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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伶俐的珍妃頗得慈禧歡心,爲何最後卻被慈禧害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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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妃是清末歷史上除慈禧外最具傳奇色彩的後宮女人,在世人心中,她是一個深明大義的正面形象,因幫助光緒變法維新而遭慈禧嫉恨以致最終慘死。然而真相卻並非如此簡單。

1889年,光緒大婚,慈禧太后爲光緒選了一後兩嬪。隆裕皇后性格木訥,相貌一般,還比光緒大三歲,光緒不喜歡;瑾嬪除了性情忠厚,毫無特色,也難入皇帝法眼;相比起來,珍妃不但容貌漂亮,且生性活潑,再加上幼讀詩書,精通琴棋書畫,招人喜歡自在情理之中。可愛的珍妃給一直處於壓抑中的光緒帶來了一絲生氣,受到光緒的百般寵愛。

本來伶俐的珍妃頗得慈禧歡心,爲何最後卻被慈禧害死了呢?

最初,聰明伶俐的珍妃頗得慈禧歡心,慈禧並沒有太過干涉光緒對珍妃的專寵。但珍妃思想開放,喜歡新事物,在禮法森嚴的皇宮大內顯得格外另類,而頑固守舊的慈禧也漸漸開始對珍妃的行爲心生反感。珍妃特別喜歡照相,她託人買來照相機,“不拘姿勢,任意裝束”,不僅在自己的景仁宮照,還在皇帝的養心殿照,並暗中指使一戴姓太監在紫禁城東門外開設了一個照相館。再加上珍妃愛穿男裝在宮裏走動,讓慈禧更加反感,認爲她丟了皇家的臉面。但真正招致慈禧厭惡的事情,是珍妃參與了賣官活動。

那時的內廷,不同的級別工資不同,妃子這個等級,年薪只有三百兩。這個花銷放在老百姓身上綽綽有餘,但是珍妃自小花錢大方慣了,時間長了,虧空難免增多,便想通過其他途徑來彌補花銷不足。於是,就搞起了賣官受賄來賺取外快的兼職。這個賣官小集團除了珍妃,還包括其兄志琮和一干小太監。他們先串通奏事處的太監,探聽朝廷有何官缺,再告知志琮等由他們出面尋找買家。珍妃的作用,就是找個適當的時機在光緒面前替那些買官的人美言幾句,成功之後,大家都有錢賺。

本來伶俐的珍妃頗得慈禧歡心,爲何最後卻被慈禧害死了呢? 第2張

賣官這種事再一再二難再三,遲早會敗露。有一次,珍妃向光緒舉薦了一個叫玉銘的人出任一個相當重要的職位——四川鹽法道。可這個玉銘不爭氣,在光緒面試中露了陷。光緒問他此前在哪裏當差,玉銘竟然回答在木廠,光緒當場就愣住了,繼而讓玉銘寫自己的簡歷,可玉銘卻半天寫不出來,竟然是個文盲。光緒只好把玉銘開缺回家,而對推薦玉銘的珍妃卻未加追究。

說起來,在清代捐納買官其實也不算違法,而且是一件政府許可的選官途徑。在康熙時,就正式頒佈捐納制度,直到宣統時才明令禁止。這期間,很多名人都是通過捐納買官走上仕途的。也就是說,珍妃賣官稱不上違法,但違背了後宮不得干政的祖訓,同時也得罪了慈禧。

據清人記載:李蓮英爲自己的養子向慈禧託情,希望能在朝中謀個差事,慈禧召見刑部尚書,望其給個方便,結果被其以“補缺當遵部例”的理由給駁了回來,而珍妃卻通過光緒爲他人謀得很多職位,這怎能不讓慈禧對珍妃心生厭惡。再加上珍妃舉薦自己的老師文廷式給光緒,影響了皇帝的決策。這種“干預朝政”的事慈禧更不能容忍。

慈禧就珍妃受賄賣官一事斥責珍妃壞了祖宗家法,豈料珍妃反脣相譏:“祖宗家法亦自有壞之在先者,妾何敢爾?此太后之教也。”意思是你自己垂簾聽政有違祖制在先,否則我怎麼敢這麼做呢?我還不都是跟你學的!慈禧最聽不得別人諷刺其垂簾聽政,當場大怒,命人剝去珍妃衣服,“袒而杖之”。在清朝歷史上,皇妃遭受這樣的處罰還是第一次。隨後,珍妃被慈禧幽禁於冷宮嚴加看守,從此與光緒隔絕,不能見面。

1894年10月後珍妃已不能接近光緒,而維新運動是在1895年4月所謂的“公車上書”後才真正開始。可見,珍妃實際上是因受賄賣官而獲罪,而非什麼襄助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