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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景時期的農業經濟發展的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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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文景時期的農業經濟發展的怎麼樣嗎?歷史上二帝曾多次下詔勸課農桑,按戶口比例設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員,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漢文帝十分重視農業生產,同時還注意減輕人民負擔,漢文帝前二年(前178年)和前十二年,曾兩次“除田租稅之半”,即租率減爲三十稅一,前十三年還全部免去田租。

自後,三十稅一遂成爲漢代定製。文帝時,算賦也由每年120錢減至每人每年40錢,徭役則減至每3年服役一次。景帝元年(公元前156年)春正月,下詔說:“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絕天年,朕甚痛之。郡國或磽狹,無所農桑系畜;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

文景時期的農業經濟發展的怎麼樣?

其議民欲徙廣大地者聽之。”准許百姓從貧瘠地區遷往土地肥沃地區,以利發展農業。他還多次下詔申明以農爲立國之本,強調重本抑末。他在詔文中說:“雕文刻鏤,傷農事者也;錦繡纂組,害女紅者也。

農事傷則飢之本也,女紅害則寒之原也。”同時要求郡縣官吏認真執行,對失職者加以嚴懲。“吏發民若取庸採黃金珠玉者,坐臧爲盜,二千石聽者,與同罪。”漢景帝二年(前155年),又把秦時17歲傅籍給公家徭役的制度改爲20歲始傅,而著於漢律的傅籍年齡則爲23歲。

算賦是漢代政府對成年人徵收的一種人頭稅。漢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初爲算賦”。規定凡年齡15歲到56歲的成年男女,每人每年交納120錢。稱爲一算,用作購置車馬兵器。文帝時改一算爲40錢,武帝時又恢復到120錢,宣帝時又以90錢爲一算,成帝時以80錢爲一算。

“算”的高低,決定人民負擔的輕重。對少數民族地區也徵算賦,令成年人交賨布(麻布)一匹,板楯蠻地區除羅、樸等七姓外,每口每年納賨錢40。

農業的發展,使糧價大大降低,史載文帝時每石“粟至十餘錢”。爲了保證農民的收入,吸引農民重視農業生產,漢文帝君臣認爲惟一途徑就是提高糧食價格,對能夠提供糧食者實行獎勵。他們採取的策略是鼓勵有錢人家購買農民的糧食,捐獻給國家。對於能捐獻糧食並運送到邊境糧庫的,國家按照捐獻數額的不同賜予不同爵位,還可以贖罪。

文景時期的農業經濟發展的怎麼樣? 第2張

這樣,邊防要塞的糧食儲備迅速充足了,接下來又進一步充實各郡縣的儲備。只要郡縣儲備足夠一年所需,該郡縣就可以免收農民田租。在這樣政策的鼓勵下,農民的收入保障了,負擔減輕了,國家的儲備也充足了。

爵位,又稱封爵、世爵,原本是指諸侯獲封賜的封建等級,因此爵位本來是與封建制度密切相關的。但某些國家(例如不列顛)在封建制度沒落後,依然沿用爵位體系。

爵是古代君主對貴戚功臣的封賜。在中國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爵,後代爵位制度往往因時而異,不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