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史語錄 > 明朝與清朝時期的人殉制度是怎樣的?有何不同之處?

明朝與清朝時期的人殉制度是怎樣的?有何不同之處?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2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人殉是一種非常殘忍的殉葬制度,據史料記載人殉制度起源於殷商時期。歷代以來,能夠“享受”到人殉的都是以君王諸侯爲代表的統治階級,而殉葬者往往以地位低下的女性居多。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孔子曾說過:“始作俑者,其無後乎”,這也是對當時人殉的強烈譴責。

雖然自春秋戰國時期,對於人殉現象的譴責從未消散過,但人殉卻一直沒有消失,秦代之前是人殉的第一個高峯期,《史記》記載過:“先帝(秦始皇)後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死者甚衆。”

但是自漢朝開始,人殉現象便出現的很少了,取而代之的是以動物,人偶木偶。大量的金銀玉器等陪葬,像漢武帝駕崩後,隨葬的動物及金銀玉器雖然非常多,但卻沒有一個活人。漢武帝時期的幾千後宮妃嬪,宮女沒有一個因此而死,如果結合漢武帝生前的性格來看的話,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奇蹟。

明朝與清朝時期的人殉制度是怎樣的?有何不同之處?

不過,雖然自漢朝起人殉現象少了,但不代表完全杜絕了,在很多邊遠山區,尤其是少數民族內部,人殉依舊存在。而一千多年後,明朝迎來了人殉的第二個高峯期。

此次點燃人殉之死灰的便是明太祖朱元璋。據考,爲朱元璋殉葬的妃嬪有40名,爲朱棣殉葬的妃嬪有16人,爲朱高熾殉葬的妃嬪有5人,爲朱瞻基殉葬的妃嬪有10人。

雖然爲皇帝殉葬的都是妃嬪,但絕大多數都是沒有留下子嗣品級非常低的妃子。不過也有例外,比如爲仁宗朱高熾殉葬的郭妃,她生前已經育有三子,且位居貴妃。但也爲仁宗殉葬,也因此對於她的殉葬,當時的輿論以及史書頗有微詞,認爲她非常的無辜。

雖然這些殉葬的妃嬪生前地位低下,但死後享受的殊榮卻非常高,在她們死後,朝廷會降旨對她們進行追封及追加諡號,對於她們的家人也會給予非常高的補償,《明史》記載:

“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建文,永樂時,相繼優恤。如張鳳,李衡,趙福,張璧,汪賓諸家,皆世襲錦衣衛千百戶,人謂之‘太祖朝天女戶’。歷成祖,仁,宣三宗皆然。”

明朝與清朝時期的人殉制度是怎樣的?有何不同之處? 第2張

除此之外,她們還會獲得一項非常高的榮譽,那就是:

“凡陪葬諸妃,歲時俱享於殿內。”

即這些人死後,她們的靈位會被供奉到祭祀的大殿之內,接受後人的祭拜。

雖然陪葬的妃嬪死後能享受無限哀榮,其家人也能得到非常高的回報,但是對於她們本人而言,實在是太過殘忍。

到了明英宗朱祁鎮繼位後,便曾一旨下令廢除過人殉,不過當時他廢除人殉是有一個前提的,《明史》的記載是這樣的:

英宗崩,遺命東宮過百日成婚,不得以宮妃殉葬

通過上述記載,我們不難看出,英宗廢除人殉的理由是,當時身爲太子的朱見深還有一百天要大婚,不宜見血。

雖然英宗廢除人殉不是出於對殉葬者的同情,但卻開啓了明朝君主不再使用人殉的先河,到了明憲宗時期,朱見深爲了表達對父親的尊重,進一步明確了廢除人殉。也就是說,明憲宗禁止人殉也並不全是因爲人殉本身的殘忍。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明憲宗明令禁止使用人殉,但各地藩王以及偏遠地區,人殉依舊存在,爲此憲宗皇帝還曾大加斥責過。

明朝與清朝時期的人殉制度是怎樣的?有何不同之處? 第3張

到了清朝,人殉制度再次得到短暫的興起,自努爾哈赤到皇太極再到福臨,清朝三代帝王都有妃嬪爲其殉葬。不僅是他們,像睿親王多爾袞,豫親王多鐸,鄭親王濟爾哈朗等大清鐵帽子王,他們死後也有妃嬪侍女等爲其殉葬。

關於清初的人殉,有一點與明朝時期的人殉不同,那就是,清初的人殉是女真人自古以來的舊俗,而不是繼承漢人之習俗,他們的人殉並不僅僅存在於滿清上層階級。普通百姓之家也會有人殉現象的發生,因爲在入關之前,女真人便有“夫死妻隨”的習俗,滿清入關後,在沒有被漢文化深入影響之前,這種舊俗在一定程度上是被保留了下來。

但不管是明朝時期的人殉還是清朝時期的人殉,其本質都是一樣的,都是以活人爲死人殉葬,而這種殘忍的殉葬方式直到康熙在位時期才下旨將其廢除。

事實上,康熙皇帝纔是真正的,出於對人殉的深惡痛絕因而決定廢除人殉的,而明英宗和明憲宗則是帶有一定的目的性,所以人殉徹底退出歷史舞臺還是在康熙年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