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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選擇的路》這首詩的創作背景是什麼?作者羅伯特·弗羅斯特表達的意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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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選擇的路》是美國詩人羅伯特·弗羅斯特創作的文學作品。這首深邃的哲理詩展現了現實生話中人們處在十字路口時難以抉擇的心情。在詩中,詩人選擇了一條人跡稀少、佈滿荊棘的道路,正如詩人在現實生話中選擇了不會帶來豐富物質的寫詩生活。詩人在作出抉擇後,同時又遺憾“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只能選擇一條路,並堅定地走下去,只有在多年以後的回憶中輕嘆遺憾。這首詩樸實無華而清新雋永、寓意深刻。詩歌分爲四節,每節的第一、三、四行,第二、五行分別押韻,自如的節奏中透着堅定又滲出絲絲遺憾。整首詩韻律優美,讀起來傳遞着優雅的音樂感。

《未選擇的路》這首詩的創作背景是什麼?作者羅伯特·弗羅斯特表達的意義是什麼

創作背景

  創作契機

《未選擇的路》的靈感來自作者羅伯特·弗羅斯特對他在英國最好的朋友愛德華·托馬斯經常做的一件事情的善意玩笑。弗羅斯特經常與托馬斯在鄉間散步:托馬斯不停地想要選擇一條可以使他向他的美國朋友展示某種奇異的植物或者奇特的風景的路。但是,每次散完步,托馬斯都要爲做出的選擇後悔,爲如果他們選擇“更好的”方向他本來可以向弗羅斯特展現的那些事物而長吁短嘆。許多次,當這一切發生時,新英格蘭人就會爲那些無用的悔意笑話他的威爾士一英國朋友。

從這種爲本來可能發生什麼的長吁短嘆中弗羅斯特悟到了一些東西。這種行爲方式是弗羅斯特從不選擇的道路,是他學會避免的道路。因此,在他作爲一個成功的、新近被發現的詩人迴歸美國後不久,當他想起這件事情時,弗羅斯特裝出自己就是愛德華·托馬斯而寫出了《未選擇的路》。他馬上就抄了一份寄給了托馬斯,沒有做出任何評論,然而他希望自己的朋友能夠注意這首詩是多麼諷刺地建立在那非弗羅斯特式的短語“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之上的。實際上,弗羅斯特的期望落了空。托馬斯並沒有理解這個善意的笑話,因爲其中的諷刺處理得很聰明、很微妙。

1915年,《未選擇的路》發表後,弗羅斯特希望他的美國讀者能夠體味到這首詩中的中心諷喻意義;但是他再次失望了。然後,他在公衆面前朗誦《未選擇的路》時開始提示他們。一次,他講到一個語法學校的女孩寫給他的一封信,在信中她問他一個問題:“爲什麼要嘆氣?”他說那封信和問題使他作出了決定:不再提示。另一次,在公開朗誦完《未選擇的路》後,他作出了更加直接和明顯的警示:“你們可得小心那首詩;它是首棘手的詩歌,非常棘手。”

他從來沒有承認在那首詩中他對自己和他的諷刺處理得太過於微妙,但是這些情形值得被作爲一種指示記住,即在一首詩或者一封信中,弗羅斯特經常喜歡儘量假裝出自己沒有某一立場,只是爲了嘲弄——有時侯溫柔,而另一些時候則尖刻。

 創作依據

聯繫作者的人生經歷,這首詩的創作又有其他的現實依據。詩人出生於聖弗朗西斯科一個教師家庭,在美國西部度過童年。他對詩歌的興趣在中學時代就已顯露,曾在校刊上發表過幾首詩。19歲時,他在文學週刊《獨立》上發表詩歌《我的蝴蝶:一首哀歌》而收到第一筆稿費。接下來的近二十年時間裏,他一邊教書、管理農場,一邊繼續自己的詩歌創作。但在此期間,他的詩歌一直得不到當時美國詩界的承認,爲此,他感到痛苦和憂慮。1912年,弗羅斯特已經38歲,爲了讓心愛的詩歌能發表,他作出了一個重要的選擇,放棄他在一所師範學校教書的職業,放棄本來可能更加平靜、安穩的生活,遠渡重洋,來到了英國倫敦。當時,對於詩人來說,教書可能是一條平坦通暢的生活道路,而寫詩的道路則可以說充滿了幽寂荒涼。但是,詩人堅定而執着地選擇了詩歌創作的道路。弗羅斯特的詩歌之路就像他在《未選擇的路》中寫的那樣,人生的岔路不可能兩條都選“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明知其中一條可能走起來更艱難,卻還是選擇了它。“Then took the other,as just as fair,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在英國,他很快結識了很多知名的作家和出版商。1913年,他的第一部詩集《孩子的心願》出版後,立刻引起了轟動。美國著名詩人龐德,也因感受到了詩人作品振奮人心的力量而極力推崇弗羅斯特的詩作。次年,他的《波士頓以北》(North of Boston)相繼問世。也正是這條寫詩的道路改變了詩人的命運,使他成爲最受人喜愛的美國詩人之一。從此,一切都變得不同“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未選擇的路》這首詩的創作背景是什麼?作者羅伯特·弗羅斯特表達的意義是什麼 第2張

隨着他第二本詩集的出版,弗羅斯特踏上了歸國的路程,他下定決心要在自己祖國站穩腳跟,贏得詩名。當時,詩人已經認識到自己創作的動力和源泉是養育他成長的美國新英格蘭,那裏有一種寫詩的衝動,也只有那裏纔是他的創作天地和靈感之源。這次離開英國,回到祖國,對弗羅斯特來說,又是一次重要的選擇。這次選擇和他三年前要移居英國倫敦一樣重要並且更加難能可貴。當時他因無詩名而走,以期在異域撞開文學之門;此時,他因詩名而歸,以求能恆久擁有自己的創作之源,開拓一片新天地。

作爲一個現代詩人,在詩歌的形式上,弗羅斯特也像《未選擇的路》中寫的那樣,他選擇了一條少有人踐踏的路,走出了一條與20世紀多數詩人迥然不同的道路。當許多詩人熱衷於搞詩歌試驗時,他沒有標新立異,企圖嘗試詩歌形式的改革,而是繼承傳統,走了一條用“舊瓶裝新酒”,即舊形式表達新內容的道路。他的詩一般都遵從了傳統的韻律形式,比如押韻的雙行體、三行體、四行體、十四行體。弗羅斯特很少寫自由詩,他曾說過,詩歌如不講韻律,就像打網球不設攔網一樣。他喜歡用淺顯易懂的口語和人們熟悉的韻律來描寫自己觀察入微的日常事件,並從中發掘出獨特的智慧和哲理,描寫上細緻含蓄、耐人尋味。當時,美國詩壇總是拿高雅、圓熟、不着邊際的鋪張賣弄等作爲詩歌標準,而弗羅斯特並沒有爲了迎合世俗的要求而改變自己的詩歌風格。正是由於詩人的這種創作風格,38歲以前,他在美國一名不值,他的詩歌不被出版商所接受。但恰恰也正是由於詩人的創作風格,使他發表的第一部詩集《孩子的心願》得到了當時英國文學評論界的一致好評。龐德曾說它是美國很長時間以來最好的一本詩集。這也再一次印證了《未選擇的路》中所說的,“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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