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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三位留名青史的明代太監,他們做了哪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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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明朝宦官,大多數人想到的大多是王振、劉瑾、魏忠賢之流,他們專擅弄權,黨同伐異,爲害朝廷,簡直罪無可恕。但其實明朝歷史上還出現過不少頗有建樹的宦官,其中最著名的便是七下西洋的“三保太監”鄭和,鄭和的功績自不必多說。而《明史·宦官傳》中也列舉了三個評價比較好的宦官:懷恩、李芳、陳矩。那麼我們就來看看這三位宦官有何功績,能在由文人撰寫的《明史》上留下不錯的評價。

盤點三位留名青史的明代太監,他們做了哪些事?

1.懷恩“護賢臣,保太子

懷恩,原姓戴,出身名門,受其族兄犯罪受到株連,因懷恩當時尚爲幼童,得以免除死刑而被淨身送入宮中,賜名懷恩。歷經宣德、正統、景泰、天順四朝,在四十多歲時,擔任成化朝司禮監掌印太監,行使批紅大權,參與國家大事的決策和執行。《明史》中曾說懷恩:“性忠鯁無所撓,諸閹鹹敬憚之”就是讚揚懷恩在閹黨得勢時依舊直言不諱,維護賢臣,甚至爲了維護太子被憲宗皇帝貶到了南京。孝宗初登基時重新召回了懷恩,懷恩“力勸帝逐萬安,用王恕”,史書上也明確肯定了懷恩的功勞“一時正人匯進,恩之力也。”

2.李芳“以能持正見信任”

李芳,穆宗朝內官監的太監。穆宗即位時,李芳就因持身中正而備受信任。而在世宗時期,李芳因上疏建議節儉工部開支而備受排擠。而當時宦官滕祥、孟衝、陳洪方“爭飾奇技淫巧以悅帝意,作鰲山燈,導帝爲長夜飲”而備受世宗寵愛,李芳便勸諫皇帝惹得皇帝不高興,又在滕祥等人的陷害下被皇帝勒令去職閒住。《明史》中有記載,“二年十一月復杖芳八十”,但是李芳卻沒有什麼確切的罪名,連刑部尚書毛愷都說:“芳罪狀未明,臣等莫知所坐。”然而皇帝一句“芳事朕無禮”就把李芳禁錮了,這樣一來滕祥等人就更加專橫了。兩年後李芳才獲得釋放,被髮往南京充淨軍。

3.陳矩“祖宗法度,聖賢道理”

陳矩,嘉靖期陳矩只是宮內默默無聞一小宦,自萬曆十年被取任後,各種恩遇不斷,扶搖直上,萬曆三十三年(1605)擔任司禮監掌印太監兼任東廠提督,成爲是時最爲權重的宦官。但是陳矩爲人正直,以“祖宗法度,聖賢道理”爲內心操守。萬曆三十一年(1603)奉命與廷臣監訊“妖書案”,他秉正處理,絕不涉及無辜,對沈鯉、郭正域等賢臣的庇護及配合沈鯉諫言廢止爲時人困苦的礦監稅使,使得陳矩爲外廷稱道,自然就留下了很好的評價。《酌中志》記載陳矩“菲衣食,淡滋味”,志趣高潔,不耽物慾,十分難得。

盤點三位留名青史的明代太監,他們做了哪些事? 第2張

明朝宦官從小就會接受內書堂的教育,學的也是四書五經,聖賢道理。還有專門教授他們武功的機構。這樣的制度下,明朝不乏品行端正,有所作爲宦官,只是魏忠賢、劉瑾等奸臣的名頭過於響亮,而像懷恩、陳矩這樣的賢臣名聲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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