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人物 > 近代名人 > 酒井隆生平事蹟 中國軍事法庭處以死刑的第二個日本高級將領

酒井隆生平事蹟 中國軍事法庭處以死刑的第二個日本高級將領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1.8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何梅協定

事態背景

1934年8月,酒井隆調任日本天津駐屯軍參謀長。上任後,酒井隆積極參與策劃了侵略中國華北的種種陰謀活動。酒井隆一手炮製了“河北事件”,企圖達到“不戰而取華北”的目的。“河北事件”主要指兩件事:一是天津日租界兩名漢奸報人被殺風波,一是日軍圍剿抗日武裝的“孫永勤事件”。

酒井隆生平事蹟 中國軍事法庭處以死刑的第二個日本高級將領

1935年5月2日深夜,天津《國權報》的漢奸社長鬍恩溥,在日租界北洋飯店遭槍擊,胡身中4彈,被送往醫院搶救,於次日早晨斃命。5月3日凌晨4時左右,另一個漢奸《振報》社長白逾桓也在日租界自己私宅內被槍殺。這就是當時轟動一時的胡、白被殺案。他夥同關東軍駐山海關特務機關長儀峨誠也、日本駐華公使館副武官高橋坦密商後,準備利用這一機會貫徹日本侵略華北的既定方針。

圖謀不軌

1935年5月25日,酒井隆給參謀本部發電宣稱:“關於在天津租界內發生的暗殺白逾桓、胡恩溥事件,經調查結果,終於判明系蔣介石系統所策動”,“白逾桓系我軍機關報的社長,屬於我軍的使用人員,依據條約,應受到保護。然而在中國官憲的指示下,不斷髮生此類恐怖事件,至爲遺憾”。並提出:“我方爲了自衛之需要,將來不經警告隨時採取認爲適當之行動,並聲明由此發生的不幸事件概不負責。”

酒井隆的用心很明顯,就是打算借胡、白被殺案,乘機擴大事端,然後以日軍武力爲後盾,在華北攫取更多的權益。正當中日雙方爲胡、白被殺案緊張交涉之際,5月17日,又發生了所謂抗日武裝孫永勤部進入非武裝區,得到國民黨遵化縣縣長庇護和援助的事件。

5月29日,酒井隆按照梅津美治郎的命令,發表通告,宣稱由於上述事件,“日軍不僅有必要再次越過長城線,而且實際上北平、天津兩地,也有必要包括在停戰地區內”。同一天,酒井隆和高橋坦還面見了何應欽,威脅說:“今後如再發生如此行爲,日本軍將採取自衛行動。” 6月7日,日本內閣批准了《華北交涉問題處理綱要》,此《綱要》確定了日本方面的要求,主要是中國政府從平津地區撤退憲兵第三團、北平軍分會政訓所、國民黨黨部等機構,解散抗日團體。6月8日,酒井隆在天津主持召開由關東軍參謀和駐山海關、北平、天津等地的日本領事館武官參加的協商會議,討論《華北交涉問題處理綱要》。在會上,酒井隆提出了一個“以武力爲後盾,採取強硬態度”的方針,準備以武力相逼,以達到侵佔平津一帶軍事要地的目的。

酒井隆生平事蹟 中國軍事法庭處以死刑的第二個日本高級將領 第2張

與此同時,日本關東軍6月7日命令一支步兵進入山海關、古北口一線,並在錦州集結一部空軍力量待命。6月9日,日本海軍從旅順派遣兩艘驅逐艦到天津大沽口,在事實上做出一副準備用武力解決的威脅架勢,不斷向國民黨政府施壓。

條約簽定

國民政府不想與日方發生衝突,因而不斷妥協退讓,最終決定接受日方的要求。1935年6月10日,國民黨政府代表何應欽按國民黨中央的訓令,全部承諾了日方要求。但日方並未就此罷休,酒井隆與高橋坦一再催促何應欽簽訂書面協定,於是何應欽最後以給天津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覆信的方式,在送來的“備忘錄”上籤了字,表示願意接受日方的各項要求:“6月9日酒井隆參謀長所提各事項均承諾之,並自主地期其遂行。特此通知。”這就是酒井隆炮製的《何梅協定》,這份協定使中國軍隊從華北撤出,而日軍則不費一槍一彈侵佔了中國平津一帶的軍事要地。

蒙疆自治

1937年3月,酒井隆被任命爲日軍第十四師團步兵第二十八旅團旅團長,同時晉升爲少將。七七事變爆發後,日軍展開全面侵華戰爭,酒井隆又獲得了在戰場上作威作福的機會。8月,爲了便於指揮作戰,酒井隆所部被編入華北方面軍序列,向北平及其以南地區進犯。次年5月8日,酒井率部侵入山東濟寧地區,並控制了黃河渡口。11日,攻佔鄆城。爾後,酒井隆命令旅團主力從金鄉方向南下,一路燒殺搶掠,相繼佔領了考城、內黃、開封、中牟等地。

1938年6月至1940年6月,酒井隆先後擔任日本駐張家口特務機關長、日本內閣“興亞院”駐蒙疆聯絡部長官、駐蒙軍軍附等職。這期間,酒井隆一面大力收集內蒙、察哈爾、綏遠、山西等地的軍事、政治、經濟各種情報,另一面,大搞經濟侵略,策劃成立了“蒙疆聯合自治政府”和“北支那開發株式會社”、“蒙疆電業株式會社”、“蒙疆電氣通信設備株式會社”、“國際運輸公司”、“東亞菸草公司”、“蒙疆造紙公司”、“蒙疆不動產株式會社”、“蒙疆興亞株式會社”等經濟機構,壟斷內蒙、山西和張家口地區的煤炭、金融、石油、電力、鹽、畜產品、糧食、菸草、水泥、木材等重要行業,把掠奪的資源不斷輸送回國,通過這種掠奪和剝削的方式,來支持日本不斷擴大侵華戰爭。

酒井隆生平事蹟 中國軍事法庭處以死刑的第二個日本高級將領 第3張

酒井隆教唆滿蒙一些王公貴族向中國軍隊發起進攻,並承諾如果他們被中國軍隊擊敗,便調遣“大日本皇軍”爲他們報仇,如果食言,“將來叫我被支那軍事法庭槍斃!”結果滿蒙軍隊在包頭,五原一帶被傅作義所部打得落花流水,而酒井隆並未調遣日軍爲他們“報仇”。

攻佔香港

1941年11月6日,酒井隆被任命爲駐廣州省的日本第二十三軍司令官。赴任後,酒井隆接到大本營的密令,令其指揮所屬部隊做好協同海軍迅速攻佔九龍半島及香港島的準備。酒井隆接到命令後,開始調遣部隊,準備進攻中國香港。

1941年12月8日,日本偷襲珍珠港,太平洋戰爭爆發。當日,酒井隆接到進攻中國香港的命令,早已準備妥當的酒井,立即派日軍航空隊消滅毫無作戰準備的駐港英國空軍部隊,取得制空權。同時,派步兵佔領廣州沙面島的英租界。隨後,酒井隆命令所屬第三十八師團(師団長、佐野忠義中將)在空軍的配合下,進攻九龍半島,並於12月13日佔領九龍半島。在對固守香港島的英軍兩次勸降未果後,18日夜,酒井隆指揮日軍在香港島強行登陸。12月18日夜,酒井隆指揮日軍向香港的碼頭進行猛烈炮擊,開闢登陸場。在炮火的掩護下,日軍三個聯隊近一萬名士兵,乘船強渡九龍灣,在香港登陸。日軍登陸後,按酒井的命令,先集中火力拿下山頂水庫。因爲香港本島無淡水,山頂水庫是全島飲用水的主要來源,控制了它,香港市區的儲水量連兩天都無法撐下來,他想借此迫使香港守軍迅速投降。

酒井隆生平事蹟 中國軍事法庭處以死刑的第二個日本高級將領 第4張

在進攻香港山頂水庫的同時,酒井隆還指揮另一路日軍攻擊香港的電廠。防守電廠的是輕傷兵和主要由商人組成的志願隊。雖然他們中的許多人不是職業軍人,但戰鬥得非常勇敢。他們全力抗擊,毫不退縮,最後直到全部壯烈犧牲,電廠才被攻陷。

在佔領了水庫和電廠後,酒井隆繼續指揮日軍進攻堅守在維多利亞灣的英軍,英軍頑強抵抗了兩天後,彈盡糧絕。12月25日,日本在戰死683人、負傷1413人後迫使英國在香港旅和加拿大旅和義勇軍共1.2萬人投降。

戰後伏法

1945年11月6日,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了“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 酒井隆是“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成立後,被公佈的第四批第29名戰爭罪犯。 面對檢察官的指控,開始酒井隆拒不承認自己所犯的罪行,他把這些罪行都說成是部下所爲,與他無關,他只是“實屬督查不嚴”而已,想通過這樣的狡辯來推脫罪責。8月20日,南京軍事法庭對酒井隆進行第二次審判。8月27日,軍事法庭依據確鑿證據判處戰犯酒井隆死刑。判決書副本抄英國以供在倫敦展覽。據傳當初簽署《何梅協定》的時候,酒井隆負責端茶,沒有想到端完茶,就拔出刀架在何應欽的脖子上面,命令何應欽立即簽字。抗戰勝利後,何應欽當然沒忘這件事情,找他算賬。

酒井隆生平事蹟 中國軍事法庭處以死刑的第二個日本高級將領 第5張

1946年9月13日15時,酒井隆被綁赴南京雨花臺刑場執行槍決。執行後,南京軍事法庭正式通知“日軍善後聯絡部”。15日,中國軍方與日軍在華高級將領一同,將酒井隆屍體埋葬在南京雨花臺地區。這個生性殘虐的法西斯軍官就這樣結束了他的一生。他是被中國軍事法庭處以死刑的第二個日本高級將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