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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古代婢女制度到底是什麼樣的 男子不能娶這類的女子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3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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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帶來古代婢女的文章,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多妻制,這便意味着,一名成年男性可以同時擁有好幾位妻子。而古代的法規,還專門設定了“正妻”和“妾”,來區分不同的妻子。

幾乎每個朝代,家裏的“正妻”,都是地位和權力最高的那名女性。這一點在皇宮之中,體現得最爲明顯:皇后專有的地位和權力。作爲一家之主的男人,不管他如何寵愛其他人,而“正妻”卻只有一個。對外而言,這個家庭的女主人便是正妻,掌管家庭繁瑣事務的人也是正妻。

古代古代婢女制度到底是什麼樣的 男子不能娶這類的女子

可以說,家庭裏除了男主人權力最大之外,便是“正妻”了。

然而,僅次於正妻的,稱作姬妾,俗稱“小老婆”,而剩下的便是婢女和歌伎。婢女和歌伎們的地位相當低下,從一定程度上講,她們是家裏的奴隸。男主人可以隨意地處置她們,而婢女的出身來源,多數則是買賣得來。

一旦某個女性被當作婢女買賣,她便等於被迫簽定了賣身契,成爲了一件商品、一個物件,從此,不再擁有人權。另外,她們還可以被再次買賣或者轉讓,甚至,在古代的一些朝代,即使她們被害死,不僅沒有人會追究下去,還會放任殺人兇手逍遙法外。

除此之外,更加殘忍的是,一旦某人成爲了奴婢,她將永遠無法翻身。如果,哪個奴婢在一個家庭裏,被破格提了身份,那麼,家庭的主人有可能因此遭殃,甚至,被官府追究責任。在《禮記正義》中的《內則》,寫了這麼一句話:“聘,則爲妻。奔,則爲妾。”

翻譯成白話便是:如果,男女通過正規的婚姻,雙方出了聘禮結婚,那麼,女方則是正妻。但是,如果沒有,也就是通過句子中的“私奔”方式,成爲了男方的妻子,那麼,女方只能是妾了。這正是爲什麼影視作品中,古代男性喜歡上某人之後一定要同她結婚、辦喜事,而不是私奔的原因了。

古代古代婢女制度到底是什麼樣的 男子不能娶這類的女子 第2張

因爲,古代正妻被賦予了“上事宗廟,下繼後世”的責任,而側室的妾,則是相當難聽的“以色事人得幸者”。這樣的評價,在當時社會,就是在罵人。正妻的地位,在唐朝時期被尤其重視,而相應的,妾的地位,也就被貶低了許多。

在《唐律疏議》中規定:如果主人越過官司直接殺了婢女,如果婢女有罪,主人要被“杖一百”;如果婢女無罪,則至多關入監牢一年。如果,不想進監獄,還有花錢贖罪的選項:一年徒刑需要贖銅二十斤。

在古代,婢女們幾乎沒有任何依靠,連她們的處境都是十分危險的。那麼,這該怎麼辦呢?沒有任何法律條文可以拯救她們,這就導致唐朝時期出現了許許多多的“悍婦”。正妻在與側妻等人的鬥爭中,永遠處於優勢地位,“殺人無需償命”的優越條件,甚至,讓許多“正室”做起了殺人的勾當。

對此,家中的男人也無可奈何,既“不違法”,也無法從“道德”的角度去批判她們。

古代古代婢女制度到底是什麼樣的 男子不能娶這類的女子 第3張

在皇宮中,宮鬥是一種客觀的存在。皇后便是正妻,她是唯一一個能和皇帝單獨相處的妻子,而其他的“妻子們”想要陪皇上,則需要通過皇后這一關。到了明清時期,這個制度比較完善:皇帝先選侍寢的嬪妃,然後,把名單遞給皇后,皇后加蓋自己的印之後,纔算通過。

想必許多皇后,也爲此幹過不少見不得人的壞事。

雖說,皇帝后宮“三千”,但是,普通人卻並非如此,而且,普通人納妾還是有制度限制的。在通常情況下,大夫只能納兩妾,而士族只能納一個妾。普通的平民,也只有在年過五十仍無子的時候,才能納妾。另外,所有的妾並不能陪丈夫睡一整晚,待丈夫入睡後,她則必須離開。

不能過分寵幸婢女這件事,在古代是一個通識,而男人們,也都很在意這個規矩。但是,古代那麼長時間,那麼多人,總有那麼幾個人敢於打破人們的常識,敢於突破自我試圖證明超越時代是可行的。

當然,他們都失敗了。

古代古代婢女制度到底是什麼樣的 男子不能娶這類的女子 第4張

喬知之,身處唐朝時期,以文詞知名。著有文集二十卷,以《舊唐書·經籍志》傳於世。生平略見《舊唐書》本傳、《朝野僉載》卷二、《本事詩》、《唐詩紀事》卷六。

但是,他卻愛上了自己的婢妾——窈娘。

窈娘身份低賤,當然不能被納入妻室。而喬知之,當然也懂得這個道理,於是,決定打一輩子光棍。可後來,窈娘被武延嗣強取豪奪,被逼自殺。在沒人發現的時候,武延嗣便假裝命人尋找窈娘,最終,發現了窈孃的屍體和自殺投井時攜帶的喬知之寫給她的情詩。

然而,武延嗣因沒有得到窈娘,便惱羞成怒揪出了喬知之,把他誣陷入獄。最後,喬知之被抄家,族人也牽連入獄,一律處斬。

這件事被傳開之後,許多人對此事唏噓不已,也對不能喜歡女婢這件事深信不疑。

古代古代婢女制度到底是什麼樣的 男子不能娶這類的女子 第5張

除此之外,即使是出身高貴的女婢,也是無濟於事的。在唐朝的筆記小說中,有一位名叫霍小玉的女子,父親是堂堂的霍王,可是,她的母親卻是王爺的“寵婢”。因此,在父親去世之後,霍小玉便被奪去了王府小姐的資格,不僅母女倆被趕出王府,連霍小玉也淪爲了娼妓,孤苦一生。

可見,在古代,身份地位對於一個人的一生是非常重要的,特別是女人。

參考資料:

【《說文解字》、《禮記正義》、《明會典·律例四》、《大清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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