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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爲何要設立西廠,真實目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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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設立的內閣,從仁宗時開始權力逐漸擴大,內閣首輔形同宰相,可以擬詔諭,協助皇帝處理國家方針大計,因而在閣臣之間展開了激烈地爭奪首輔職位的鬥爭。

西廠的成立令汪直的權力“更上一層樓”,也令他的焰氣更高。史書上記載了汪直腳下的黨羽奇多,每次出府都橫行霸道。此外,之前提到西廠可隨意逮捕朝中大臣,並不向皇帝奏請,無形之中造成了大量冤案,西廠成員也可借廠中的權力陷害異己,殘害忠良。西廠所限定的偵查範圍不只是北京城,而是全國各地,任何人也會成爲西廠所監視、所害的對象。正如《明通鑑》所說:“ (汪直)氣焰薰灼,凡西廠逮捕朝臣,初不俟奏請。”

明朝爲何要設立西廠,真實目的是什麼?

憲宗朱見深見汪直屢屢揭發奸賊,愈發寵幸汪直。西廠愈發肆無忌憚,屢興大獄。《明史·汪直傳》寫道,上自王府下至邊鎮,大江南北,到處都有西廠的偵緝校尉,“民間鬥詈雞狗瑣事,輒置重法,人情大擾。(汪)直每出,隨從甚衆,公卿皆避道。兵部尚書項忠不避,迫辱之,權焰出東廠上。”

廠衛,明朝內廷偵察機構。廠,指東廠、西廠、大內行廠;衛,指錦衣衛。合稱廠衛。東廠系明永樂十八年(1420年)設立於北京東安門北;西廠系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設於舊灰廠;大內行廠系明正德初年設立。錦衣衛原爲內廷御林軍,皇帝的衛隊,洪武十五年(1382年)成立。廠衛是明代特務政治機構,是皇帝的耳目和爪牙。東、西廠或大內行廠的頭目,多由司禮監太監充任。錦衣衛長官爲指揮使,以皇帝親信心腹擔任,下領有十七個所和南北鎮撫司。廠與衛職權基本相同,但錦衣衛爲外官,奏請需用奏疏,不如東廠等太監親近,故廠的勢力大於衛。錦衣衛偵伺一切官員,廠則偵察官民和錦衣衛,內廠則監視官民和廠衛,而由皇帝直接領導與監督所有偵察機關,構成一整套偵察特務機構體系。廠衛均可不經司法機關,直接奉詔受理詞狀,逮捕吏民,用刑極爲殘酷,致使朝野上下人人自危。

東廠、西廠和錦衣衛是明代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這三個司法機關以外設置的直接聽命於皇帝,執掌“詔獄”的特務機構。

明朝爲何要設立西廠,真實目的是什麼? 第2張

錦衣衛,皇帝的侍衛機構。前身爲太祖朱元璋時所設御用拱衛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設大內親軍都督府,十五年設錦衣衛,作爲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西廠在明朝歷史上只短期存在過,明憲宗成化年間成立了一個新的內廷機構——西廠。其勢力甚至超過了老前輩東廠。西廠僅僅成立5個月就被撤銷,只相隔一個月明憲宗又恢復西廠。明武宗繼位後,大太監劉瑾掌權,宦官勢力再度興起,西廠復開,劉瑾倒臺,武宗才下令撤銷西廠。西廠作爲一個臨時產品,就這樣在歷史上永遠地消失了。

錦衣衛的首領稱爲指揮使(或指揮同知、指揮僉事),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屬於外臣。而東廠、西廠的首領是宦官,即內臣。

在與錦衣衛的關係上,東廠後來居上。由於東廠廠主與皇帝的關係密切,又身處皇宮大內,更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錦衣衛向皇帝報告要具疏上奏,東廠可口頭直達;皇帝還賦予東廠督主以監督錦衣衛人員的權力。東廠和錦衣衛的關係,逐漸由平級變成了上下級關係 。在宦官權傾朝野的年代,錦衣衛指揮使見了東廠廠主甚至要下跪叩頭。

東廠、西廠與錦衣衛共同點是 監視、偵查、鎮壓官吏的不法行爲。即“巡查緝捕”

總之,出於專制政權的內部需要,皇帝需要一個獨立於官僚機構之外的勢力供自己使用,東廠、西廠與錦衣衛都是這樣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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