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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中的桃色兇殺案:閻婆惜的死都怪她自己“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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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中有一章節說的是宋江怒殺閻婆惜,其實在小編看來,這個錯並不在宋江,而在於閻婆惜自己,全都是由她的“蠢”一手造成的。

第一蠢:因爲生活艱難而做了“金絲雀”

當年閻婆惜是東京汴梁人士,年方十八歲,很漂亮,會唱歌。後來她隨着父母到山東來投奔一個官人不着,流落在了鄆城縣,可誰曾想這裏的人不喜淫奢宴樂,因此不能過活。後來她的父親又暴病身亡,此時的她和母親可以說是陷入了赤貧的境地,就連安葬父親的棺材都買不起。

水滸中的桃色兇殺案:閻婆惜的死都怪她自己“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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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在此時,他們遇到了仗義疏財的鄆城縣押司宋江,不但送了棺材,還送她們十兩銀子做爲使用。所以閻母爲了報答宋江的大恩,便打算將女兒送給宋江做小。一開始宋江是拒絕的,但架不住她們的再三嘮叨,便在縣西巷內,“討了一所樓房,置辦些家火什物,安頓了閻婆惜孃兒兩個那裏居住”。沒幾天時間,閻婆惜就成了金絲雀,她是真的被感動了。

不過這裏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宋江僅僅是“收了”閻婆惜,並非明媒正娶。另外,由於宋江長得比較醜,這讓閻婆惜越來越覺得自己插在了牛糞上。要知道十八歲的女孩本就有很多的夢想,而更爲物質的閻婆惜想法則是更多,她漸漸流露出了對生活的不滿。然而這所有的一切宋江並沒有意識到,他照樣成日裏呼朋喚友,上班私活兩不誤,哪裏會有更多的精力來照顧閻婆惜的心思?種種跡象表明,宋江其實並不愛她。

 第二蠢:把短暫的溫柔當成了一生的守候

就在宋江逐漸冷落閻婆惜的時候,一個人出現了,那就是張文遠。他是宋江在衙門裏的小兄弟,因爲某日被宋江領到閻婆惜處喝酒,從而結識了閻婆惜。他長的是眉清目秀,齒白脣紅,並且早年沉迷於瓦肆歌舍討生活,因此練就了一身討女人歡喜的好功夫,不多時,他們二人就黏在了一起。

當他們二人苟且之事成了整個縣城公開的祕密時,宋江就打算放棄了,“又不是我父母選的妻室。她若無心戀我,我沒來由惹氣做什麼。我只不上門便了。”結果這下閻母着急了,因爲這樣的話,家中的資金就斷了來源。這張文遠倒是常來,可他一沒名二沒權,更要命的還是沒錢。所以閻母不得已,親自到衙門去請宋江回去,宋江心軟,便答應了。

水滸中的桃色兇殺案:閻婆惜的死都怪她自己“蠢”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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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閻婆惜聽到家中有人來時,以爲是心愛的張文遠,便急忙跑下樓去。待燭光照見是宋江時,臉色立馬就變了,返身就上了樓,閻母不依,逼着她招待宋江。一旁的宋江將這一切都看在眼裏,於是乾坐着喝了幾杯悶酒,一直熬到後半夜睡意上來了,就挨着閻婆惜躺在牀上眯了會。後來天不亮就起來簡單地洗把臉提前出門上班去了。

試想此時的閻婆惜如果有些覺悟,對宋江稍微熱情些,那他也不至於心寒,就更不會出現後面“怒殺”的一幕了。

第三蠢:談條件不知道適可而止

當宋江起牀上班走到半路的時候,忽然發現“反賊”晁蓋給他寫的一封感謝信落在了閻婆惜的牀上。這是一封感謝宋江通風報信讓晁蓋他們逃脫了官府追捕的感謝信,如果說被泄露出去,後果相當的嚴重。

果不其然,閻婆惜在得到了這封信之後就開始提條件了:一是要宋江還她自由身,寫一紙聲明允許她嫁給張文遠;二是要宋江將這西巷的房子和給她們母女兩的首飾都留給自己;三是要晁蓋送給宋江的一百兩黃金全都給自己。前面兩個宋江都答應了,可這第三個卻犯難了起來,因爲他根本就沒有收晁蓋的金子,手中更是沒有這麼多的積蓄,只好咬牙說道:“限我三日,我將傢俬變賣一百兩金子與你。”

水滸中的桃色兇殺案:閻婆惜的死都怪她自己“蠢”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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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說,宋江這等人物既然答應了三日後給錢,肯定是不會賴賬的。所以說此時的閻婆惜最明智的做法就是等着三日之後,宋江前來送錢就是了,然而畢竟還是太年輕,走出了最爲愚蠢的一步,逼債。還揚言說:“明朝到公廳上,你也說不曾有這金子。”

此時的宋江正好對“公廳”兩字甚是敏感,再加上昨晚受的一夜氣,怒氣立馬就上來了,扯開被子就要去搶,閻婆惜自然是死也不放。就在爭執的過程中,宋江看到了一把刀,便搶在了手裏。此時的閻婆惜竟然還想進一步喊叫要挾,大聲叫道:“黑三郎殺人也!”正在氣頭上的宋江腦海中頓時便出現了“殺人”兩個字,就這樣,兇案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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