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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郡縣制,秦和漢的結局爲何差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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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經進入封建社會的情況下,實行郡縣制是沒有問題的,也是治理國家的一個比較好的行政劃分方式。之所以出現秦亡國和漢興國兩種不同的情況是有很多原因的。

首先,秦之亡很大程度上要歸於暴政,也就是比較嚴酷的法律,這和六國相對寬鬆的法律格格不入,通過大澤鄉起義引燃六國貴族反抗之火,最終秦朝滅亡。而漢朝更多的是重視黃老之術,也尊崇儒家,並且採取了休養生息的政策,不斷緩和社會矛盾。對比秦漢政策不難看出,對於自身控制的土地和人口激增,秦採取強硬措施強迫六國服從秦法管理,這本身就是種危險做法,民衆反抗是早晚的事。而漢劉邦出身平民,在反秦戰爭中看到了起義力量在相對短時間內就讓有幾百年底蘊的秦滅亡,對於民生有了一定的重視。在戰爭遭受破壞嚴重的情況下,選擇休養生息,這種方式從劉邦攻入咸陽,能夠對百姓做到約法三章就可以看出,劉邦的出身讓他更重視底層民衆的力量,政策更傾向於緩和。

其次,漢初並不是簡單的實行郡縣制,而是與封國制並存。漢朝建立並不意味着完全大一統,而是漢政權和它的盟友共同努力消滅項羽的結果。這個局面類似於周在牧野之戰滅商,並不是一家的力量,而是以周爲盟主的聯軍。劉邦之所以接受這樣的形式,完全是實力所限,憑藉自己的力量是打不過項羽的。他通過很好的尋找同盟而形成對抗項羽的力量。在項羽烏江自刎後,迫於實力,劉邦實現了郡縣制和封國制並存的行政管理體制,封了八個異姓王,比如韓信、彭越、張耳、英布等人,爲了牽制異姓王,劉邦還封了子侄爲同姓王,這個時候的漢政權也可以理解爲半郡縣制半封國制狀態存在。在漢朝廷實力具備的情況下,開始剷除異姓王,八個王中除趙王張耳早逝外,只有長沙王吳芮沒有被處死。而在文帝、景帝、武帝時期,爲了鞏固江山,開始對逐漸做大的同姓王下手,尤其景帝時期爆發了同姓王對抗朝廷的七國之亂,獲勝的漢朝廷,採取了進一步的削藩措施,武帝時期的推恩令更是讓諸侯王無力在和朝廷抗衡。可見,漢朝在確立郡縣制的路上,並不是一帆風順,而是經歷了一番曲折,甚至在七國之亂中,漢朝廷險些被推翻。

同樣郡縣制,秦和漢的結局爲何差那麼多?

第三,楚漢相爭過程中六國貴族再度經受打擊。秦末農民起義是六國貴族一次恢復自身權力的一次,秦滅亡後,在項羽的主導下,部門老牌諸侯實現復國。這說明秦的統治根基弱,六國貴族一心想恢復自己的國家沒有停留過。但在漢朝以後,人們對於戰國諸侯的觀念感已經不強了,更多的開始接受漢朝。實際上,表面是劉邦和項羽的爭鬥,其內部實質是支持劉邦的老秦勢力和支持項羽的六國勢力之間的爭鬥,雖然在楚漢相爭的過程中效力楚漢的人員沒有那麼明顯的區分。但劉邦先攻入咸陽,並逐步取得關中百姓的支持。而項羽起於六國楚國貴族,在起義和楚漢相爭過程中,得到原六國貴族支持更多。因而老秦力量更傾向於支持劉邦,六國勢力更傾向於支持項羽。隨着項羽的失敗,六國勢力遭受沉重打擊,推行郡縣制的阻礙力量被徹底削弱,郡縣制得以在漢朝統治下推行。

最後,郡縣制在戰國時期初步形成,但到西漢年間已經有了一段適應過程,尤其在秦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這種情況下,漢朝吸收秦滅亡的教訓,對郡縣制進行適度改革,使得郡縣制更好的適應當時的環境,尤其漢初相對寬鬆的法律,爲郡縣制推行奠定了基礎。而最難能可貴的是漢初處於和平的時期比較多。漢朝的和親政策雖然在當時看起來很屈辱,但在當時這種低頭,換了的是漢朝相對穩定的外部環境。而秦在統計六國的過程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到戰爭中,國力損耗特別大。統一天下後,秦始皇也沒有閒着,投入幾十萬人去修築長城。內部在秦始皇去世後也極度不穩定,最終內亂先於起義軍搞垮了秦朝。

郡縣制在秦以後繼續推行,後世的行政也都在郡縣制基礎上進行改革,包括現在的行政區劃也有縣,可以說郡縣制很符合大一統國家管理的需要。以上純屬個人觀點,歡迎關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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