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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服兵役制度是什麼樣的 古人又是怎麼服兵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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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給大家帶來古代服兵役,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看一看。

商周時期就已經有了徵兵制,當時規定,每個部落成員在戰爭期間,都有當兵作戰義務。軍隊的核心是王族與貴族子弟,基礎力量則是由平民組成的甲士。那時作戰用戰車,每輛車上有駕車、持幹、戈、和拿弓矢的作戰人員三名,俗稱“三甲士”。在每輛車的兩側與車後,配有步兵幾十名,由奴隸充當。他們既是戰鬥員,又是伺候奴隸主的雜役。

古代服兵役制度是什麼樣的 古人又是怎麼服兵役的

戰國時期,各國相繼變法,開始建立了郡縣制,兵役制也發生了新的變化。當時已經建立常備兵制度。常備兵是軍隊的基幹,他們都是經過挑選而來。挑選時比較嚴格,如著名的魏武卒、秦鐵鷹銳士,魏武卒要求參加考選的人穿“三層之甲”,拿一張要用幾百斤力才能拉開的硬弓和裝有五十支箭的箭囊,扛着戈,頭帶鐵盔,腰配劍,帶三天糧食,在半天之內走完百里路還能投入戰鬥。凡是中選的人,免除全家的賦稅、徭役。秦鐵鷹銳士相比魏武卒對體能要求更嚴格,還進一步增加了騎射的訓練。

秦統一全國後,便出現了全國規模的徵兵制。徵兵以郡縣爲單位,郡守有徵發一郡壯丁作戰的權力。當時農民是兵員的主要來源。秦朝兵役和勞役都很繁重。當時全國大約有兩千多萬人,而被徵發服兵役、勞役的就有二、三百萬人。

古代服兵役制度是什麼樣的 古人又是怎麼服兵役的 第2張

漢承秦制,當時規定男子年滿二十歲就要在官府登記,根據三年耕一年儲的原則,從二十三歲起正式服役,直到五六十歲止,服役兩年。一年在地方服役,名爲正卒;另一年戍守邊郡,叫做戍卒。正卒在本郡服役,劃分兵種,加以訓練。屯戍各分爲兩種:在都城屯戍的稱“衛士”,在邊郡屯戍的稱“戍卒”。服役期滿後,役男即可返鄉,不過仍有隨時應召服役的義務。漢武帝時,還出現了招募北方少數民族組成“胡騎”,招募南方少數民族組成“越騎”。東漢末年,由於軍閥割據,塢堡林立,大批農民爲軍閥豪強所霸佔,成爲依附於他們的部曲,很多壯丁成了塢堡主的家兵,全國徵兵制度遭到嚴重破壞。

三國時期開始出現了“世兵制”。“世兵”就是該戶男子終生當兵,父死子承,兄終弟及。年老之後也不能退役,還要從事後勤方面的工作。兵籍與民籍分離,另立專項管理的戶籍,這種兵家戶籍不屬郡縣,而由軍府管理,稱爲“士家”、“軍戶”。

南北朝後期,北朝出現了“府兵制”。西魏的宇文泰在大統九年(公元543年),廣泛招募各地漢族豪強地主從軍,通過他們的從屬關係,帶來了大量家兵、部曲等私人武裝。西魏政權根據他們所帶軍隊的衆寡,授予各種不同爵位。這種使地方割據的私人武裝中央化的辦法,不但增強了朝延軍力,同時使鮮俾部落兵與漢族封建逐漸結合,進而創建了“府兵制”。府兵由六個柱國大將軍率領,每柱國下面設兩位大將軍,一大將軍下面又有兩個開府將軍,共二十四軍。當時府兵與民籍分開,不屬於郡縣管轄,他們只管打仗,不負擔其他賦稅。府兵制到了隋朝起了很大的變化。軍府稱爲驃騎府,以驃騎將軍爲長官。軍士開始編入戶籍,從事生產。到隋煬帝時,府兵直接從民間徵調。男子年滿二十一即可參加府兵。全國府兵由十二衛分領。大業三年改驃騎將軍府爲鷹揚郎將。軍人稱“衛士”,衛府制度趨於完善,中央集權在軍制上得到加強。

唐初全國共有六百三十四個府,均由十二衛和東宮六率分領。改隋朝鷹揚府爲折衝府,每府府兵歸折衝都尉管轄。並規定在設府的地方,人民有充府兵的義務。服役年齡是二十至六十歲。應徵充當府兵的人,平日務農,徵發時自備兵器,糧食。這實際上是一種兵農結合的兵役制度。徵調服役的人,定期宿衛京師或者戍邊。戰時出征,戰事完畢,即“兵散於府,將歸於朝”。

古代服兵役制度是什麼樣的 古人又是怎麼服兵役的 第3張

唐朝中期,邊患不斷,府兵戍邊期長,權貴還奴役府兵從事各種苦工,在這種情況下府兵大量逃亡,折衝府名存實亡,府兵制受到嚴重破壞。爲了補充兵員,就採取了招募的辦法。唐玄宗開元十一年招募蒲、同、岐、華、京兆等州逃亡的府兵和白丁充當宿衛,稱“長從宿衛”,以代替府兵定期輪流宿衛的舊制度。開元二十五年下令各軍鎮招募長駐邊疆的健兒,其家屬願意同去的,分給田地房屋。後來組成邊兵,由藩鎮操縱。府兵制度就基本結束。

募兵制是宋朝的主要兵制。當時有四種不同的軍種:禁軍、廂兵、蕃兵、鄉兵。禁軍是皇帝的親兵,駐守京師,兼備征伐,是正規軍。廂兵是各州募集的地方軍,不進行軍事訓練,只給地方政府服雜役。蕃兵就是招募邊疆少數民族,充當邊境屯戍守軍。鄉兵,有招募的,也有當地徵發的,經過訓練作爲地方防守部隊。

元朝在取得全國政權前,實行部落兵制。本部落的男子十五歲以上,七十歲以下全部當兵,下馬放牧,上馬攻城。本族人建立的“蒙古軍”與後來吞併各部落建立的“探馬赤軍”是它的主力。進入中原後,抽調二十歲以上的漢人壯丁建立“漢軍”。作爲戍守當地的地方軍。

明朝實行“衛所制”。軍隊組織有衛、所兩級。一府設所,幾府設衛。 1名衛設指揮使統帥5個千戶所,統兵5600人。千戶所由1名千戶統領,轄10個百戶所,共1120人,百戶所由百戶帶領,轄2個總旗,共112人;總旗轄5個小旗,共50人;小旗10人。遇有戰事,兵部奉旨意調軍,任命領兵將官,發給印信,率領從衛所調發的軍隊出征。戰爭結束,領兵將官交還印信,各軍各回衛所。兵士有軍籍,世襲爲軍,平時駐防或開荒屯田,如朱元璋所說“吾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糧”。

古代服兵役制度是什麼樣的 古人又是怎麼服兵役的 第4張

清朝早期實行“旗兵制”。開始,以部落爲單位組成“旗”,旗是軍政合一的組織,旗民平時爲民,戰時爲兵。因此,旗兵制就是部落兵制。公元1615年,努爾哈赤將滿、蒙、漢族力量編成八個旗,分別用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白、鑲紅、鑲藍八種色旗作標誌。這就是“八旗軍”的由來。清統一全國後,參照明朝衛所制以漢人爲基礎組成了“綠旗軍”(以綠旗爲標誌,又名“綠營兵”)。綠營兵以營爲建制單位駐守全國各地,兵員時有增減,最多時達到了六十多萬人。清朝後期爲了鎮壓太平天國運動,清朝允許各地招募壯丁興辦“團練”助剿,規模最大最出名的便是“湘軍”。和以往招募士兵不同的是湘軍內部奉行將必親選,兵必自招的原則,簡單來說就是一個營一名統領,統領親自挑選營官,營官親自挑選哨官,以此類推。如要撤換某個將領就要把該將領下面的軍隊全部解散,新任將領重新招募,另起爐竈。後來清朝統治者仿效“湘軍”制度在各地創建“練軍”。甲午戰爭後,清政府開始仿效德國和日本軍制,創辦新軍,並將原來各地軍隊改爲巡防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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