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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明末將領毛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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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文龍是明後期遼東戰爭中的重要人物。他於天啓元年(1621)以都司職受巡撫王化貞命,率兵約二百,船三艘,沿遼東半島沿海諸島收降遼東逃民。途中得知鎮江(今丹東)城守空虛,與鎮江中軍陳良策通款,良策夜擒守將佟養真以獻,毛文龍被授副總兵。後入朝鮮,復移駐位於鴨綠江口東南的平島(今椴島),改名爲皮島(又稱東江),陸續招撫遼東流民數萬於島上,軍勢大增,成爲聯絡朝鮮、騷擾後金的一支重要力量。由皮島就近可由陸路北上威脅時已成爲後金首都的瀋陽,可以牽制後金過遼河西攻寧遠、錦州、山海關,故朝廷亦倚重其師。崇禎二年(1629)六月,遼東督師袁崇煥數毛文龍十二大罪,請尚方劍斬其於雙島(今旅順附近)。同年十月,清兵自大安口入,直逼京師,時論多以爲此乃毛文龍被殺後失卻牽制所致,加之袁崇煥受清反間,崇禎誤認其通敵,於十二月逮之下獄。

對毛文龍的評價在其生前就莫衷一是。由於他投靠魏忠賢,天啓間朝論多贊之。崇禎登基後,彈劾紛起,指責他虛功冒餉,跋扈不臣,毛文龍上疏抗辯,朝臣中也有人爲他辯護,如兵部屯田司主事徐爾一就願以三子一孫保毛文龍忠直。(1)毛文龍被斬,“帝驟聞,意殊駭,念既死,且方倚崇煥,乃優旨褒答。”(2)朝中多快之。至清兵入大安口,威逼京師,輿論又多認爲若毛文龍在,必能躡後牽制,清兵斷不敢千里奔襲,漸以文龍死爲冤。

袁崇煥被逮後此論益堅,多以爲袁崇煥爲踐五年復遼之誓,暗與後金議和,後金約以誅毛文龍後即退兵,袁崇煥由此上當。此論於當時及清初頗爲盛行,談遷《國榷》即主此說。

《明史》於毛文龍頗多指責,但對其被殺亦稍以爲冤。

《遼海丹忠錄》與《鎮海春秋》兩部時事小說正作於袁崇煥被逮後,輿論偏向毛文龍之際。兩書都把毛文龍看作是明廷海上城,把他塑造成集忠、勇、智於一身的一代名將,認爲袁崇煥出於私人利益,爲實現與後金的和約而殺了他,後金兵入大安口正是毛文龍被殺後的惡果,作者的主要目的在於爲毛文龍辯冤。弄清毛文龍的歷史真相,於正確評價這兩部小說及深入探討特定條件下作者的心態及創作方法至關重要。

如何評價明末將領毛文龍?

吳晗曾輯《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其與《滿文老檔》爲研究者提供了傳統史料之外的新的資料。這些資料顯示,毛文龍在皮島可謂劣跡斑斑,其惡與《明史》所載袁崇煥斬毛文龍時數其十二大罪大致相合。概而言之,主要包括這樣幾個方面:

一、投靠魏忠賢;

二、獨霸一方,不受節制;

三、虛功冒餉;

四、自爲盜寇;

五、威逼朝鮮;

六、私通外番。除私通外番外,對其他幾方面研究界異議不多,這裏就私通外番略作說明。

《滿文老檔》載有七份毛文龍與後金書信,研究者視爲毛文龍通敵的鐵證。毛文龍通敵爲不移之論,(3)但有幾個問題需要細審:一、他通敵的目的不是投降而是擴大自己的勢力,妄圖建立自己的獨立王國。二、由此,他與後金有一定的利益衝突,時有襲擊後金後方,殺良冒功之舉。三、關於袁崇煥是否因發覺毛文龍通敵而斬之,《滿文老檔》、《李朝實錄》所反映的情況與《明史》不盡一致。前者表明,明朝駐朝鮮使臣曾接到密報,金使可可孤山被帶到北京後亦曾泄密,明廷是瞭解實情的,袁崇煥殺毛文龍的動因也是劉興祚的直接告密。但《明史 袁崇煥傳》在數毛文龍十二大罪中,有“擅開馬市於皮島,私通外番”之條,此罪列第五,並非首罪,審其意,私通外番之實爲擅開馬市,非降敵叛國。

《滿文老檔》的發現在《明史》修成之後,修史者或未掌握這一情況。毛文龍被誅後劉興祚(劉愛塔)被袁崇煥任命爲四協統領之一,劉以一新降之將(劉逃至皮島在崇禎元年九月)而受重用,非有大功不可,其向袁崇煥告密或實有之。四、崇禎二年(1629)十月後金兵入大安口,到底是不是毛文龍被殺後失卻牽制所致,目前研究者尚未有明確結論,這關係到揆理度勢,毛文龍即使有通敵跡象,當時該不該殺的問題。《明史 袁崇煥傳》認爲文龍伏誅後,餉銀雖增,“然島弁失主帥,心漸攜,益不可用。”又曰:“文龍既死,甫逾三月,我大清兵數十萬分道入龍井關、大安口。”頗以文龍伏誅爲後金兵入侵的前因。毛文龍把與後金的通款付諸實踐的到底有多少,在通敵的同時還有沒有牽制之力,尚需探討。

毛文龍在皮島所爲,《明史 袁崇煥傳》的評價大體恰當:“顧文龍所居東江,形式雖足牽制,其人本無大略,往輒敗衄,而歲糜餉無算;且惟務廣招商賈,販易禁物,名濟朝鮮,實闌出塞,無事則鬻參販布爲業,有事亦罕得其用。”當然,他雖劣跡斑斑,也不必全盤否定,周文鬱《邊事小記 毛大將軍紀略》謂毛文龍“顧丙寅(天啓六年,1626)以前,則功浮於過也”,丁卯(天啓七年,1627)燈節前,後金攻鐵山,文龍倖免,“奴復破

朝鮮黃海等四道,自是知龍不能大有爲,龍意氣亦從此盡滅,凡諸情事,不無虛飾。自丁卯後,則其過浮於功也。總之,其人不學無術,且不置一正人於左右,雄視海外,夜郎自大,信口而談,不識忌諱,其跡固有可誅者,惟是赤手創東島,不二三年間,有衆數萬,招搖偷劫,亦自成其一種伎倆,設當日姑且置之,未輒有害。”周文鬱爲袁崇煥部將,對袁被逮殺頗以爲冤,爲時論中不多見者,但觀“設當日姑且置之,未輒有害”之論,雖以袁爲冤但不以殺毛爲快,則態度尚屬客觀,他雖不知毛文龍通敵之情,但劃其功過於前後兩段仍有可取之處。

我們再看小說所寫。《遼海丹忠錄》爲毛文龍辯冤的態度十分明顯,常針對“誣陷”展開情節和發表議論。創作方法上與《魏忠賢小說斥奸書》類似,回目下標明起訖時間、奏疏、戰利品數等史料較多,史傳色彩較濃。《鎮海春秋》史傳色彩略淡,小說成分增加,多推測、點綴類描寫。不過兩書都旨在歌頌毛文龍,在史料與藝術的處理上基本相同,這裏擇其大要,具體看一下小說是如何把毛文龍塑造成一位抗敵英雄及其與史實的反差。

一是對功績的誇大與渲染。毛文龍白手創皮島並以之爲據點,曾多次襲擊後金,也取得了一些勝利,這些勝利成爲小說鋪排的重點。

鎮江之役可謂毛文龍初出茅廬第一功,由是役而授副總兵,奠定了他以後軍事生涯的基礎。《遼海丹忠錄》所述戰鬥經過與《邊事小紀》所載大體相同,唯寫毛文龍率兵攻鎮江與史不符,實際是陳良策自擒佟養真以獻,後發現文龍船僅三隻。小說渲染戰鬥過程,認爲乃以少勝多、氣奪敵膽的夜襲奇功。此役於遼東屢敗之餘自然鼓舞人心,但過早暴露目標,破壞了熊廷弼三方佈置策略,“王化貞自謂發蹤奇功”,而熊廷弼視爲“奇禍”。(4)

後努爾哈赤派兵鎮壓,民人遭屠,損失慘重,當時即有人非之小說第十四回載:“鎮江復陷,有人道毛文龍貪功生事,貽害一城。”但作者堅持認爲其勢足以奪敵膽,引葉向高、董思白褒文龍疏,爲其頌功。總之,小說於此役過程描寫尚屬客觀,評價則有偏頗,然亦時論之一種。

鎮江之役後,毛文龍躲於朝鮮義州之宣川。天啓元年十二月,後金軍暗渡鴨綠江,偷襲毛文龍部,“賊兵如飆至風過,奄至林畔,文龍脫冠服混兵士中僅免……賊亂斫,文龍手下漢人皆延頸待戮。”(5)朝鮮備邊司議此役曰:“毛將所爲,不思甚矣。賊衝宣川,不過數百騎,曾不能發一箭,駢首就戮。”(6)《遼海丹忠錄》於此敗績尚未否定,但述毛文龍與家丁“無不以一當百,殺死奴兵數百。”奴兵追於後,他反身衝向奴兵大隊,“將爲首的砍死了百數”,又從後掩殺,後換穿家丁王鎬衣冠逃脫,於敗中猶見勇武形象。《鎮海春秋》第十回述此戰,毛文龍脫險更具傳奇色彩,言奴兵二萬來圍,部將丁文禮、劉可伸先後假冒毛文龍被殺,逃至林畔地方,五千南兵(明朝軍隊)至,殺奴兵二千有餘,以五千人殺退二萬人結束。兩書對林畔之役的規模都作了誇大,都把毛兵說的英勇善戰,與朝鮮方面的記載正相反。

爲解決糧食及生活用品問題,毛文龍在皮島屯田通商,請開海禁,允許商船往來於皮島與大陸間進行貿易。對於屯田,異議不多,對於通商,小說與史料有不同記載。《遼海丹忠

錄》第十六回寫毛文龍認爲通商于軍民、商賈兩便,可以互通有無,減輕朝廷壓力。買賣時“凡是交易的,都爲他平價,不許軍民用強貨賣,又禁島民誆騙拖賴,那些客商哪一個不願來的。”《鎮海春秋》第十二回對通商亦讚賞有加。小說作者所見材料,大概只有毛文龍乞寬海禁之疏,事本有之,但細節顯然出於想象虛構。史料中的毛文龍對商賈絕無如此友好。朝鮮記載:“毛都督於島中接置客商,一年收稅,不訾累鉅萬雲。若使都督不盡

入己,其補軍餉,豈淺鮮哉。”(7)袁崇煥數毛文龍十二大罪中有“自寧遠還,剽掠商船,自爲盜賊”(8)條。《明史》指責他“且惟務廣招商賈,販易禁物,名濟朝鮮,實闌出塞。”(9)

天啓二年三月,朝鮮宗室李琮殺國王李琿自立,上表請明廷冊封,朝論或封或討,毛文龍上疏請封以固後方。就當時形勢而言,承認李琮的合法性予以冊封爲上策,後來朝鮮也確實改變了兩端外交之策而一意助明,毛文龍的意見是正確的。《遼海丹忠錄》第二十二回讚揚毛文龍處理此事不貪不霸,能從朝廷大局出發,不懷個人私利,事實上他以後常以此要挾朝鮮,動輒說“國王冊封,實賴我力”(10),“既封之後,忘我大德”(11),《

鎮海春秋》第十四回更把這一功勞歸於毛文龍之弟毛仲龍,說他恰遇兵部議其事,遂發表高論,主張冊封朝鮮。此事非兵部所應主議,作者編造之跡明顯。此回還寫李琮奪位後李適叛亂,毛文龍差四將討伐,敗之,而朝鮮《備邊謄錄司》載:“頃見都督諮文,欲發兵二萬以助討逆。雖因賊已敗散,未果出兵,而爲我國助順之意,不可不謝。”毛文龍並未出兵。小說寫毛文龍請冊封事基本得實,但過於突出他於此事的作用。寫敗李適爲順勢發

揮,但也可能是毛文龍冒功上報朝廷而誤人視聽。

毛文龍在通敵的同時,曾有兩次將敵使獻於朝,一次是天啓六年五月(使者抵達皮島在七月初二),努爾哈赤及李永芳分別寫書招降毛文龍,毛於十二月將使者並書信一齊解交朝廷,朝廷下旨嘉獎,封左都督。(12)此前毛文龍與後金已有接觸,朝鮮方面及登萊巡撫皆有所察覺。(13)第一次寧遠之役(天啓六年正月)後,朝臣多劾毛文龍糜餉冒功,無牽制之能,議欲將其移鎮內地,毛文龍解使獻書可能想借此息議,鞏固地位。第二次是崇禎元年五月初,後金派可可孤山及馬通事一行人來皮島議和,毛文龍殺馬通事,可可孤山由戶部來島發餉官員帶回。毛文龍向皇太極寫書解釋此事說:“其時汗所遣使臣,誤入戶部,使臣及所攜禮物,盡被擒獲,解往京都,不佞聞知此,遂連夜潛入赴京,賄銀四萬兩,始獲赦死,養之於內地。”(14)次年三月在皮島幫毛文龍通敵的王子登致書皇太極說及此事:“汗止知馬通事之見殺及送闊科(即可可孤山)往北京,不知其事皆由彼二人之過所致矣。馬通事來時,於途遇六、七人逃來,不思己爲前來議和,便射死一人,斬殺一人,餘衆敗走……敗走之逃人來島,在毛文龍之衙門遇見馬通事……遂擒之,往告毛文龍,毛文龍反打逃人……逐出之。其人至戶部門前喊冤,遂擒馬通事以去。因馬通事嫉妒闊科,任意妄言,毛文龍知其言不善,故殺之,並將闊科送往帝京……誰知闊科與黃戶部到北京後,告知毛文龍與汗禮尚往來不斷等語。科道各員聞知,俱奏疏稱毛文龍欲親帝國,設計謀叛,事已屬實,至今尚未議畢等語。”(15)可見,殺馬通事及解闊科完全是陰謀泄露後的滅口掩飾行爲,闊科也果然沒有被殺,《遼海丹忠錄》第三十二回交代說:“法司見他(可可孤山)人物整齊,又曉得中國語言,題本乞留他不殺,以便詳問奴中事情。”後來換俘得釋.....回末評說:“烈士斷無二心,即縛送孤山,亦非奇事,然亦聊解通夷背國之疑。”《鎮海春秋》第十六回述由朝鮮逃至後金的李適獻計,勾結朝鮮義州節制使王化圍攻皮島,李永芳爲搶功,寫書給毛文龍勸降,毛文龍見書大怒,綁來使送京,書信內容及來使姓名不詳,大概是天啓六年事。作品未述殺馬秀才及解可可孤山進京事。小說所據主要是毛文龍的奏疏,作者不可能瞭解他通敵的情形,況且第一次解使還得朝廷嘉獎,對他的舉動認爲是忠貞不二的表現,是很自然的。

如何評價明末將領毛文龍? 第2張

類似的典型情節還有爲毛文龍至登萊強行索餉辯解,寫他蔑視魏忠賢塑像等。

二是虛構了不少情節來爲毛文龍貼金。如在大大小小的戰爭場面中,毛文龍無不英勇善戰,智謀過人,常以少勝多,即使事實上慘敗如鐵山之役(即雲從之役),在小說作者筆下也經過苦戰挽回局面,且能乘勝追擊、大量殲敵。毛文龍時時都以國家利益爲重,只要後金兵過河西,馬上派兵搗巢以擾亂其後方。對軍士體貼關心,對百姓愛民如子。遭到非議時忍辱負重,做實績以表忠心。爲讚賞毛文龍,甚至寫神也保佑他,《遼海丹忠錄》第十八回、《鎮海春秋》第十二回寫因潮落船擱淺,危急間毛文龍對天禱告,果然潮涌得脫險境。這些情節都屬於度情虛構,儘管小說的藝術形象與歷史人物毛文龍正好相反,但小說並非隨意揣測,主要情節都有毛文龍的奏疏及聖旨、廷臣議論爲據。《遼海丹忠錄》對毛文龍歷次戰鬥所獲戰利品開載較詳,與《東江遺事》捲上《援遼功績》(註明爲明末檔案)所載多相合,非漫筆虛構,甚至像奸細行刺、溫元帥保護這類不稽之談也採自奏疏。(16)毛文龍被誅後,其子毛承鬥爲洗父冤,曾輯《東江疏揭塘報節抄》,有崇禎二年刊本,也足以影響輿論。皮島孤懸海外,信息不易通,對所爲不法事毛文龍又多掩飾,其爲忠臣,不但小說作者深信不移,朝臣也有堅持此議者,就當時看,也可以說是一種真實。

毛文龍原籍山西,寄居杭州。(17)陸雲龍兄弟也是杭州人,但《遼海丹忠錄》爲毛文龍辯冤主要不是出於同鄉之誼,我們從作品中看到更多的是作者的公心。首先,從主題看,作品着力塑造的毛文龍是一個忠直報國、智勇雙全的形象,並不爲作者的私利而設。其次,從作品敘述上看,作者並非一味地突出毛文龍,而是把他放在整個遼東戰爭的背景下來敘述的,作者的着眼點首先是整個戰局而非一人之榮辱,對個人的評價是建立在戰?基礎上的。《遼海丹忠錄》開頭先用五回的篇幅描述了毛文龍率兵下海前遼東戰局的發展,以後也經常夾敘寧、錦方面的戰勢。作者對毛文龍的辯護不是僅僅停留在主觀想象上,而是根據客觀情形加以分析,如第三十五回述朝臣議論毛文龍糜餉、冒功、樹恩朝鮮、尾大不掉等不測之事,作者據形勢一一加以批駁。雖然史實正與作者持論相反,但出發點是可取的。作者雖力贊毛文龍的牽制之功,但並未誇大到左右整個戰局的地步,第四十回回末評論認爲“遼事垂成而敗者四”,毛文龍被誅只是其中之一。再次,從對袁崇煥的態度也可以看出作者的公心。當時對袁崇煥的評價往往是誅毛與通敵併爲一談,揚毛必要抑袁,但小說作者對袁崇煥的評價比較公允,第二十八回述其簡歷,稱讚他“是個有膽力的人”。在寧遠之役中,凸顯了其慷慨赴敵的報國豪情,作者雖痛惜他爲自專其績而通敵誅毛,但並不爲他的被逮幸災樂禍,第四十回回末評說:“譜督師就逮以快忠魂,猶是世俗報復之見。”作者立意並不低俗。作者出於公心對毛文龍的辯護與那些爲自己爭功,爲門戶攻訐、漫誣他人而做小說(如《徵播奏捷傳》、《放鄭小史》、《大英雄傳》等)有本質區別。

時事小說的特徵之一是真實性,《遼海丹忠錄》與《鎮海春秋》正違背了這一原則,但作者的所憑有據、出於公心仍可以看作是特定情形下對“真實”的反映。就作者的創作動機、所依據的材料而言,並沒有違背真實性原則,它們仍可被視作時事小說。附帶談一下《樵史通俗演義》中對毛文龍的描述。小說第二、三回述毛文龍事,態度與上述兩小說截然不同,說他“平時好爲大言,沒甚本事”,“原是個遊手好閒的人,幹得其事”。厚賄魏忠賢得封副總兵,“便是毛文龍無勇無謀,專一冒餉冒功的人,常常受了他貂鼠人蔘黃金白銀,便請封就封,乞餉給餉,求賞便賞。還要借他報捷的假功,自己加封蔭子。”厚賄魏忠賢事基本符合史實。又說他不拜魏忠賢爲父:“且說毛文龍只有一件好

處,文武官員好些拜魏忠賢爲父,自家做乾兒子,他只是不肯,常道:‘他在朝裏做半朝天子,我在海外做島中天子。我進貢他些罷了,爲何平白地做兒子起來,不替杭州人爭氣

?’因此屢屢報功,也只升得總兵,不曾就加都督、賜蟒玉,與他一品服色。”這恐怕是作者的推測之詞,毛文龍官至左都督,又持尚方劍,《明史 袁崇煥傳》載袁數毛十二大罪中,就有“拜魏忠賢爲父”一條。毛文龍殺勸己爲正的王一廣、親弟弟毛雲龍,其他資料不載,孟森先生以爲此事必有。(18)本書雖仍把袁崇煥被殺與其通敵、誅毛聯繫在一起,但對毛文龍的評價已有根本變化,這主要是因爲時日既久,其不法事已漸被人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