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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散文家方苞:《獄中雜記》作品鑑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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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苞(1668—1749年),清代散文家。字鳳九,號靈皋,晚年又號望溪,桐城(今安徽桐城)人。康熙年間(1662—1722)進士。康熙五十年(1711年)因文字獄牽連入獄,得人營救,兩年後出獄。後官至禮部侍郎。他是桐城派古文的創始人,當時頗有影響。主張寫文章應講究“義法”,“義”指文章的內容,要符合封建的綱常倫理;“法”指文章的形式技巧,要結構條理,語言雅潔;從而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序”。提倡義理、考據、詞章三者並重。所作文章多宣揚封建禮教,有的也很有思想意義。有《方望溪先生全集》傳世。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清代散文家方苞:《獄中雜記》作品鑑賞

康熙五十年(1711年),方苞因《南山集》案牽連入獄。《南山集》爲桐城人戴名世所著。戴名世在《南山集》的《與餘生書》一文中提出寫歷史時應給明末幾個皇帝立“本紀”。此事被御史趙申喬揭發,戴名世全家及其族人牽累定死罪者甚多。方苞也因《南山集》序文上列有名字,被捕入獄。開始在江寧縣獄,後解至京城,下刑部獄。兩年後出獄,被編入漢軍旗,以奴隸身份入值南書房。康熙皇帝死後被特赦,解除旗籍。後累官至禮部侍郎。這篇文章是方苞出獄後,追述他在刑部獄中所見所聞的記錄。

作品鑑賞

作品散文是“雜記”名篇,材料繁富,錯綜複雜,人物衆多,作者善於選擇典型事例重點描寫,“雜”而有序,散中見整,中心突出。如用方苞提出的古文“義法”來衡量,繁富的材料就是“義”,即“言之有物”;井然有序的記敘就是“法”,即“言之有序”。文章記獄中事實,在觸目驚心的敘述中,間作冷峻深沉的議論。文中記敘了刑部監獄中的殘酷陰森和官吏、奸民勾結午弊的罪惡事實,深刻揭露了當時的政治黑暗。全文分四部分。

清代散文家方苞:《獄中雜記》作品鑑賞 第2張

第一、二兩段爲第一部分。寫獄中瘟疫流行,死者甚衆的情況和原因。作者親眼見到“死麗由竇出者,日蘭四人”,獄中情狀,慘不忍睹,隨即運用對話方式,由杜君介紹詳細情況,“天時順正,死者尚稀,往歲多至日十數人”,瘟疫流行,死人之多更加駭人聽聞。瘟疫流行的原因,一則房屋設備惡劣,旁四室無牖無窗,晴無天日,窯氣不流通。二則犯人太多,“繫囚常二百餘”。三則獄中成法殘酷,“薄暮下管鍵”,“質明啓鑰”。四賊非人的生活環境,“矢溺皆閉其中,與飲食之氣相薄”,“生人與死者並踵頂而臥,無可旋避”。再加上氣候變化,“隆冬,貧者席地而臥,春氣動,鮮不疫矣。”更加奇怪的是“大盜積賊,殺人重犯”“染此者十不一二”,“其駢死,皆輕系及牽連佐證法所不及者”。善惡顛倒,是非不明。由此不難想見獄中的一片殘酷陰森的景象,作者已經勾畫出了一幅人間地獄的圖畫。

接着作者設問,由杜君繼續作答,進一步說明犯人之多的原因以及“其駢死”,皆“法所不及者”的原因。封建統治者爲着鞏固其封建專制政權,實行恐怖政策,京師一地,監獄林立,法網密佈,貪官暴吏們則趁機大發橫財。他們爲了榨取錢財,任意拘捕無辜,然後勾結起來,狼狽爲奸,向囚犯肆意敲榨勒索。這樣,有錢的可以消遙法外,無錢的就橫遭追害,貧苦百姓更是冤沉海底,憂恨病死的不可勝數。最後,作者以同監的朱翁、餘生及僧某等的遭遇證明杜君所談屬實,並“以杜君畝泛訊之,衆言同”這才記下來,可見所記事實是確鑿有據的,表現了對罪犯的同情和對官僚胥吏等的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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