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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如何記載張獻忠屠川:屠川存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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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有關張獻忠“屠川”在清朝時的書籍中有記載,其可信度有些值得懷疑,有一些歷史學家也持懷疑態度。他們認爲,這些史料多半出自清朝的官方正史和御用文人,有嚴重的污衊、栽贓的傾向。那麼張獻忠到底有沒有屠川呢?

  其一,攻佔四川意圖

  從張獻忠的主觀意圖來看,張獻忠入川的本意是要奪取四川作爲根據地,既可出漢中定西北,又可下長江定江南,重演隆中對的策劃,退則可割據一方,天下有事則坐山觀虎鬥,天下無事則舉蜀而降,也可以封王封侯。1644年張獻忠好不容易攻進成都,建立了自己的國家。建國之後就拼命招徠四川人才,併發布“三年不徵錢糧”的政治號召。很難想象他一邊建國,一邊又大肆屠殺民衆而自毀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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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安撫當地百姓。

  以張獻忠經營四川的第一年情況來看,“屠蜀”是不符合事實的。1644年,張獻忠進軍成都時,明朝守土官員曾問張獻忠入川的意圖何在。使者回答說:“暫取巴蜀爲根,然後興師平定天下。歸誠則草木不動,抗拒即老幼不留。”。所以他在入川初期是非常注重團結所有有可能團結的力量的,打擊的對象僅限於與大西政權爲敵的官紳,除了抵抗者之外,並不濫殺無辜。

  他在攻打瀘州的檄文中說:“凡我軍士,如有藉故滋擾,株連良民,及其他淫掠不法情事者務須從嚴查辦,賠償損失。

  保存至今的大順二年(1645)《大西駁騎營都督府劉(進忠)禁約碑》鄭重聲明:“本府秉公奉法,號令森嚴,務期兵民守分相安,斷不虛假不許擅自招兵,擾害地方;不許往來差舍擅動鋪遞馬匹兵夫;不許地方武職擅受民詞;不許假借天兵名色擾害地方;不許無賴棍徒具詞詐告,妄害良民;不許文武官員擅娶本土婦女爲妻妾。”違者按碑律斬殺。這是張獻忠起義軍注意紀律的鐵證。

  與張獻忠接觸頻繁的西方傳教士曾統計過,張獻忠在成都建立政權之初,“在朝之官統計千人”,而其中大部分是在四川吸收的。至於那些未及入仕的知識分子,在張獻忠攻克成都後,或“入學”,或“習舉業”,以至於當大順二年“開科取士”時,“應詔者不下數千”。

  如果張獻忠入川后發動大規模屠蜀或鎮壓官僚士子事件是真的話,上述原明官吏轉到大西政權尋求保護,或是知識分子在新朝積極考取功名的現象是不可能出現的。而當時的真實情況就是大西軍佔領四川的初期,各地社會秩序比較穩定,地主豪紳既有攀龍附鳳之心,又懾於大西政權的兵威,階級衝突並不十分尖銳。因此,大西政權採用暴力鎮壓的措施相當有限,殺人並不多。

  其三,“七殺碑”的傳說。

  例如滿清的“七殺碑”傳說。清政府說張獻忠不僅殺人如麻,還在他殺人的地方立了個碑,碑上寫有:“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善以報天,殺、殺、殺、殺、殺、殺、殺’”。

歷史如何記載張獻忠屠川:屠川存爭議?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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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1934年一位英國傳教士在四川廣漢的一個公共墓地裏,找到了一塊張獻忠立下的“聖諭碑”。碑文上卻是:“天生萬物與人,人無一物與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說的是慈悲的上天賜萬物於人類,而人卻沒有一物可用來報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是勸人畏天行善的,根本就沒有一點殺氣。而某些御用文人,把前兩句留下,後面加上七個“殺”字,來凸顯張獻忠的殘暴,其污衊、潑糞之意,不言自明。

  其四,當地人自發祭拜張獻忠。

  在梓潼七曲山大廟,是中國第一座文昌帝君廟。奉祀主神自然是文昌帝君張亞子,但在大廟的風洞樓上還塑了一尊張獻忠的綠袍像,附近還有有一座張獻忠家廟。每年二、八月時,梓潼居民都要到塑像前參拜一番。當地傳說是明朝崇禎年間,官逼民反,張獻忠領兵對抗朝廷,到了梓潼後,殺貪官、開米倉,解決百姓長期的缺糧之苦,因此雖然朝廷大舉圍殺張獻忠,四川百姓對於張獻忠卻有擁戴之心。

  張獻忠死後,當地人爲寄託懷念之情,於七曲山風洞樓上,爲他塑像,綠袍金臉,甚爲威武,香火不絕三百餘年。乾隆初年,此廟曾經遭地方官砸毀,其後,又有人重塑,但又被官方搗毀,幾經反覆。張獻忠如果屠蜀,當地百姓爲何對他如此崇拜?

  其五,清朝“文字獄”的下被毀的真實史書

  自康熙五十年(1711)戴名世的《南山集》案起,歷時一百多年,士大夫和老百姓懾於法令的殘酷,都不敢私自藏匿張獻忠的真實史料,因而那些能證實張獻忠生平的翔實材料均被統治者收繳殆盡。《明史·張獻忠傳》,是根據《綏寇紀略》、《蜀碧》等野史炮製而成。《綏寇紀略》的作者吳偉業,是投誠張獻忠後又因罪被張所殺的吳繼善的本家;《蜀碧》的作者彭遵泗,是乾隆二年(1737)進士,官居御林院編修。他們的書有多大可信度值得懷疑。

  而官方編纂的《明史》這部正史都漏洞百出,先是記載蜀地有三百餘萬口,後又記載張獻忠殺了“六萬萬”蜀人。

  其六,張獻忠死了十三年後,清廷才評定四川

  1646年,即清人入關後第三年,張獻忠在西充縣鳳凰山多寶寺前中箭身亡後,滿人即宣佈四川平定。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直到張獻忠死後十三年的1659年,清軍才攻陷重慶。也就是說,在這十三年中,張獻忠餘部以及四川人民和清軍展開了殊死戰鬥。對四川人民的這種頑強不屈的抵抗,清軍必然採用了殘酷的屠殺來征服。“揚州十日”、“嘉定三屠”就是再確鑿不過的證據。據《四川通史》,1647年清將張德勝攻入成都被殺後,相繼進攻四川的清軍有高民瞻、吳三桂、李化龍等部。直到1660年,巡撫佟鳳彩始在成都建立官署;直到1663年,清軍才真正拿下重慶;直到1665年,川境戰事結束,全蜀才完全歸於清廷統治。如果張獻忠在1646年11月前,就已將四川人幾乎殺光,何需清軍花費十多年時間去平定?千里已無人煙的四川,又何能抵抗清軍十多年?

  其七,被殺人數的肆意誇大。

  《續編綏寇紀略》和《明史》說張獻忠在四川殺了六萬萬(六億)人,這數字明顯誇大,當時的中國總人口還不到一億,這些事實說明清政府的宣傳存在明顯誇大的成分。然而也有人指出“六萬萬”的意思,其實就是六十萬。

  儘管歷史上農民起義有亂殺的現象,但張獻忠屠殺到四川只剩下6萬人是不可想象的。

  對此,《中國斷代史系列·明史》有如下論述:

  “《續編綏寇紀略》所記的張獻忠起義軍在川殺人數,絕不可靠。由此推想,舊史書上述幾起張獻忠起義軍殺戮事件的記載,誇大渲染之處肯定存在。但是,關於上述殺戮事件,有多種史書加以記載,而且除了細節的差異外,基本情況大體相同,這說明這些事件應是確有其事。狹隘的地域觀念,使他對四川人產生偏見,從而不僅殺了明朝殘餘勢力,也殺了許多一般紳士,更殺了不少勞苦羣衆,這便使這類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帶有了反人民性。由於張獻忠之在四川大殺戮,具有反人民性的一面,這便使之嚴重脫離羣衆。脫離羣衆的人是不可能成功的,張獻忠之大殺四川人,成爲其後來遭到喪命慘敗的一個重要原因。”

歷史如何記載張獻忠屠川:屠川存爭議?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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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各種各樣記載張獻忠屠蜀的史料中,最離奇的莫過於毛奇齡《後鑑錄》中所謂的“四路屠蜀”:

  “自成都起由城北威鳳山至南北桐子園綿亙七十餘里,屍積若丘山。其婦不勝殺,則引絙而批於水。歲丙戍元日,命四將軍分路草殺。五月,回成都,上功疏:平東一路,殺男五千九百八十八萬,女九千五百萬;撫南一路,殺男九千九百六十餘萬,女八千八百餘萬;安西一路,殺男九千九百餘萬,殺女八千八百餘萬;定北七千六百餘萬,女九千四百餘萬。獻忠自領者爲御府老營,其數自計之,人不得而不知也。”

  把毛奇齡所記錄的四路屠蜀的數字相加被屠殺的人口竟接近7億。

  此外,將屠川責任全推給張獻忠一人也是不合理的,造成清初四川人口銳減的推手,清初張烺的《燼餘錄》說了一大半實話。《燼餘錄》記載:

  “今統以十分而論之,其死於獻賊(張獻忠)之屠戮者三,其死於搖黃之擄掠者二,因亂而相殘殺者又二,飢而死者及二,其一則死於病也。”

  “獻賊”即張獻忠,“姚黃”是另一支農民武裝勢力姚天動、黃龍的部隊,“因亂而自相殘殺者”,則是指四川地方土豪之間的攻伐。當然,由於這本書是獻給康熙皇帝看的,作者不敢指認清軍殘害川民的狀況。

  《聖教入川記》卻率直地寫道:

  “張獻忠滅後,旗(清)兵在川,一時未能設官治理。彼時川人不甘服旗人權下者,逃往他處,聚集人馬,抵抗旗兵。如此約有十年。迨至1660年(順治十七年),川省稍定,始行設官。所有官長,皆無一定地點居住,亦無衙署,東來西往,如委員然。此時四川已有復生之景象,不幸又值雲南吳三桂之亂,連年刀兵不息。自1667年(康熙六年),至1681年(康熙二十年),一連十五載,川民各處被摟,不遭兵人之劫,即遇寇盜之害。哀哉川民,無處不被劫掠,殊雲慘矣!幸至1681年,匪黨盜寇,悉爲殄滅。然四川際此兵燹之後,地廣人稀,除少數人避跡山寨者,餘皆無人跡。所有地土,無人耕種,不啻荒郊曠野,一望無際。”

  由此可見,造成清朝初期四川人口銳減的“人禍”,實是張獻忠、姚黃農民武裝、殘明軍隊、清軍、地方土豪、吳三桂叛軍等戰亂共同肆虐之結果。此外,還有大旱、大飢、大疫、虎害等災害所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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