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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即位後,恢復哪些官制來負責朝廷日常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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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即位後,即廢除北周官制,恢復魏舊制。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朝廷設尚書、門下、內史(中書)、祕書、內侍五省。前三省的長官實際是宰相,後二省則是宮廷內務機構。

尚書省是最高的政務部門,置令一人,左右僕射各一人;下設吏部、禮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爲六曹,每曹設尚書一人,度支後改爲戶部,都官後改爲刑部。這就是中央的「三省六部」制。

隋文帝即位後,恢復哪些官制來負責朝廷日常行政事務?

此外,又有二臺(御史、都水),十一寺(太常、大理、國子、光祿、衛尉、宗正、太僕、鴻臚、司農、太府、將作)等機構,負責朝廷日常行政事務。

這種制度,基本上沿用到清代。

事件介紹

地方行政機構方面,則由過去的州、郡、縣三級制改爲州、縣二級制,廢郡。

簡化了地方行政組織,這不僅節省了國家開支,還提高了行政效率,有利於中央集權的統治。

元豐三年(1080)九月,宋神宗針對宋初以來官制的弊病,專門成立一個改革官制的機構——評定官制所,具體實施改革官制的計劃。從元豐三年一直持續到五年(1082)完成這一改革任務。

制定寄祿格,改正官名,以原來的散官開府儀同三司,代替原來的中書令、侍中、同平章事,用以確定官僚俸祿及升降品階的標準,成爲新寄祿官階,原來的寄祿官全部成爲寬以官符其實、主管本部門的職事官;改革銓敘制度,規定凡除授職事官,皆按寄祿官品位高低爲標準;仿製《唐六典》所載官制,頒佈三省、樞密、六曹官僚等制度,按照新制度任命三省長官,事無大小,並由中書取旨,門下審覈,尚書執行。

宰相改稱尚書左右僕射,副相稱爲尚書左右丞,實施新的官制。

隋文帝即位後,恢復哪些官制來負責朝廷日常行政事務? 第2張

開府儀同三司,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一種高級官位,隋唐至元文散官的最高官階,從一品。開官府,在指定的地方建立辦公之地,當事人有了固定的辦公場所。官府開到什麼級別,用什麼級別的儀仗,明確了同三司。三司,就是三公三師。太師、太傅、太保,是爲三師;太尉、司徒、司空,是爲三公。皆正一品。三師,天子所師法,無所總職,非其人則闕。三公,佐天子理陰陽、平邦國,無所不統。親王拜者不親事,祭祀闕則攝。隋廢三師,貞觀十一年復置,與三公皆不設官屬。

寄祿官,是宋代的一種官階,有官名有待遇,但沒有實際職事。

該官任職雖重要,但班位仍然較低。唐太宗時規定散官官階高而所任之職事官官階低者稱爲“行”某某官;散官品級較低而所任職事官官階高者,稱爲“守”某某官。其大致相等者,稱爲“兼”某某官。宋代亦有散官之制,僅爲官吏敘階之稱。與唐制雖有不同,但官員之章服、俸祿均照階官而定。明清亦有階官之制。

書左右丞,官名。東漢尚書檯有左、右丞各1人,秩四百石,掌錄文書朝會。

東漢尚書開始分爲六曹治理國事,據《續漢書·百官志三》記載,有三公曹、吏部曹、民曹、南北兩主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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