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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朝廷控制力不足,民間商業文化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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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們在談起元朝之時,更多在意其武功,若以文學化色彩描寫,便總有“鐵血”之類加之其上。若不看戰場,而觀察內政,雖有商業繁盛,文學絢爛,卻也免不了“元氏昏亂,紀綱不立,主荒臣專”(朱元璋語)的評價,再加上所謂“人分四等”、“九儒十丐”等傳說,也就有隻能歸之於黑暗、混亂,無所稱道了。

元朝作爲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少數民族建立的大一統王朝,且在統一中國前先接觸和吸收了其他文明的制度成果,因此一直被視爲中國歷史上的另類,人們總是強調其特殊性,而對其在中國歷史上該處什麼樣位置而予以忽略,似乎僅是以武力造成了一大變局,沒有承上,更無啓下。

其實,元朝的特殊,是因爲其處在一個“調試時代”,其盛其衰,其成其敗,其興其亡,均是在前所未有的局面下進行各種調試的結果。這種調適時代,在歷史上不乏先例。例如人們通常將“秦皇漢武”並稱,而兩位帝王之間的時代,便是調試時代。秦始皇統一六國,結束了延續近千年的封建,而代之以集權皇權,將周制變爲秦制,何嘗不是空前的大變局,即使以當時已知世界各文明相比,都算得極爲特殊了。

可這步子邁得太大,並不能短時間便能完成。秦朝二世而亡,漢朝繼起,雖然要堅持集權皇權,但也不得不有所倒退,還是要保留封建,而最後使得封建再不足以合理合情的威脅集權,則是漢武帝時代最終完成。

而另外並稱的“唐宗宋祖”,唐太宗大興科舉,是將選官的權力完全收歸皇帝,而不再如之前一般皇帝只有任命權,而察舉權卻在世族。但畢竟世族尚未完全衰落,唐朝的科舉並未完全實現“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的設想,世族仍能很大程度把持官僚體系。直到宋朝,經過黃巢之亂與五代十國,世族徹底衰落,宋太祖及其子孫才真正用科舉做到選官任官皆出自皇帝。

至於在最終完成之前,調適時代總免不了混亂。秦朝短命而亡,漢初異姓王之亂,七國之亂便是封建走向集權的代價,而唐朝科舉難以真正公平,關隴、山東、江南親疏有別,乃至藩鎮之亂、宦官亂政,也都不能不說是世族走向衰落,皇權進一步加強過程中的代價。

元朝也如秦、唐一般,開創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時代。首先是疆域極爲廣大,各種文化與民族都囊括入直接統治。其次是雖然立足於中原,但根基在漠北,這與唐朝將皇帝與天可汗並稱的情況差相類似。只不過,唐朝是以中原馭草原,而元朝是以草原馭中原。同時,元朝是從大蒙古國脫胎出來,而大蒙古國雖然經過成吉思汗的集權化努力,但仍保留着較爲濃厚的貴族封建制度,“雖然形式上權力和帝國歸於一人,即歸於被推舉爲汗的人,然而實際上所有的兒子、孫子、叔伯,都分享權力和財富。”

元朝朝廷控制力不足,民間商業文化發達

圖:元朝疆域示意圖

這與中原王朝歷來的集權制皇權有所衝突,皇室要在擴展皇權和維護貴族權益之間維持一種平衡。按照皇權運轉的邏輯,統治者首先考慮的是自身統治的穩固與權力施展的順暢與否,在維護固有政治秩序的前提下,施政方針並不會單一,而是以務實的方式雜糅各法。就如漢宣帝那句著名的施政格言:“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加之統治地域囊括前代未能達到的區域,內部多種文化並存,更需要雜糅各法,元朝的所謂行漢法和維持漠北舊制的矛盾,其根源即在於此。

因爲空前,所以沒有多少經驗可以借鑑,一切都是在調適。元朝的政策被後世稱爲“多變”,有朝令夕改之弊,便是因爲總是在調適。元代的士人,因爲科舉不盛,難有當官的機會,總有 “空巖外,老了棟樑材”的惆悵,有着深重的無力感。而實際上,元朝的皇帝在其煌煌威儀,赫赫武功之後,也有着無力感,因爲他們確實算得走一步看一步,並無現成的治國方法一勞永逸。

元朝從世祖忽必烈建立開始,便在蒙古法、回回法與漢法之間進行調和,以適應空前的大一統形式。而漢法所代表的中央集權制的官僚國家機器、法律制度與正統儒家思想等等,元朝皇帝必然要予以吸收,但無法完全照搬。這種雜糅性的統治方式,不僅在於元朝是草原民族建立的王朝的原因,也不僅是空前大一統多民族王朝所必須的選擇,也是集權制皇權的必然選擇。即使中原王朝,對於儒家學說也不是完全接受,儒家學說有維持秩序的一面,也有制約權力的一面,皇權是往往選擇前者,而摒棄後者。

元朝是調試時代,而這種調試是到了清朝,吸收了元、明兩代經驗,才產生了地域廣大、文明衆多而又集權穩固的王朝。而在元代,調適便意味着動與亂,而動與亂之間,便有巨大的自由空間。推翻元朝的朱元璋,評價元朝之亡,認爲“其失在於縱馳”,所謂縱馳,就是管控不善,空間太大。

在政權上層,因爲要堅持貴族封建制,任官選官便有着明顯的貴族制特徵,也就是所謂“重跟腳”,看出身,而對於世族衰落後,以科舉之士爲官僚主體的情形便無法全盤接受。再加上宋金之後,科舉已經實行六百多年,弊端叢生,大量有識之士都予以批判,比如朱熹便慨嘆“可惜舉業壞了多少人!”南宋遺民趙文,宋亡後隱居不仕,但對於元朝一直沒有舉行科舉卻抱有贊同:

“四海一, 科舉畢。焉知非造物者爲諸賢蛻其蜣螂之殼而使之浮游於塵埃之外乎?”

於是,元朝初期不開科舉,即使日後復舉,規模也不大。但元代科舉以程朱理學對儒學經典闡釋爲判卷標準,從而推動了理學在全國範圍內的傳播普及,開了今後六百年“經義取士”的濫觴。

科舉制對於皇帝的好處,除了將選官任官之權都操之於己之外,還可藉此將士人都納入統治秩序之中,使其不能超脫於外,從而藉助士人實現全國的經濟掌控。中國是農業大國,經濟掌控便是農業稅的收取。而元朝因爲科舉不盛,要想收取農業稅就會事倍功半,因此有元一代,農業稅不是國家主要收入來源。

談遷在《北遊路·紀文·上大司農陳素庵》中便寫道:

“當元之初,閩廣稍警,旋即安枕,吳浙晏然。以苦宋公田之累,以釋重負;有祝而無詛,則輕徭薄賦,實有以招徠而深結矣。”

潘耒的《切問齋文抄》卷十五《宋湯公潛庵巡撫江南序》中也指出:

“自唐以來,江南號爲殷富,宋時畝稅一斗,元有天下,令田稅無過三升,吳民大樂業……蓋吳中之民,莫樂於元。”

這“輕徭薄賦”,自然有籠絡士紳的用意,但更重要的原因便是能力不足。

既然農業稅不能成爲主要財源,元朝便只能依靠鹽稅和商稅。鹽稅佔大頭,“國之所資,其利最廣莫如鹽”,可對於鹽的專賣,雖然財源滾滾卻難以實現對全國經濟的掌控,元朝便因此大興商業。

元朝朝廷控制力不足,民間商業文化發達 第2張

圖:元朝海外交通示意圖

對於經商,元朝講究“其往來互市,各從所欲”。而“徵商之稅,有住稅而無過稅”,即貨物在市場上交易成功才納稅,沿途運輸過程不納稅。在北方,絲綢之路重新開闢。通道的西半段,經過察合臺汗國、金帳汗國到達東歐與西亞,而東段分爲三條幹道:帖裏幹道、木憐道和納憐道,都以蒙古帝國的故都哈剌和林爲起點,經過諸多城鎮,到達元朝的首都上都和大都。

一個商隊從歐洲到元朝的首都大都僅需要二百七十天或者二百七十五天,這其中要包括貨物在旱路水路來回裝卸的時間。一路上,“平安無事,毫無驚險風波”,而且“不需爲馬匹攜帶飼料,也不需爲跟隨商隊同行的人們攜帶糧食。此外,商隊不帶嚮導,因爲草原與農業地區有着人煙稠密的畜牧業和農業居民點,只須付出若干報酬即可獲得一切必需物資”。

而在南方,因爲海運比陸運更爲便利,“釐頭赤腳半蕃商,大舶高檣多海寶”的情形成爲常態,宋代有海外貿易關係的國家和地區五十一個,而元代達到一百四十多個;宋代海外貿易最發達時,進口商品品種有二百多種,元代達二百五十種以上。

元朝是歷朝歷代中,唯一一個以紙幣爲主要貨幣的朝代,這一方面是繼承宋代的成果,另一方面也是商業大興,而政府意圖以紙幣發行來掌控經濟的目的。可畢竟上層政權雜糅各法,集權與分封並存,控制力實在不足。而商業又本身是製造流動,促進自由的,從而使得元代社會呈現一派寬縱氣象。很多作爲管控的措施,都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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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元朝紙幣及模子

比如著名的“人分四等”,看似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等級森嚴,其實這僅是在任官上的親疏有別,若是放在整個社會,卻並沒有明顯的區別。漢人、南人富甲一方,權勢赫然的大有人在,而蒙古、色目平民因爲窮苦賣身爲奴者也比比皆是,元朝廷還需要經常撥錢贖買蒙古人爲奴者。正如蒙思明所言,因爲“元代政治之粗疏放任”,所以“漢人、南人之地主富商更易發展,財富之數量日增,潛在之勢力日大”。

還如戶計制度,元朝無論什麼職業都要編戶,比如讀書人編爲儒戶,軍人編爲軍戶,工匠編爲匠戶,獵人編爲獵戶等等,規定不得任意改變自己的戶計。這本是爲加強朝廷對百姓的管控和役使,可是因爲管理粗疏,商業興盛,戶計之間隨意轉換都是常態。

例如著名的詩人薩都剌,他是色目人,戶計爲軍戶,幾代人居住在雁門(今山西代縣)。但因爲家境衰落,其年輕時卻奔走吳、楚等地經商來貼補家用,雖是軍戶卻幹起了商戶的生意。而在二十六歲後,積攢了錢財的薩都剌回到家鄉,讀書作文,廣交文士並準備科考,這又是儒戶的權利。還有如著名的旅行家汪大淵,本是儒戶,卻並不到書院任職,也不參加科考,反而出海經商,周遊列國,寫成《島夷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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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民國版《島夷志略》

因爲重商政策,人們都對商業趨之若鶩,“工商淫侈,遊手衆多,驅壟畝之業,就市井之末”。原本對商業嗤之以鼻的士大夫,也認爲“胸蟠萬卷不療飢,孰謂工商爲末藝”,大加讚賞從事商業,認爲是“具四德”的事業,“曰仁、曰智、曰勇、曰斷”。南人北上經商,北人南下行賈,乃至出國經商航行萬里,人口流動頻繁,規模巨大,上層的管控就更無法實現。元朝首開海運漕糧,但漕糧僅能滿足皇室官府駐軍的糧食供應,而普通百姓的糧食還需要民間的大宗糧食貿易。

在元代,城市居民食糧“全籍客旅興販供給”。江浙地區“黍稌及億秭,倉箱累萬千,折償依市直,輸納帶速懸,歲計仍餘羨,牙商許愚遷,補添他郡食,販入外江船”。揚州“壤地千里,魚鹽稻米之利擅於東南”⑩,商人將此地稻米等特產“舟揖溯江,遠及長沙”,並多運銷大都,“衣食京師億萬口”。所謂“吳中富兒揚州客,一生射利多金帛,去年販茶滋浦東,今年載米黃河北”。而在元代承平之時,糧食供應從未短缺,甚至有因爲糧食過多而使得販糧者被迫賤賣的事情。至元七年十二月,商人運糧到上都,“永盈、萬盈兩倉下卸中納,其兩倉見百姓搬載米糧數多,推稱元乘已足,不肯收受,百姓在客日久,牛隻損死,盤費俱盡,將所載米糧不得已折價賤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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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元代畫家趙孟頫所繪《鬥茶圖》

口糧問題可以依賴於貿易,於是很多農業區不再以種植糧食,而是以種植經濟作物爲主,以獲得更多的收益。蠶絲、棉花、茶葉等經濟作物的生產也有很大的發展,其中發展最快的是棉花。宋代種棉較之唐代雖然有所推廣,“然種棉之區域仍以閩廣爲限,尚未及於江東”。而元代棉花的種植不僅普及江南,而且擴展到江北,出現了“江東木棉樹,移向淮南去”和“諸種藝製作之法, 駸駸北來”的發展態勢,種棉已推廣到全國。

上層管控不力,商業興盛,“賤商”觀念的淡化,使社會階層的流動便不再僅以讀書做官爲唯一途徑,改變社會地位,完全可以依靠經商賺錢來實現,從而出現“小民爭相慕效,以牙儈爲業,習成奢僭攘奪之風”。

在元代,雖然也有如泉州蒲氏家族、澉浦楊氏家族這樣的世代官商“顯貴冠天下”,但民間人士靠着經商“草根逆襲”的例子不勝枚舉。泉州的孫天富、陳寶生,結爲異性兄弟,輪番出海外經商,均成鉅富。而且二人雖經常行程數十萬裏,卻互相“不私一錢”,連異國人都讚歎:“彼兄若弟,非同胞者,吾同胞宜何如”,將他們稱爲“泉州兩義士”。

浙江寧波的夏榮達,本是赤貧之人,遷徙到定海後開始從事海外貿易,由小到大,數年後家財萬貫,“定海之言富室者歸夏氏”。揚州人張文盛“北出燕齊,南抵閩廣,憊遷絡繹,資用豐沛”。定海人韓常,“由商賈致富,徙居郡城。”河南人姚仲實,元初遷居大都,去各地經商,“累資鉅萬”。

當然,這種金錢至上的社會風氣,對於本就因科舉不盛而上進之路狹窄的士人階層是更強烈的刺激。尤其是經歷了宋代“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時代,更有一種“禮崩樂壞”、“斯文掃地”的沉痛。不過,也就在這種環境之下,士人也獲得了從沒有過的自由,這種自由不僅在於自上而下的條條框框已經名存實亡,還在於自己心中的很多規矩和羈絆也可放下。

王國維先生評價元曲的特色,曾說:“元曲之佳處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爲什麼“最自然”?因爲那時是文人最“沒人管”的時代,不僅是現實中用官爵名利來進行“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的管理,就是在思想上,也化解了不少“治國平天下”的自我期許,於是便徹底“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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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王國維著《宋元戲曲史》

大量對仕途失望的文人從象牙塔走出,在市井中尋找自己的出路,於是,曲家井噴出現。以“元曲四大家”(關漢卿、馬致遠、白樸和鄭光祖,還有一種算法是用王實甫代替鄭光祖)爲首,元曲名家燦若星辰,張養浩、貫雲石、陳草菴、盧摯、張可久、阿魯威、孛羅、薛昂夫等二百餘人。

甚至,留下名字和作品的女性曲家也有十九人之多,她們是珠簾秀、梁園秀、樊香歌、般般醜、西夏秀、王氏、真氏、劉燕歌、陳鳳儀、羅愛愛、張氏、王氏、賈雲華、管夫人、張怡雲、張玉蓮、一分兒、劉婆惜和偉芳華。這些女曲家雖然大多淪落風塵,地位低下,但其曲文辭清麗,情感真實,受到時人很高讚譽,常有“南北令詞,即席成賦,通曉音律,時人莫及”的評價。

不同民族、不同階層、不同性別的元曲作家羣,一起締造了中國文學的又一個黃金時代,元曲時代。而與唐詩時代和宋詞時代不同的是,唐朝長達二百八十九年,兩宋長達三百一十九年,而元朝則只有一百零八年,如此短的時間,有如此成就,“沒人管”的環境促成“放飛自我”的創作,不能不說是主要原因。

而對於不願如此“放縱”,堅持“爲天地立心,爲生民立命,爲往聖繼絕學,爲萬世開太平”宗旨的士人,也大可去堅持自己的理想。黃東發、王厚齋、胡三省、馬端臨、吳澄、劉因、許謙、鄭玉、蒙卿、柳貫、虞集等人,有的著書立說,經學、史學、文學乃至農學、天文、數學都有劃時代的成就,讓陳垣先生髮出感慨:

“以論元朝,爲時不過百年。……若由漢高、唐太論起,而截至漢唐得國之百年,以及由清世祖論起,而截至乾隆二十年以前,而不計乾隆二十年以後,則漢、唐、清學術之盛,豈過元時。”

有的開辦書院,授徒講學,使得元代“書院之盛,上凌宋,下躐明。宋以下一千年來之書院林立,惟元最盛,莫與倫比。”完全不用擔心後世的文字獄和查禁書院的慘禍。

自由放任,讓經濟、文化高速發展,自然也伴隨着人口的大規模回升。一般認爲,元代人口高峯期有一千四百餘萬戶,五千餘萬口。而宋、金時期,南北方人口則是二千餘萬戶,九千餘萬口。且全國五分之四的人口集中於江浙、江西、湖廣三省,餘下近五分之一人口的一半以上居住於中原地區,而陝川、遼東、嶺北等行省人口稀少。也就是說,元代鼎盛時期的人口也僅有宋代的68.8%,北方人口尤其未能恢復。

不過,元代官方戶口的統計記載是有大量缺失的。惟一具體記載元代戶口的《元史·地理志》就存在極大缺陷。其對戶口統計的範圍很不完整,在全國十一個行省中,僅記有八個行省的戶口數字,其中遼陽、陝西、甘肅及四川四行省,以及中書省多殘缺,不足以反映全貌。

按照王育民先生《元代人口考實》一文的考證,元代鼎盛時期全國人口當有二千三百三十五萬戶,一萬零四百八十三萬口,原南宋統治地區河南行省南部、江浙、江西、湖廣、四川諸行省,元代戶口最盛時,有一千四百七十二萬戶。而中書省除去北方蒙古部民所在的德寧等七路一府外,當在二百七十萬戶,遼陽行省約在十五萬戶左右,陝西全省盛時五十萬戶,甘肅四萬戶,河南行省淮河以北地區二十萬戶。人口已經超過了金宋時期一千餘萬。

放任有很多弊端,比如法令不行,制度缺失,政府的衆多責任,如賑災等都難以完美,可也極大激發了民間的活力,可以迅速治癒戰爭創傷和改朝換代帶來的心理不適。所以人們可以看到,雖然宋朝滅亡,留下了以鄭思肖、謝枋得爲代表,多達七百人的宋遺民羣體,但因爲這種自由放任,前後不過二十年時間,便已經“絕不構成一個分隔而可見的社會羣體”,不再作爲“一個重要在政治、社會及文化現象而存在”了(22)。

調適時代,只能算得一個過度階段,將來該如何走,並非當時人所能預判。而遺憾的是,後世總結元朝教訓,對“寬縱”痛心疾首,代之以嚴刑峻法和思想管控。元朝滅亡後,出現了超過宋遺民羣體人數和存在時間的元遺民。清末張其淦曾編有《元八百遺民詩詠》一書,其中存錄元遺民達八百五十餘人,而且蒙古、色目士人只佔很少比例,漢族士人則洋洋大觀。

雖然有忠君觀念,但元遺民更多地未必是懷念元朝,而是面對管控嚴密的現實,懷念曾經那個自由放任,“最自然”的時代。

元朝之後,終帝制結束,這樣的時代,再也沒有出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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