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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川幕府歷代將軍 德川幕府和天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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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川幕府(日語:とくがわばくふ)又稱江戶幕府(えどばくふ)。1603年由徵夷大將軍德川家康在日本江戶(今東京)所建。

 簡介

德川家康建立幕府後,他建立起了幕府嚴密控制下的政治體制,經過德川秀忠、德川家光兩代將軍,幕府統治趨於穩定。江戶時代將軍是最大的封建主,直接管理着全國四分之一的土地和許多重要城市,全國其他地區分成大大小小兩百多個“藩”,藩的首領必須聽命於將軍。全國的大名分爲三類,親藩、譜代和外樣大名。將軍與大名都養着自己的家臣即武士,他們構成了幕府統治的基礎,從而形成了由幕府和藩構成的封建統治制度即幕藩體制。在德川時代,全體居民都被嚴格的等級制度分爲四個階層:武士、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德川幕府對外實行鎖國政策,嚴禁日本人與外國貿易,禁止日本與海外交往,把外國商人和傳教士驅逐出境,只許同中國、朝鮮、荷蘭等國通商,而且只准在長崎一地進行。

18世紀上半期,資本主義的萌芽產生,新的生產方式的出現,從根本上動搖了幕府統治基礎。1868年德川幕府徹底垮臺。在此之後,日本基本結束了將軍及幕府統治的時代。

德川幕府歷代將軍 德川幕府和天皇關係

  德川家康

 歷史沿革

建立幕府

1600年關原合戰奠定了江戶幕府的天下,1603年,德川家康於江戶拜領徵夷大將軍,他在江戶設立幕府,建立起統一中央集權的幕府統治,史稱德川幕府或江戶幕府,開始了二百六十多年的統治。當時,天皇雖然享有崇高威望,名義上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但並沒有實權,實權掌握在幕府將軍手中。將軍也是最大的封建主,直接管理着全國四分之一的土地和許多重要城市,全國其他地區分成大大小小兩百多個“藩”,藩的首領大名享有藩的世襲統治權,但必須聽命於將軍。將軍與大名都養着自己的家臣即武士,武士從將軍或大名那裏得到封地和祿米,但必須效忠將軍或大名,這些武士一般是職業軍人,擁有佩刀的特權,他們構成了幕府統治的基礎,從而形成了由幕府和藩構成的封建統治制度即幕藩體制。德川幕府爲了從思想意識上培養武士這個支柱,大力宣揚武士應具有忠、義、勇的“武士道”精神,使武士爲其效力和賣命。

1616年,第二代將軍德川秀忠採取了進一步禁教措施。主要內容是:第一、進一步取締天主教,特別是徹底根除農民中的天主教徒;第二、一切外國船隻均不得在大名領地通商,只能在長崎和平戶從事貿易活動;第三、中國船隻不受此規定之限制。同時,加強了對朱印船貿易的管制,禁止西部大名擁有載重500石以上的大船,朱印狀只發給與將軍關係密切的京都一些少數豪商。即使這樣,西部一些大名仍然在私下與西方商人經商,以求壯大經濟實力,得到先進武器,幕府非常不安。

鎖國政策

1623年,幕府下令禁止西班牙船隻來日本。緊接着,從1633年2月到1639年7月,德川幕府連續五次頒佈了所謂的“鎖國令”。其中主要內容是:第一、禁止日本船出海貿易和日本人與海外往來,偷渡者要處以死刑;第二、取締天主教的傳教活動,對潛入日本的傳教士應該予以告發和逮捕,以防止天主教在日本的蔓延;第三、對駛抵日本的外國船隻實行嚴密的監視,貿易活動也由幕府進行嚴格的管制。這樣,日本的“鎖國體制”最終確立起來了。

1639年,幕府下令斷絕同葡萄牙的貿易往來。而在這之前,英國商人因同荷蘭人的競爭中失敗,在1623年自動撤出了日本。荷蘭是一個新教國家,沒有在日本進行傳教活動,得到了幕府的讚許,而且荷蘭商人還曾經支持幕府對農民起義的鎮壓,因此,幕府特許同荷蘭進行貿易活動。此外,日本傳統的對外貿易國家中國和朝鮮也仍然可以同日本通商。但是,荷蘭、中國和朝鮮同日本的貿易活動也受到嚴格的管制,並且只能在長崎一地進行貿易。因爲長崎是幕府將軍的直屬領地,易於管制,而且,幕府也不願意藩國的大名享有對外貿易的巨大利益而壯大力量。從此,日本成爲一個閉關鎖國的國家,這成爲德川幕府統治之下的日本的一個重要特徵。

統治動搖

幕末時期,由於幕藩至武士財政每況愈下,幕府的威信受到打擊,幕府以農村爲基礎,但因不滿封建的壓迫和榨取,常發生暴亂,即所謂百姓一揆。此外,又加上外國要求通商,幕府雖力事遷就,但大勢所趨,使整個幕府體制發生動搖,雄藩(以長州、薩摩二藩爲主)羣起討幕,終於迫使幕府走向滅亡之路。

第一,嚴格的等級制度雖然維護了封建統治,但也激化了社會矛盾。第二,長期的閉關鎖國政策,造成了近代日本的落後。第三,資本主義萌芽產生和發展,衝擊了封建自然經濟。德川幕府統治建立後,全國形成了統一的市場,農民負擔相對減輕,生產積極性提高,因此農業生產迅速發展,農業生產的發展,使農村手工業也迅速發展,並逐步同農業分離,新的手工業中心和商業中心也隨之形成。商業性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引起了農村自然經濟的日益解體。

18世紀上半期,資本主義的萌芽產生,新的生產方式的出現,從根本上動搖了幕府統治基礎。第四,社會矛盾日益尖銳。封建主爲解決經濟拮据,變本加厲地剝削農民,大幅度提高地租,增加各種捐稅,農民無法承受沉重的剝削和壓迫,工商業者也不滿嚴格的限制和掠奪;19世紀中葉,中下級武士階層地位惡化,迫於生計,不得不衝破封建等級觀念和法規的束縛,去做教師、醫生或從事商業和手工業,有的甚至投身爲商人家中的養子,武士的特權和利益受到挑戰,逐漸滋生出反抗幕府統治的思想。1837年大鹽平八郎起義直接導致日本封建社會統治基礎已開始動搖。

後期衰落

1853年,美國海軍將領佩裏率領艦隊兩次闖進江戶灣,迫使日本開港通商(史稱黑船事件)。德川幕府屈服於列強的軍事壓力,連續與西方列強簽訂了很多不平等條約和協定,出賣大量的國家主權和民族利益。大批農民和手工業者因爲外貨的傾入而紛紛破產,日本人民受到雙重壓迫和剝削,處境更加痛苦。

幕府成爲社會討伐的目標,日本封建陣營出現分化,一些中下級武士提出尊王攘夷的口號,刺殺主張開國的幕府當權者,襲擊外國人等等。由於種種侷限性和受到幕府和西方列強的鎮壓,宣告失敗。人們開始認識到要真正富強,就要推翻幕府統治,倒幕運動開始了。

1865年12月,長州藩倒幕派高杉晉作率領以農民爲主體的“奇兵隊”擊敗保守派,奪取了藩政權。隨後,薩摩藩倒幕派西鄉隆盛、大久保利通等人也控制了藩權。不久,這兩股力量結成倒幕聯盟,成爲全國倒幕運動的核心,他們一方面實行政治、經濟改革,以調動農民、商人和中下級武士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在軍事上武裝自己,購置大量的西方先進武器,與幕府軍隊抗衡。

1867年1月30日(慶応2年12月25號),壓制倒幕派的孝明天皇去世,不滿15歲的明治天皇即位,宮廷形勢開始向有利於倒幕派方面發展。

1867年10月,薩摩、長州、安藝三藩倒幕派在京都召開祕密會議,決定利用年幼的明治天皇的名義武裝倒幕。他們一方面擴充兵力,另一方面祕密同天皇取得聯繫,準備發動宮廷政變,把德川將軍趕下臺去。

1868年1月3日,西南各諸侯率兵包圍皇宮,解除德川幕府駐後宮警衛隊的武裝。他們簇擁着年少的明治天皇,召開御前會議,宣佈“王政復古”,大權全歸天皇掌握。明治天皇隨即頒佈詔書,決定建立由他領導的新的中央政府,並委派西鄉隆盛和大久保利通這些改革派主管政事並發動戊辰戰爭。

政治

將軍

歷代的幕府最高領導人均稱徵夷大將軍,徵夷大將軍在日本歷史上,原爲大和朝廷爲對抗蝦夷族所設立的臨時的高級軍官職位,本應於停戰時即功成身退。“夷”其實是指曾在本州東部和北海道居住的蝦夷族(愛奴族,阿伊努族),將軍一詞指軍階中的高級領導職。徵夷大將軍的衙門,稱爲幕府,故中文俗稱其爲幕府將軍,在日本,也常簡稱其爲將軍。

親藩

御三家

御三家,德川幕府親藩中筆頭,封地在紀伊、水戶、尾張,稱紀伊德川家、水戶德川家和尾張德川家。准許用德川姓氏。若將軍無子嗣,則繼承人從御三家中的尾張和紀伊家挑選。

御三卿

御三卿,由第八代將軍德川吉宗創定。爲德川家嫡系一族,姓氏分別爲田安、一橋、清水,具體分佈如下

田安家

德川(田安)家甲斐·武藏·下總·攝津·和泉·播磨內天領、10萬石

一橋家

德川(一橋)家甲斐·武藏·下總·下野·和泉·播磨內天領、10萬石

清水家

德川(清水)家各處天領內、10萬石

一門

僅次於御三家和御三卿的一門是指德川家康的兒子(秀忠的兄長)結城秀康爲始祖的越前鬆平家和德川秀忠的兒子保科正之爲始祖的會津鬆平家。身爲一門的大名在家格和官位都有着特別的待遇,但卻被禁止參與幕政。到了幕末德川齊昭(水戶德川家)參與海防事務,同時在文久改革時,鬆平慶永(越前鬆平家)、德川慶喜(一橋德川家)、鬆平容保(會津鬆平家)都參與了幕政,這是在幕府即將崩潰的緊急時期所發生的特殊情況。

官職

設立中央官、地方官和三役職三級管理體制,將藩侯們分爲“親藩”(德川氏同族)、“譜代”(德川氏原屬)、外樣(關原合戰之後歸順的)三個等級,三者的領地互爲交錯以達到監視外樣大名的目的。而且,親藩大名和譜代大名佔據了富庶和重要的領地。

中央官

大老:幕府臨時的最高職務,負責統括政務,參與重要政策的確定,定額是一名。

老中:常設的最高職務,直屬將軍負責輔助管轄的政務最高責任者,政務總理的幕府官員,共四名或五名,由食祿二萬五千石以上的世襲諸侯中指派。

側用人:將軍近侍的最高職。向老中傳達將軍的命令,將老中的呈報傳達給將軍,由於親近將軍常成爲實際掌權者。

若年寄:負責管理將軍直屬的武將旗本與家臣御家人,定額爲三至五名

奏者番:掌管有關殿中所用禮儀事項的職務。在年初等諸大名謁見將軍的時候,負責進行轉達

旗本:在將軍出場的儀式上出現的家格在御目見(可以直接拜見將軍的人)以上的家臣,爲德川軍的直屬家臣團。通常旗本由一些失格的大名(例:最上、福島)以及一些大名家的庶、末子來擔任。

高家:由老中支配,掌管幕府的儀式和典禮。負責欽差、朝臣的接待,過往宮中的使節等。俸糧是僅一千五百石,不過官級與大名並列。

大目付:由老中支配,作爲老中的耳目,進行對大名、交代寄合、高家的監察等,負責幕政一切的監察

町奉行:負責掌管江戶城下町的警政消防、市政民務、仲裁庶民爭端,負責支配江戶的町方,由老中所支配,比堪定奉行職位高

勘定奉行:掌管幕府的財政,收支出納,和租稅徵收

寺社奉行:總制全國的寺院和神社、寺院和神社土地的管理,掌管佛教與神道神職人員的職務

地方官

以下僅列出有幕府委派管理“天領”(幕府直轄地區)的官員,封予各大名家的“藩領”之政務由各大名世襲管理。除京都所司代、大阪城代、及駿府城代外,以下各官職一律統稱遠國奉行,由老中所支配

京都所司代:負責京都警衛,對朝廷與關西諸侯的監視,並統轄畿內的直轄地。在編制上是僅次於老中的重要職務,也是地方官職中的最高。

大阪城代:幕府駐大阪的長官,負責大阪城的城防,監視關西大名,手握符節,掌控關西緊急時的軍事指揮權及訴訟裁斷權,並統轄在大阪值班的幕府役人,由譜代大名出任

駿府城代:幕府駐駿府的長官

京都町奉行:負責京都一般町政與司法,定員2名

大阪町奉行:負責大阪一般町政與司法,定員2名

駿府町奉行:負責駿府一般町政與司法,定員1名

伏見奉行:負責伏見的民政與司法,定員1名,唯一由大名就任的遠國奉行

長崎奉行:負責長崎的民政與司法,及負責對外的交涉,最初定員1名、寬永10年(1633年)增加至2名、貞享3年(1686年)增加至3名、元祿13年(1700年)增加至4名、十八世紀後又降至2名

浦賀奉行:負責監視進入江戶灣的船舶,定員1名

堺奉行:負責堺的民政與司法,定員1名

山田奉行:負責守護伊勢神宮、伊勢、志摩兩國的司法及鳥羽港的警備,定員1名

日光奉行:負責守護日光東照宮,定員2名

奈良奉行:負責監視奈良的大寺院如興福寺、東大寺等,定員1名

佐渡奉行:負責佐渡金、銀礦業管理,定員1名

新潟奉行:在1843年設置,因應清英鴉片戰爭之後,歐美人士涉足東洋,活動日趨頻繁而設,負責管理日本海的交通要衝,新潟港,幕末開港後又負責對外國人之交涉,重要性日增

羽田奉行:在1842年設置,負責鞏固東京灣的防備,兩年後職位被取消

箱館奉行:又稱鬆前奉行,在1802年設置,負責在北海道的警備,黑船開港事件後,又負責對外國人之交涉,定員2名

三役職

幕末時期社會動盪,幕府決定在1862年幕政改革時所設置的三役職,以穩定政局。

將軍後見職:徵夷大將軍一職的繼承人,由一橋家當主一橋慶喜擔任

政事總裁職:負責幕府政務,由福井藩主鬆平春嶽擔任

京都守護職:因京都的倒幕運動盛行,幕府設立京都守護職,代替無法維持京都治安的京都所司代,負責京都警衛,由會津藩主鬆平容保擔任

法律

德川幕府頒發統治大名的基本法《武家諸法度》約束武士生活準則,頒發《一國一城令》限制各藩修建城堡,禁止結黨,規定婚姻需經幕府批准,還定下了“參覲交代制”,令大名隔一年在江戶和領地輪住,回領地時妻、子需留在江戶爲人質。旅途和在江戶生活的龐大開支,不斷消耗了大名們的財力。

等級

德川幕府實行幕藩等級制度。爲鞏固幕府統治秩序,德川幕府實行嚴格的封建等級制度。將軍、大名、武士佔日本全國人口的10%,屬於統治階級。工商業者占人口的百分之十,經營工商業,受到統治階級的歧視;“農”約佔全國人口的百分之八十,是受壓迫受剝削的主要羣體,他們不僅交租還要負擔各種雜役和勞役;處在社會最底層的是“賤民”。各等級界限森嚴,世襲不變,互不通婚,衣食居住都有區別。

經濟

幕府掌握了佔當時全國糧食總產量1/4的富饒的土地,和大阪、京都、江戶等重要城市以及主要的礦山,還壟斷了金、銀、錢三種貨幣的鑄造權。

軍事

幕府控制之下的直屬武士旗本、御家人,以及旗本的陪臣,號稱“旗本八萬旗”。相對於各藩,在軍事力量上佔絕對優勢。

外交

德川幕府實行閉關鎖國政策。德川幕府統治前,日本對外貿易比較發達,商船遠航到中國、朝鮮及東南亞各國。16世紀下半期,西方商人和傳教士開始到日本活動,以傳教士爲先導的歐洲殖民勢力迅速向日本滲透,全國天主教徒從30萬猛增到70萬人。一些藩國通過與西方國家的貿易,壯大了自己的經濟和軍事實力。德川幕府建立後,爲鞏固統治,防止外部勢力對日本的侵入開始實行閉關鎖國政策。從1633年起曾多次發佈“鎖國令”,即寬永鎖國。嚴禁日本人與外國貿易,禁止日本與海外交往,把外國商人和傳教士驅逐出境,只許同中國、朝鮮、荷蘭等國通商,而且只准在長崎一地進行,對外商業活動受到嚴格控制,同時幕府還規定日本人不得出國,也不許在國外的日本人回國,甚至禁止製造適於遠洋的船隻。實行限制工商業政策。閉關鎖國本身就嚴格限制了商業活動,同時對工商業者採取歧視態度,嚴格限制手工工場的規模、實行商品專賣,設立關卡、對工商業者財產恣意沒收。嚴重阻礙了工商業的發展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出現。

 鎖國令

一、除特許船隻以外,嚴禁其他船隻駛往國外。

二、除特許船隻以外,不得派遣日本人至外國。如有偷渡者,應處死罪,偷渡船及船主,一併扣留。

三、已去外國並在外國構屋營居之日本人,若返抵日本應即處以死罪。但如在不得已之情勢下,被迫逗留外國,而在五年之內歸來日本者,經查明屬實,並系懇求留住日本者,可予寬恕。如仍欲再往外國者,即處死罪。

四、如發現有耶穌教蔓延之處,汝二人應即前往誡諭。

五、發現耶穌教教士者,應予以褒賞。告發人之功績優良者,賞銀百枚。其他告發人,依其忠行情節,酌量褒賞。

六、外國船來到,應即呈報江戶。並應按照往例,通告大村藩主,請其派遣監視艦船。

七、如有發現傳播耶穌教之"南蠻人"或其他邪言惑衆者,應即押解至大村藩之牢獄。

八、外國船所在各種貨物不得由某一地方全部包購。

九、禁止官吏在長崎直接購買外國船之貨物。

十、外國船之貨物應列單呈報江戶。但可以按照往例令其交易,不必等待江戶批示。

十一、外國船裝來之生絲,應於確定價格後,全部分配於五處。

十二、生絲以外之其他各種貨物,應在生絲價格確定後,按絲價標準,各立行情,進行交易。(附:貨物之買賣,限於價格確定後二十日內交易完畢。

十三、外國船之歸期,限於9月20日以前,遲到之船,其歸期限自駛到之日起,五十日以內。

十四、禁止外國船將賣剩之貨物寄存於日本,並禁止日本人接受此等寄存。

十五、五處之商人限於10年7月20日以前抵達長崎。遲到者不列入分配額中。

十六、駛抵薩摩、平戶及其他任何之港口,交易必須按照長崎之絲價,在長崎絲價未確定前,不準交易。

文化

寬永時期

寬永期的是江戶初期的文化特點,受桃山文化的影響,安定幕府體制,傾向新的開始。在這一時期朱子學的儒學最爲盛行。在這一時期的建築,流行靈廟建築,特以德川家康的日光東照宮爲代表,這一時期的建築受桃山文化的影響施行豪華的裝飾雕刻。這一時期的書院以京都的桂離宮爲代表,繪畫以狩野派的狩野探幽(1602年~1674年)爲幕府的御用畫師。在這一時期還有京都的土佐派、元祿的琳派爲先驅。在這一時期,因爲侵略朝鮮,很多朝鮮製陶工人被帶回日本,所以九州·中國等地方各地出現了朝鮮系的工藝,有田燒、薩摩燒、萩燒、高取燒等很有名的陶瓷。

元祿時期

17世紀末到18世紀初爲元祿時代,這一時期幕政安定、商品經濟得到發展的社會成熟時期,城市市民階層的形成,文化有了新的演變,這一時期的文化稱爲元祿文化。元祿文化的特色是以人和社會爲中心比較強傾向於現實主義和實證主義。着重實證於古典研究和自然科學問題的發展。這一時期的美術,受桃山文化和江戶初期的文化的洗禮。在文學上,出現了一娛樂市民爲目的的各類通俗小說,“浮世草子”是其中影響最大的一類小說。元祿時期的文學藝術中心的代表井原西鶴(1642年~1693年)、松尾芭蕉(1644年~1694年)、近鬆門左衛門(1653年~1724年)。在這一時期歌舞伎和民衆演劇得到發展。

化政時期

化政文化的中心是以江戶時代的後期的文化,江戶的繁榮背景、都市生活爲廣大背景。江戶是上方全國經濟發展的中心,多數都市民衆喜歡町人文化最盛行的時期。這一時期的文化稱爲化政文化。都市繁榮、商人·文人的全國性的交流、出版·教育的普及、寺院的流行等中央文化向各地傳播,都市生活多樣化的文化內容多種多樣的物質供求。一方面,學問·思想的分歧動搖着幕府體制,一些古代體制的脫落動搖着幕府。江戶時代後期的文學是以政治和社會爲題材的出版物和紀傳體爲普及,收到廣大民衆的喜愛。小說在這一時期盛行,其代表人物山東京傳(1761年~1816年)、式亭三馬(1776年~1822年)、十返舍一九(1765年~1831年)、爲永春水(1790年~1843年)。在這一時期國學(即日本固有之學問,非我國之學是也)和洋學都得到很好的發展。

幕末時期

政局和世道的混亂,幕府和歐美各國的深入交流,文化·學術都受到近代的影響。開國後,建立藩書調所、翻譯外文書籍和聘請外國教授,還有醫學方面,建立種痘醫學所。在這一時期幕府的海外留學生們被派遣到去學習歐美各國的政治·法制·經濟,薩摩·長洲等諸藩也派遣留學生去外國的。之後,橫濱開放接受外國的宣教師和新聞記者的到來,他們通過歐美的政治和文化介紹給日本人。通商條例的簽定,來日本的宣教師和美國人開了診療所和英語私塾,積極的傳播西洋文化。這一時期歐美的近代化文明在日本的聲望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