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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關稅同盟李斯特 德意志關稅同盟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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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關稅同盟指的是由38個德意志邦聯的邦國,提出者是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組成時間1834年,是德國統一前以普魯士爲首的各邦國爲掃除相互之間的貿易障礙而結成的同盟。

簡介

於1834年正式開始。德意志關稅同盟把德國境內大部分邦國結成了一個緊密的貿易和經濟區域。關稅同盟的建立是德國走向經濟和政治統一的重要步驟,它也促進了19世紀德國工業革命的發展。

德意志關稅同盟李斯特 德意志關稅同盟意義

  德意志關稅同盟概述圖

成立背景

19世紀初,德國仍處於分裂和割據狀態。在1815年新建立的德意志邦聯內部,存在着各自爲政的38個邦國,其中有10個是帝國城市。直到1834年,德國境內依然關卡林立,並存着多種商業法規、度量衡制度和幾百種地方性貨幣。這嚴重地影響了國內市場的形成,阻礙了工商業的發展。

關稅統一問題被提上了日程。擁有1050萬人口的最強大邦國普魯士,當時積極促進關稅的統一。在新興資產階級的推動下,普魯士政府於1818年首先實行改革,在境內廢除關卡,取消消費稅和國內關稅的徵收,宣佈商品流轉自由。對進口工業品僅課徵10%的從價稅,同時允許原料免稅輸入。前者符合容克地主的要求,但卻違反資產階級的利益,後者受到工業資本家歡迎,但引起了地主階級的不滿。雙方圍繞着稅率問題進行着尖銳的鬥爭。

普魯士廢除內地關稅對其他邦國有很大影響。在普魯士帶動下,北德6個邦國於1826年成立關稅同盟,參加同盟的各邦國之間的關稅取消了。1827年,南德兩個大邦國巴伐利亞和符騰堡組成南德關稅同盟,後來其他一些南德邦國也參加進來。1828年,漢諾威、薩克森、圖林根各邦國和漢薩聯盟城市組成了對抗普魯士的中德關稅同盟。但在普魯士的壓力下,它於1831年瓦解了。

1833年,由普魯士領導的德意志關稅同盟組成,參加的各邦國訂立了爲期 8年的關稅協定,協定自1834年1月1日起生效。以後每逢協定到期即再行延長。開始時,這一同盟聯合了北德18個邦國,1835年巴登公國、拿騷公國和美因河畔法蘭克福加入後,領土共計 8.2萬平方英里(超過當時德國領土 2/3),人口2500萬人。只有漢諾威等一部分邦國未加入同盟。

主要內容

廢除內地關稅,同盟各邦國之間的貿易免稅;對國外貿易統一關稅制度和稅率。關稅同盟以普魯士1818年的稅法爲藍本制訂關稅政策。參加同盟的各邦國之間從1834年起廢除全部關稅。在對外貿易方面,傾向自由貿易,但對從英國進口的棉織品和呢絨等則課徵保護性關稅。關稅同盟還致力於統一貨幣、度量衡制度和商業法規。各邦國於1838年和1857年簽訂一些專門協定,開始統一貨幣和度量衡,1868年又法令規定自1872年1月1日起在德國採用米突制,在1847年協定基礎上統一了票據章程,1857~1861年間又制定了在1869年付諸實施的共同商業章程。1837~1844年間,關稅同盟先後與荷蘭、希臘、土耳其、英國和比利時簽訂了商業協定,同盟的國際地位很快得到鞏固。

在當時工業革命的浪潮,同盟的成立有助貿易往來、減少內部競爭。而讓同盟成立的主要功臣是經濟學家弗裏得裏希·李斯特。基於同盟充滿保護主義的色彩,它不容許奧地利加入;最後,這令奧國與普魯士的競爭更爲激烈。1866年,由於南德邦國在普奧戰爭中支持奧地利,同盟解散。但在1867年,這些邦國願意重返同盟後,它又重新成立。新同盟更具凝聚力,因爲任何成員國都沒有否決權。

同盟由普魯士建立。最初,成員國只包括普魯士與她的鄰國。由於普魯士當時的領土東西分隔,同盟能幫助貨物的運送。後來,經過普魯市政府多年的遊說,成員國陸續增加。那邊廂,奧地利也積極組成她的關稅同盟,但較爲審慎,成員國也寥寥可數。

有些如Helmut Böhme的經濟歷史學家,就根據這個同盟的成功,質疑一般認爲俾斯麥統一德國的主調。他們認爲,由於普魯士主導同盟的發展,以至能支配德國經濟,更達成政治、軍事聯盟。最後,邦國都願意接受小德意志的統一方案。故此,德國統一是必然的結果。而且,同盟成立三十多年後,普魯士人已經建立一貫的反奧立場。俾斯麥絕對不能在上任後短短几年內,做到這種效果。

主要影響

關稅同盟是德國曆史上經濟融合以及經濟和政治相互作用的最好範例,對它的探討不僅可以拓展對德國民族統一研究的範圍,而且也可以對正在加速的歐洲一體化進程提供某種有益的啓示。

關稅同盟建立的起因是國外學者爭論的一個焦點。問題集中體現在這種商業和關稅政策的聯合體究竟是基於經濟領域還是政治方面的考慮。是經濟發展、工業擴張以及自由主義和民族主義政治的需要,還是政治保守和分立主義抵制自由民主思想的產物?應該說,對關稅同盟的解釋並不是非此即彼的單一原因,而是多種因素甚至相互矛盾的因素互相作用的結果。

19世紀初,德國處於從傳統向現代的過渡時期,新舊思想的衝突十分劇烈。一方面,由於受到啓蒙思想的薰陶、法國大革命的激盪和德意志解放戰爭的鼓舞,自由進步思想和民族獨立意識開始在德國形成並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傳播,並進而由理論而轉入各種規模和層次的爭取民族統一的運動。但另一方面,政治保守力量和分立主義勢力仍然十分強大。爲了維護傳統的社會秩序,保守派藉助國家力量抵制新社會集團的壯大和民族運動的發展。德國曆史上沿襲下來的政治體制,即邦國分立主義,在神聖羅馬帝國被摧毀後,也繼續保留它傳統的特徵,決不肯輕易放棄“領土”和“主權”獨立。關稅同盟的產生正是這樣一個複雜時期的產物,因而也必然在經濟和政治方面混合了傳統和現代的目標。

建立關稅統一政策是1815年後德國社會的共識。長期的國家分裂割據、貨幣和度量衡制度的五花八門、重重關卡的限制,德國商業和貿易的發展受到了極大阻礙。特別是拿破崙的“大陸封鎖政策”取消後,原先受到保護而得到發展的德國工業,面對外國工業品尤其是英國工業品的強大競爭,紛紛陷入困境。與此同時,德國的農產品如牲畜、穀物等在國外市場卻又遭到猜忌和抵制。唯有取消境內關卡,建立國內統一市場;徵收聯邦邊境關稅,確立統一關稅體制纔是擺脫困境的唯一出路。

社會輿論對德國經濟政策的改革投入了極大的關注,新聞界連篇累牘發表文章,就關稅政策展開討論,各地社會團體要求建立統一關稅的請願運動也高潮迭起。德國各邦的自由主義政治家和國務活動家對關稅政策的改革也抱有濃厚興趣,他們提出許多新的倡議,並經常按照自己的意願,通過當局的報紙和文章指導輿論導向。在德國,正是政府中的這類特殊羣體——“官僚自由主義者”,纔是實現經濟變革的主導力量,後來成立的關稅同盟也就是這種國家權力機構的傑作。

但是,經濟民族主義的力量還無法直接促成關稅統一體的產生,德國所面臨的實際情況遠比想象的要複雜得多。1815年的維也納會議對取消德國關稅壁壘的問題提出了討論,但邦聯在梅特涅的壓力下,擔心關稅統一會產生“民主和超國家”的政治後果,而各邦因爲“主權意識”,也不願放棄獨立的稅收和商業政策,因而邦聯條例第19條只通過了“各邦將來在德國的商業和交通政策上採取一致行動”的含糊解釋,實質性的問題被拖延擱置。

當然,經濟利益的差異也是統一的關稅體制難以達成的重要原因。德國的北部和東北部地區經濟結構以農業爲主,工業基礎相對薄弱。而萊茵和西里西亞之間的中德地區工業企業卻已有相當程度的發展,工業化開始萌芽。至於南部和西南部地區經濟的主要特點則是農業兼小企業生產。地區經濟結構的差異產生了不同的商業利益,以穀物出口爲主的北部農場主和商人主張自由貿易的經濟政策,而西南部的工業家、手工業主則強調關稅保護。

普魯士首先推動了關稅統一問題的進一步發展。1818年普魯士頒佈“新稅法”,推行自由主義的稅收和商業政策,取消一切商品進口的禁令;同時廢除境內稅收和商業關卡,建立統一稅制。普魯士這種撇開邦聯獨樹一幟的特殊政策招致了其他邦國的憤怒和抗議。爲與普魯士分庭抗禮,中南德各邦開始靠攏,幾經摩擦衝突,1828年1 月達成巴伐利亞—符騰堡關稅同盟條約。同年8月, 在“法蘭克福宣言”的基礎上又建立了中德商業聯合。但中南德關稅同盟並沒有實現真正的商業自由,也缺乏共同的關稅稅率。相比之下,普魯士的關稅體系則顯示了經濟和政治分量,爲廣泛意義上的關稅統一提供了基礎。1828年,普魯士與黑森—達姆斯塔特根據普魯士稅法原則訂立關稅同盟條約。 7 年之後, 即1834年,那些原先擔心主權喪失的邦國,如巴伐利亞、符騰堡、薩克森、圖林根各邦等也先後加入了普—黑關稅同盟。1834年1月1日,德國關稅同盟正式生效。

德意志關稅同盟李斯特 德意志關稅同盟意義 第2張

  德意志關稅同盟

成立原因

德國的統一受阻

關稅同盟的成立是德國各邦權衡切身利益,不得已做出的決定。

首先是各邦的財政需要。國庫空虛和財政赤字是那個時期大多數邦國所面臨的嚴峻問題。以普魯士爲例,1820年財政赤字達到217,248,762 塔勒,相當於國家四年多的收入。(注:海因裏希·馮·特賴施克:《19世紀德意志史》(Treitschke, The German History of the NineteenthCentury),第3卷,倫敦1918年版,第385頁。)其他邦國情況也與普魯士類同。關稅區域的建成將有助於減緩債務問題,因爲它至少可以獲取原先因境內關卡林立,支付龐大行政開支和走私活動而白白流失的大量年稅入。這筆稅入數額是驚人的,在黑森公國每年進口稅所得就無端地消耗在它的行政費用上。無怪乎關稅同盟的奠基人莫茨會樂觀地提出,建立統一關稅區,加強對財政的有效管理將很快消除可怕的財政赤字。(注:海因裏希·馮·特賴施克:《19世紀德意志史》,第4卷,第253頁。)1818年普魯士新稅法的一個直接經濟後果就是稅收收入的增加和稅收行政成本的降低。當時普魯士的行政成本只佔稅收總收入的15%,而同時期巴伐利亞和符騰堡則分別達到25%和43%。(注:H- W·哈恩:《19 世紀的經濟融合》(H- W.  Hahn. WirtschaftlicheIntegration im 19. Jahrhundert), 哥廷根1982年版,第26頁。)當然,徵收關稅的區域越大,稅收的成本也就越小。1828年黑森公國陷入財政困境,莫茨便利用這個時機,促成了普黑聯合。根據普魯士—黑森—達姆斯塔特關稅同盟條約,進出口關稅所得收入各邦按人頭平均分配。這種利益均分的原則對未參加關稅同盟的各邦極富吸引力。那些原先指責達姆斯塔特政府“判斷失誤”的邦國也紛紛加入關稅同盟。1834—1842年,關稅同盟成員國的人均收入每年提高5%。(注:R·蒂利:《從關稅同盟到工業國》(R. Tilly, Vom  Zollverein  zumIndustriestaat),慕尼黑1990年版,第41頁。)這一成果顯然是關稅同盟克服邦國分立主義的有利武器。

其次,關稅同盟的成立可以保護君主權力和邦國生存,抵制自由主義革命。30年代是革命性的年代,各邦君主雖然反對任何將導致主權削弱的關稅統一體,但更難以容忍的還是資產階級因對德國經濟環境的失望和憤怒而採取過激行動,建立德意志共和國的可怕前景。因此以犧牲邦國部分主權爲代價,支持統一關稅政策,成爲“爭取資產階級脫離雅各賓主義”的唯一手段。(注:A·J·P·泰勒:《德國史的進程》(A. or,The Course of German History),紐約1946年版,第62頁。)關稅同盟也就因而成了民族統一的替代物。

事實上,關稅同盟的組織原則也表現出它並沒有損害邦國主權,相反則體現了尊重或至少不改變邦國主權的特點。關稅同盟的組織機構建立在平等和非集中化原則基礎上,同盟的最高機構是代表大會,由各邦派代表組成;同盟內部結構的調整和稅率的改變必須由成員國全票通過;同盟試驗有效期8年,期滿後各邦有解約和退出的權利。此外, 奧地利沒有參加關稅同盟,使得同盟成員國在維護自身主權獨立的同時,多了選擇奧地利與普魯士抗爭的籌碼。正如普魯士外交大臣馮·維特恩在1840年4月13 日寫給慕尼黑公使登霍夫的信中所說的:“建立關稅同盟的政治思想是要從根本上消除政治顛覆的意圖,……我們不想讓邦國因爲犧牲自己的意願而感到懊悔。”(注:H-W·哈恩:《德國關稅同盟史》(,  Geschichte des deutschen Zollvereins),哥廷根1984年版,第339頁。)達姆斯塔特的杜·梯爾也認爲各邦雖然在商業政策上實現了聯合,但經濟和政治還是可以分開的。(注:哈恩:《19世紀的經濟融合》,第89頁。)

總的來說,關稅同盟的建立是各邦基於經濟政治諸多方面考慮,某種程度上抑制分立主義思想的結果。它的產生既不具備向現代社會發展的明確思路,也不單純是傳統的封建復辟。它不是德國未來民族統一體的大膽設想,但客觀上卻促進了德國經濟統一的形成,逐漸打破了德國分立主義力量,並最終爲德國的政治統一創造了物質前提。

30年代是德國工業起飛的階段。因此,對於關稅同盟和德國經濟發展之間的關係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種認爲關稅同盟開始了德國的工業革命,是推動工業化的重要手段。另一種觀點則持謹慎態度,以爲影響經濟增長的是一些基本要素,如勞動、資本、國內需求等等,對關稅同盟不能做過高估計。筆者認爲,德國工業發展在30年代的加速在多大程度上是由關稅同盟引起的,很難測定;德國工業革命由關稅同盟引發,說法也很勉強。但至少有一點應該肯定,如果沒有關稅同盟,德國的經濟進步會更艱辛,會遇到更多的阻力和摩擦。

關稅同盟的成立在短時期內對德國經濟並沒有發生質的影響,它的成立沒有象人們期盼的那樣實現國際商業政策的根本變革。關稅稅率是南北妥協的結果,在自由貿易和保護關稅之間取了折中。一些商品如鹽和紙牌等繼續保持國家壟斷;啤酒、葡萄酒、燒酒和菸草等消費品各邦仍有權徵收較高的稅收,以補償因其他商品稅率下跌造成的損失;經濟統一的各種立法也還遠遠沒有出籠。同盟內成員國之間利益矛盾重重,分立主義和對自治主權的看重使關稅同盟體系的每一點改革和完善都充滿了阻力。

但是不可否認,關稅同盟的成立及其他的發展仍對德國的經濟起了積極作用。首先,它在很大範圍內取消了德國境內的關稅壁壘,爲商業注入了活力。德國曆史上第一次在除奧地利之外3/4的土地上,2300萬人口中實現了進出口稅和過境稅的統一。1834年1月1日凌晨,長串長串載滿貨物的四輪馬車等待通過邊境線,這一壯觀的景象預示德國內部市場商業流通擴大的開始。

其二,度量衡和貨幣制度的逐漸統一。關稅同盟成立後,由於涉及到徵稅和同盟內收入再分配等實際問題,需要對各邦不同的貨幣關係進行協商。1838年的德雷斯頓貨幣條約就貨幣兌換率的問題達成了協議,宣佈在銀本位基礎上確定兩種貨幣流通區域,即北德的塔勒區和南德的古爾登區,塔勒與古爾登的比價爲4∶7。在此期間,還出現了紙幣問題。普魯士除控制各邦紙幣的使用外,還加強了普魯士銀行紙幣的流通量。到60年代,普魯士銀行發行的紙幣控制了德國很大一部分貨幣流通,貨幣統一由此在大範圍內形成。關於度量制度,1833年關稅同盟國制定了關稅重量單位——關稅公擔。1關稅公擔等於50千克, 並逐漸取代了各邦的重量體制。

其三,交通運輸狀況的改進。由於擔心貿易轉向以及由此帶來的財政損失,同盟各邦都把改善交通視爲克服這一危險的好辦法。首先是鐵路,30年代開始受到各邦政府的重視,四、五十年代對鐵路的投資以令人吃驚的速度遞增,50—80年代,鐵路資本佔全部投資的比例從2.8 %增長到7.4%。鐵路長度1850年5856公里,到1870年則達到18,876 公里。(注:R·呂洛普:《19世紀的德國》(R. Rürup, Deutschlandim19. Jahrhundert),哥廷根1984年版,第75頁。)鐵路路線的選擇也明顯受到關稅同盟的影響, 鐵路樞紐往往是扼貿易咽喉的城市,如柏林、萊比錫和科隆等,因商業流通的需要將城市和地區連接起來。關稅同盟和鐵路建設的同步發展使李斯特在30年代就將它們視爲德國現代化的“連體雙胎”。其次是河道運輸。1800年一宗貨物從易北河上的漢堡運往馬格德堡,通行稅需付14次;美因河上從班貝格運貨到美因茲付通行稅33次。1831年萊茵河沿岸的各邦接受了“美因河—萊茵河船運條例”,宣佈了收稅和堆貨權的無效。而關稅同盟成立之後,在它的範圍內更是免除了河道通行稅,大大保證了貨物運輸的暢通。

其四,關稅同盟對德國工業起了刺激和保護作用。雖然採取較低的關稅政策,擴大國外產品的進口,使國內市場上的競爭尖銳化,導致一些傳統手工工業的破產,但另一方面,因爲鼓勵新技術的引進和模仿,進口替代品的生產速度加快,傳統企業結構也被迫進行調整改造。同時,因爲關稅同盟的建立廢除了貿易壁壘,商品交通費用下降,而它們和國際貿易的聯繫又得到增強,因而使國內商品向國外市場出口的可能性大大提高。更不用說對一些工業部門如糖、棉毛和鐵製品等,關稅同盟還進行了有選擇的保護,而這種保護恰恰是以往小邦國所做不到的。關稅同盟的建立並沒有直接促進工業化的發展,也沒有阻止40年代發生的經濟和社會危機,但它卻在某種程度上保證德國從傳統的農業國向現代工業國家的過渡。1844年,庫爾黑森政府就關稅同盟對工業的影響做了一個民意測驗,結果表明:沒有一個大企業對這個機構的有利後果產生爭議,尤其是博肯海姆的企業對關稅同盟充滿了讚美之詞。(注:哈恩:《德國關稅同盟史》,第169頁。)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關稅同盟加強了德國內部的經濟聯繫,不同的經濟區域慢慢地融合成爲共同的民族市場,逐漸形成民族經濟。隨着商品貿易的增長,鐵路河道運輸的改進,工業的發展,稅率政策的調整以及貨幣和度量衡的統一簡化了商品交換的方式,同盟各邦之間的經濟聯繫日趨密切,相互依賴性逐步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