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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兩代多奇裝異服 貴族以穿乞丐裝爲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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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歷史上,伴隨每一個王朝的建立,都會有一套固定的程序化的服飾制度。香港文匯報今日刊文稱,這種制度不但爲禮教所維護,而且植根於人們的內心深處,不敢輕易逾越。然而隨着社會風尚的變化,尤其是當一個王朝的控制力日漸減弱的時候,人們對服飾求新求異就會成爲一種必然,從而引起正統人士的不滿,謂之“服妖”,甚至以爲是亡國之兆。明清兩代就是顯例。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推翻蒙元舊制是其要務,其中就包含了衣冠制度。

明清兩代多奇裝異服 貴族以穿乞丐裝爲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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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初,朱元璋主要從面料、樣式、尺寸、顏色四個方面,確立了明代服飾制度。這套服飾制度的中心內容是貴賤有別,服飾有等,不同階級不同等次的人,都只能享用本等級的服飾,不能混同,更不能僭越。如明法典規定,只有王公貴族、官員,才能使用錦繡、綾史等服飾面料,庶民則只能用綢、素紗,至於商人,因爲位居四民之末,是朱元璋要大力抑制的對象,更是連綢、紗都不準使用,只能用絹和布了。服飾等級制度可不是說說好玩的。整個洪武年間,朱元璋屢次申述服飾禁例,一旦有人違犯,就會受到嚴厲制裁。當時有百姓不許穿靴的禁令,有三十八位南京市民就因爲違反了這條禁令都被充軍了。

這樣嚴格的服飾等級制度,契合朱元璋的小農經濟觀念,也部分寄託着“崇儉去奢”、端正風俗的理想。但服飾的單調呆板,畢竟遮蔽了服飾原本具有的審美功能,尤其是社會總在不斷髮展,人們在穿着打扮上的個性化、美學化追求很難被一紙禁令所嚇倒。明中葉以後,商品經濟發展很快,城市更加繁榮,王陽明的心學等所謂“異端邪說”也漸入人心,這些都爲人們的物質生活改善,特別是在服飾上衝破傳統等級鎖鏈打下了基礎。一時間,在江南的一些城市裏,各種服飾爭奇鬥豔,而發展到極端,就是“服妖”的出現。曾有一位閒居的官員進了一趟城,發現滿街的生員秀才其裝束全是紅絲束髮,嘴脣塗着紅色的脂膏,臉上抹着白粉,還點綴着胭脂,身穿紅紫顏色的衣服,外披內衣,一身盛妝,宛如麗人,這位滿腦子正統思想的官員不禁感慨萬千,改宋詩一首曰:“昨日到城郭,歸來淚滿襟。遍身女衣者,盡是讀書人。”

明清兩代多奇裝異服 貴族以穿乞丐裝爲時尚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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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位官員的慨嘆是多餘的。“服妖”的出現,與其說是對傳統的反叛,毋寧凸顯了城市繁榮之後的商業社會的一種特質。

如果說明代“服妖”的特徵是求麗鬥豔,其推動者是市井小民,那麼清代的“服妖”則恰好相反,變成以“寒乞”爲時尚,而其推動者則是貴胄子弟。近人李孟符着《春冰室野乘》記載,自光緒中葉以來,京城的王公貴族“皆好作乞丐裝”。他親眼見到一個少年“面黧黑,袒裼赤足,僅着一犢鼻褲,長不及膝,穢黑破碎,幾不能蔽其私。腳躡草履,破舊亦如之”,可是其侍從竟有“戴三品冠者”,後來洗了一把臉,又顯出“白如冠玉”,原來此人居然是某王府的貝勒,着的是煤灰塗面的“時世妝”。李孟符向朋友打聽,這才知道這種以寒乞爲時髦的“時世妝”已在京城貴人中廣爲流行。後來身經庚子之亂的李孟符不禁感嘆,這種“服妖”實爲神州陸沉之預兆。

明清兩代多奇裝異服 貴族以穿乞丐裝爲時尚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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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兩代“服妖”風尚各異,實質則一,均爲人們對服裝求新求異心理的一種反映。按照中國傳統觀念,衣冠關係人倫風俗,所以要設置種種條條框框加以限制,但所謂物極必反,限制得越厲害,反彈得越激烈,“服妖”何嘗不是如此?如果將服飾的功能看得簡單一些,對下民的穿著打扮輕易不去幹預,又哪裏會有“服妖”的市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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