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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推行官員財產申報 不惜斬殺親信以服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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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21年夏天,漢軍大敗匈奴。秋,匈奴的渾邪王帶領十萬部屬投降漢朝。當漢武帝雄心勃勃地又準備討伐昆明夷的時候,國庫官員彙報財政告急。於是,漢武帝提拔了三個理財高手來幫漢帝國籌措財富。

徵收財產稅

漢武帝推行官員財產申報 不惜斬殺親信以服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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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制定出了詳細的財政稅收方案,其中之一是緡(mín)錢令,說白了就是徵收財產稅。

公元前119年,漢武帝下令商人、放高利貸者等贏利階層,自己統計申報自家的產業資產向官府如實彙報,每兩千錢資產,徵收一百二十錢的稅賦;普通人家,不事商業的,資產每四千錢的徵收一百二十錢,比富裕的商人少一半。同時,民間有供乘坐的小馬車以及長於五丈的船也要收稅。這樣一來,稅源增加,稅賦很豐厚。

但是,自行估計申報財產,對於普通家庭來說關係不大,而富有的商賈家產基數大,要做到如實申報,就着實不容易了。所以,起初,緡錢令的徵收情況很不好,遠沒達到漢武帝所預期的效果。

殺一儆百

爲保證緡線令的順利推行,漢武帝還制定了配套的法令措施:誰如果隱瞞財產不如實申報,或者故意少報的,發戍邊疆一年,其財產充公。而對於檢舉揭發的人有獎勵,且幅度很大,很誘惑人:把被告人的一半充公財產獎賞給他。但是,兩年過去了,緡錢令的執行狀況仍令漢武帝很不滿意。其時,正好有個叫楊可的官員奏報緡錢徵收不力的弊病,於是,漢武帝就委任他負責督促緡錢徵收,主持告緡工作,鼓勵揭發檢舉偷稅漏稅行爲,察舉打擊違法隱瞞分子。

漢武帝推行官員財產申報 不惜斬殺親信以服衆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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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落實皇帝的旨意,楊可組織了一批官吏到處暗訪檢查富商大賈的財產狀況,發現有隱瞞的,即行沒收。這一來,聲勢浩大,百姓,尤其是有錢人家都人心惶惶。

身爲右內史的義縱也是當時赫赫有名的一個官員,敢說敢幹,此前得到漢武帝的賞識,成了京師長安的行政長官,相當於首都市長。他認爲楊可那些負責糾察緡錢的官吏擾亂了京師的治安,守土有責,就派手下人抓捕楊可派出的糾察官吏。兩股力量,幾乎就差火併了。

不過強龍難壓地頭蛇。這一來,告緡的事情在義縱管轄的地方沒辦法進行下去,楊可把情況如實向漢武帝彙報了。國庫匱乏,漢武帝正在氣頭上,聽罷不由龍顏大怒,決定要殺一儆百,便以阻攔執行公務壞事罪把義縱斬首示衆——你想,爲了徵收財產稅,皇上連自己的親信高官都說殺就殺了,還有誰敢隱瞞財產、阻撓告緡呢?

漢武帝推行官員財產申報 不惜斬殺親信以服衆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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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民財物以億計

於是,告緡之風,遍及全國,富賈豪強紛紛如實彙報自己的財產,依法納稅,而且,徵稅的對象、範圍也比之前大大增加,“得民財物以億計”,使得當時行將枯竭的國庫頓時又充實了起來。

“言其得失,則算緡一事,厲民最甚”,這是後世對漢武帝財產稅立法的評價。就當時而言,緡錢令確實是給黎民百姓增加了負擔的,而且徵收過程中也是弊端迭出。然而,不能否認,這是非常之時採取的非常辦法,否則,漢武帝時代是無法取得歷史上矚目功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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