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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法律到底是什麼樣的 有些律法和現代基本沒啥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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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知道:秦國法律的讀者,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介紹,接着往下看吧~

秦朝作爲法家統治下,二世而亡的朝代,一向是後世儒家批判的對象。什麼暴虐無道、虎狼之國、嚴刑酷法之類的屎盆子拼命的往其頭上扣。

大概這些儒生,也就欺負商鞅和秦始皇,不能跳起來打人。

可考據君從秦代出土的秦簡發現,原來很多的秦朝法律,並沒有後來妖魔化的那麼嚴酷。有些律法,也和現代並沒有什麼差別,甚至有些還帶着些許脈脈溫情。

秦朝的法律到底是什麼樣的 有些律法和現代基本沒啥區別

商鞅

1、秦律要求每個人都有合法的身份

戶籍管理,其實在商代就有了,那時叫“登人”。後來這個制度被西周繼承,直到戰國時期被各國沿用。

秦國的戶籍管理制度叫“驗傳”。

“驗”是你的身份證:記錄你叫什麼名字,什麼性別,相貌體徵是什麼,家住什麼郡、什麼鄉、什麼亭。

“傳”是證明,需要所在的鄉的亭長親自來爲你寫。上面記錄你的姓名,性別,去哪裏,做什麼。如果你違法,這個替你寫傳(證明)的亭長(派出所所長)要一起受罰。

這個和現代人的身份證是一樣的。必須要去做戶籍登記,拿到“驗”“傳”,纔算是合法的秦人,否則在秦國寸步難行。

2、秦律要求所有商人不能賣假貨和次品

秦國人從來不考慮會買到假冒僞劣產品。因爲秦國針對交易市場,推出了嚴厲的《金布律》。

據《秦簡》記載,總體有以下幾點:

凡是要買賣的商品,必須標價。(有賣及買,各嬰其賈。)

商戶收錢,不管錢幣好壞,都不能拒收。(百姓市用錢,美惡雜之,勿敢異。)

布匹質量不好,長短達不到規定,不允許流通。(布惡,其廣袤不如式者,不行)

等秦國人挑好商品付賬後,商家還必須提供“契劵”(發票)。一旦發現商品質量惡劣,消費者就能手持契劵,拿商品退換。商家若敢不退換,則“重罰之”。

所以在秦國,不用害怕買到“切糕”,因爲商家必須明碼標價;也不用怕買到次品,因爲賣次品的商家,早被罰的傾家蕩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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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

3、秦律允許寄送快遞

根據出圖的《秦簡 行書律》顯示,秦代的驛站系統空前發達。甚至有提供替不識字的兵卒,代寫家書,代投代遞的服務。後方的家人甚至可以提前幾個月,遞送冬衣給前線的士兵。

雖然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一件衣服要寄送幾個月,這派送速度超級慢,可要弄清楚,這是兩千年前的大秦啊!能有這樣的郵政快遞系統,已經超過戰國七分之六的用戶了。

4、秦律保護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大家一定見過類似“房主失手打死小偷”的報道。可在秦漢之時,卻沒有這樣擔憂。別說失手,你故意打死小偷在秦律裏也是無罪的。

根據《毋故入人室律》裏規定:若今時無故入人室宅廬舍,其時格殺之無罪。

也就是說,只要有陌生人,沒有和你打過招呼,無緣無故跑進你的家中,被你當場抓到,你可以將其殺死,這不違反秦國法律。

這一條比現代法律狠多了。也不知道商鞅小時候是不是家裏被偷過,深痛惡絕啊。

秦朝的法律到底是什麼樣的 有些律法和現代基本沒啥區別 第3張

秦簡

5、秦律要求刑偵人員業務素質達標

睡虎地出土的《秦簡》中,有《封診式》一書。書中內容是秦律的刑偵規範:如調查、勘驗、審訊、查封等。堪稱秦國版的《刑偵與法醫操作指南》!

摘抄其中一個案例如下:

男子死,某室南首,正偃。某頭左角刃痏一所,背二所,皆縱頭背,袤各四寸,相耎,廣各一寸,皆中類斧,腦角皆血出,被污頭背及地。

翻譯過來就是:

男子屍體發現在某人家中的南邊,仰身倒斃,頭上的左額角有刃傷一處,背部有刃傷兩處,都是縱向的,長各四寸,互相沾漬,寬各一寸,傷口都是中間陷下,像斧砍的痕跡,腦部、額角和眼眶下都出血,污染了頭部,背部和地面。

看到這裏考據君的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你們知道這篇秦簡裏,出土的內容意味着什麼嗎?

意味着早在兩千年前的大秦帝國,秦國的官吏系統,就在批量的培訓刑偵人員了。

兩千年前啊!想想都覺得可怕!

6、秦律要求加強基層幹部隊伍建設

出土秦簡中,除相關律法外,還有《爲吏之道》一篇。

這是一份對基層官吏的道德要求。換成現代,就是《要求加強基層幹部隊伍建設》。

《爲吏之道》中,吏有五善:忠信敬上;清廉毋謗;舉事審當;喜爲善行;恭敬多讓。同時,吏有五失:誇以迣,貴以大,擅裚割,犯上弗知害,賤士而貴貨貝。

這五善和五失,就是兩千年前的秦國對官吏的思想道德要求。可見法家治國,不僅有嚴刑酷法,還有勉勵勸慰。

7、秦律要求百姓必須見義勇爲

現代人因爲各種顧慮,不敢去做見義勇爲的事情。可這些顧慮在秦代,是不存在的。爲什麼呢?因爲你不去見義勇爲,你違法啊!

《秦律》規定,在百步以內,有人需要幫助(救治或正被侵害),你如果袖手旁觀而不援助,就得面臨嚴厲的處罰,最輕也要“罰二甲”。

一甲,在戰國時期,是一千三百錢到一千四百錢之間,二甲對老百姓而言,絕對不是小數目。

秦律這麼規定的目的,就是逼你去見義勇爲!否則能罰到你破產!

大概在商鞅看來,你如果連幫助他人都不願意,國家日後還怎麼指望你戰場上奮勇殺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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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雄主秦孝公

8、秦律保護百姓見義勇爲後不受訛詐

在秦國做了好事後,一般不會被碰瓷。爲什麼呢?因爲秦律規定:誣告反坐。

所謂反坐,就是你訴訟對方什麼罪名,如果查實後沒有,你就會以同樣的罪名入獄;如果你訴訟對方要求什麼樣的賠償,如果對方無罪,你就得賠償同樣的東西。

如果誣告對方撞了你,必須要五萬錢治傷,官府一查根本沒這事,你就得配五萬給被告。

以某地老太太廣撒網,訛到一個是一個的做法,“誣告反坐”能賠到她破產。

9、秦律允許百姓上訴

如果很不湊巧,當地縣丞,也就是那個負責審判你的,剛好是老太太的兒子。那也不要緊,根據秦國法律規定,你可以依法上訴。秦律稱之爲“乞鞫(居)”。三個月內,你可以從縣尉,上訴到郡尉,郡尉判決你再不服;你還可以上訴到廷尉。

小小一個縣丞,總不可能隻手遮天吧。

10、秦律不允許罵官員和誇獎官員

秦國法律不允許百姓罵官員,相信大家都可以理解。韓非子說,“儒以文亂法”,誰受得了那些儒生整日裏陰陽怪氣的以古非今,攻擊朝廷。

那不允許誇獎官員,這又是什麼鬼?

原來,商鞅認爲,誇獎和誹謗一樣,輿論會極大的影響朝廷官吏執行律法。百姓罵官員,官員於是畏首畏尾;百姓誇官員,官員於是不再腳踏實地的做事,而熱衷於作秀。

某種意義上,商鞅的想法是對的,不過從這麼刁鑽的角度來看待問題,法家也是思路清奇。

11、秦律保護未成年人

秦律規定,凡是身高不足六尺者,罪名減一等。

秦朝成年人的平均身高,根據現代學者推算,大概男子六尺五寸,女子六尺二寸。身高不足六尺,就是未成年人。

有個《秦律》裏的案例:甲小未盈六尺,有馬一匹牧之,今馬爲人敗,食人稼一石,問當論不當?

這段話意思是,某人身高不足六尺,放馬時,不小心毀壞了別人的莊稼,吃了他們一石的作物,問他該如何判罰?

答案是:可以不用賠償,也不用論罪。因爲對方是未成年人(不足六尺)。

秦朝的法律到底是什麼樣的 有些律法和現代基本沒啥區別 第5張

商鞅變法

總結:

例舉了這麼多條秦國的法律條文。相信大家都已經驚訝的發現,秦國的法律竟然和現代的法規,除了少數外,其餘相差不大。並且無論是從生活還是道德層面,都有了非常完善的相關規定。其中令人感到暖心的,則是秦國人對未成年人和見義勇爲的相關規定。

秦國強大,並不是沒有原因的。早在山東六國還在實行貴族政治的情況下,秦國就已經完成了“依法治國”的蛻變。秦能統一六國,法家思想,功不可沒。

大家對秦國實行的法律,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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