繫相當緊密。《京話日報》在1905~1906年的全盛時期,幾乎就是北京中下層社會的公共輿論平臺,各階層來稿充滿版面,報館同人如彭翼仲、杭辛齋、樑濟,通過提倡閱報處、貼報欄、講報所、戲曲改良等底層啓蒙形式,推動各類民衆運動,如抵制英國招收華工、抵制美貨、國民捐、戲曲改良,一經《京話日報》發起,京城民衆莫不翕然風從,並波及整個北方地區,造成巨大影響。

但1913年復刊的《京話日報》,已經非復舊觀,淪爲諸多“小報”中的一種。因此,樑濟等人的自殺,以及他對自殺行爲的發佈與闡釋,不僅僅是個人倫理層面的追求完滿,而且帶有宣揚《京話日報》的啓蒙理念、突破“守舊”的文化形象等含義。

同樣是“與社會奮鬥”的一種極端形式,爲什麼樑濟以死明志?

《京話日報》自殺的三人中,以樑濟自沉影響較大。究其因,除了其子梁漱溟(北大教員)與知識界的密切關係之外,樑濟的自殺準備充分,遺留資料豐富,是此事傳播廣、震動大的主因。

樑濟不但針對各種對象(政府首腦、家人、親戚、朋友、世人等)撰寫了不同內容的遺書,還詳細安排了自己死後的諸多細節。遺書的發表,果然完全依照樑濟的設計。11月11日,《京話日報》“本京新聞”刊出短訊《樑巨川憤時自盡》:“志士樑巨川先生,因時局日非,竟以身殉,至自盡詳情,容再續報。”第一時間傳遞了樑濟自盡是“身殉時局”的信息。自12日起,《京話日報》闢出大量篇幅,逐日刊載《樑巨川先生遺書》,並在題目下標明“事關名教務求同業轉載以廣流傳”。後來樑家發送訃告時,更是將報紙上刊載的遺書“分別影印排印成冊,隨訃致送”。這些舉措,對於北京詳細瞭解樑濟自沉的前因後果,作用極大。樑濟本來只是一個“名不甚顯”的前清官吏,連報紙論說都少有發表,生前主要致力於編唱改良新戲,經過《京話日報》的傳揚,連上海大報如《申報》也將樑濟自殺一事作爲京中一大新聞進行報道:“都人士聞其事者莫不哀感生敬,請太傅陳公寶琛以聞於皇室,賜諭矜悼,予諡貞端”,而新、舊兩派知識分子都對此事給予相當的關注。

《京話日報》率先發表的是樑濟致彭翼仲信:“茲有事相托,請閣下向報館宣佈,第一句雲樑某遺言,此身之死,係爲清朝而死,第二句即緊接決非反對共和,而且極贊成共和,因辜負清廷遜讓之心,不實行共和愛民之政,故憤慨而死。開首用此數句,以下則依次發表矣。”樑濟洋洋數萬言的遺書,其總綱便是這兩句話。

樑濟等人爲什麼如此在意世人對其自沉意義的理解與評價?不能不考慮到他們的啓蒙理想與其時啓蒙處境之間的距離。

同樣是“與社會奮鬥”的一種極端形式,爲什麼樑濟以死明志? 第2張

《京話日報》針對的主要是北京中下層社會,所依恃的思想資源,主要是立憲派如梁啓超、張謇等人的見解,因此在清末盛極一時。但入民國後,在君主立憲已不可以實現、共和現狀又無法讓人認同的背景下,《京話日報》可用於啓蒙的思想資源已然枯竭。因此後期《京話日報》討論政治問題,多半隻能採取譏刺或反諷的筆調,重批判而少創設,自然難乎在社會上產生政治影響力。

還應該注意到,清末北京啓蒙運動中,由於滿清貴族在文化上處於劣勢,加上“京話”對旗人的親和力,《京話日報》“開民智”的方式反而更容易對京師上層社會產生影響,這是《京話日報》在清末獨樹一幟的政治資源。隨着民國的建立,旗人地位一落千丈,《京話日報》的這一啓蒙優勢也便不復存在。

喪失了思想資源、政治資源,《京話日報》啓蒙的合法性也就產生了動搖。《京話日報》同人開不出可以救國救民的“藥方”,只能在籲請救濟、介紹慈善上做文章,仍然是底層啓蒙的路子,但似乎並非治本之法。在民國這樣一個以法律威權、政治威權替代道德威權的社會,如何能教育出樑濟所謂“良好之人民”?而以《京話日報》同人的地位與影響,很難獲得上層文化話語權,從而將一己之主張貫徹、奏效於全社會,這是樑濟等人憂心之所在,也是《京話日報》的底層啓蒙之途備受壓抑的原因。

樑濟等人宣揚道德理想的潛在對手,除了“不守信義”的政府當局,力倡新思潮新文化的《新青年》也是重要的目標,對此陳獨秀略帶委屈地表示“把鄙人放在大罵之列,不知道樑先生的眼中,主張革新的人,是一種什麼淺薄小兒!實在是遺憾千萬?”《新青年》提及此事,並沒有像樑濟猜想的那樣,對其人格做任何的貶損,反而頗加讚譽,但也沒有正面迴應樑濟遺書的挑戰。新文化陣營當時的主要戰鬥方向,是要攻取上層文化領域,《京話日報》雖然在下層社會影響甚大,卻不是他們注目的焦點。

同樣是“與社會奮鬥”的一種極端形式,爲什麼樑濟以死明志? 第3張

即便梁漱溟爲父親作辯護,也是肯定其人格而反對其思想。他將父親的自沉歸結爲“精神狀況的變化”,“知識的攝取力先滅了,思想的構成力也退了,所有的思想都是以前的遺留,沒有那方興未艾的創造,而外界的變遷,卻一日千里起來,於是乎就落後爲舊人物了”。胡適則認爲梁漱溟“倒果爲因”,樑濟的自殺不在於精神先衰,“乃在知識思想不能調劑補助他的精神,二十年前的知識思想決不夠培養他那二十年後‘老當益壯’的舊精神,所以有一種內部的衝突。”

胡樑二人的評論,沒有點出樑濟等人“返回去”的實質,不在於不肯吸收新知識,而在於無法藉助新的資源完成其道德實踐。樑濟等《京話日報》同人抱持的道德理想,缺少有效的途徑去向社會發布,並引起各界尤其是上層社會的重視。舊的啓蒙目標已經不適用於當世,而舊的啓蒙途徑(辦報、演說、戲曲改良)也已經失效,樑濟等人唯有用自殺的方式來傳達最後的抗議與呼籲。自殺固然是內心衝突的結果,但也是以死明志的手段,所以樑濟纔會如此精心地安排自己遺書的公佈程序。因此“自沉”並非如陶孟和說的只是“和自己奮鬥”,同樣是“與社會奮鬥”的一種極端形式。

樑濟等人的自殺,在社會啓蒙層面上,不妨看作突破自身啓蒙困境的一種努力,其所警醒的“世人”更多是指向上層社會。樑濟自沉的確引起了知識界的關注與討論,但他所持的文化保守主義立場,卻要待到20世紀20年代,才藉由幾次大爭論引發知識界的分裂與碰撞——其子梁漱溟正是其中的活躍分子。而《京話日報》對舊家庭倫理的堅持,更將在新文化自上而下的推廣過程中不斷顯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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