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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朱元璋爲何恢復人殉?康熙又爲何禁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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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所謂人殉,簡單地說就是以活人作爲死者殉葬品的葬俗(葬制),以卑者殉尊者爲常見。

在中國古代帝王死後,人殉比較普遍,但在漢朝以後,此惡俗慢慢消失了,至唐朝則已非常罕見,接近廢除。但到明代卻死灰復燃,這古老的葬俗由此再添一層神祕。

明太祖朱元璋一生有兩大備受史學界非議的地方,一是酷刑濫殺,二是恢復人殉。特別是後者,最爲人不褒。

布衣皇帝朱元璋爲什麼要這樣?古代的殉葬又有何神祕?

 明太祖恢復活人殉葬惡俗

《明史·太祖本紀》記載,1398年閏五月初十,“(朱元璋)崩於西宮,年七十有一”。朱元璋死後,長孫朱允炆繼大位,史稱建文帝。朱允炆七天後即將喪事處理完畢。其間,有一件事情非常讓人痛心,就是有衆多年輕美貌的嬪妃宮女從死。

朱允炆遵遺詔,依古制,凡沒有生育過的後宮嬪妃,皆令殉葬,另有若干宮女從死。具體殉葬是多少人,史上並無確切的記載。據明末人毛奇齡所著《彤史拾遺記》記載,“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宮人十數人”。

毛奇齡的依據是,朱元璋下葬孝陵後,朱允炆對這些生殉宮女的家屬進行了表彰和封賞。“洪武三十一年七月,建文帝以張鳳、李衡、趙福、張弼、汪賓、孫瑞、王斌、楊忠、林良、李成、張敏、劉政等,由錦衣衛所試百戶散騎帶刀舍人,進爲本所千、百戶,其官皆世襲。以諸人皆西宮殉葬宮人父兄,世所稱朝天女戶者也。”

揭祕:朱元璋爲何恢復人殉?康熙又爲何禁止之

另一可以證明朱元璋令宮內女人殉葬的有力證據是,朱棣將朱允炆趕下寶座,自己當了皇帝后,對侄兒皇帝在位時所爲作了處理,連其年號也取消了,以朱元璋的“洪武”來替。

在討論革除朱允炆在位時所授官員的職位時,有人建議一革乾淨,對“朝天女戶”也不保留。朱棣不同意,將這些人家都作了妥善安排,“帶薪上崗”,去看護孝陵衛,直到明亡方散。朱棣當時是這樣講的,“他們這幾家,都是好職事。不動。通調孝陵衛帶俸。”

這麼多女人殉葬後,是葬於孝陵內,還是另擇墓穴,目前考古仍未完全證實。但學術界認爲,真正能陪同朱元璋一塊長眠的不會太多,可能只有皇后馬氏、成穆貴妃孫氏、寧妃郭氏等幾個女人,其他應該是在孝陵附近擇地祔葬。

明孝陵“申遺”前後曾進行了大規模的考古探測,發現這些妃子、宮女墓大體有三處,一是孝陵西側的植物園內,二是明孝陵宮牆外西南角,三是孝陵右側的區域--朱元璋讓這些後宮女人死後還要圍他一人來轉,在陰間服侍他。

 朱棣吊死宮人三十餘人

因爲有朱元璋的示範帶頭作用,在帝王葬制中幾乎消失的生殉制,在14世紀之後的中國,又死灰復燃,並流行了起來。

接下來的朱棣死後,也是用活人殉葬,據說有30餘位後宮佳人被勒死。對於活人殉葬的具體過程,雖然殉葬惡俗在中國有幾千年歷史,但所記多不詳,有詳細描述的僅見朱棣後宮殉死的過程。

朱棣死後,關於嬪妃宮女殉葬的事就提上了議事日程,嗣皇帝、朱棣的大兒子明仁宗朱高熾圈定了殉葬者大名單。“帝崩,宮人殉葬者三十餘人。當死之日,皆餉之於庭,餉輟,俱引升堂,哭聲震殿閣。堂上置木小牀,使立其上,掛繩圍於其上,以頭納其中,遂去其牀,皆雉頸而死。”

這段文字並不見於中國古代文獻,出自《朝鮮李朝世宗實錄》,蓋因所殉嬪妃中有兩位朝鮮選獻的美女韓氏和崔氏。

揭祕:朱元璋爲何恢復人殉?康熙又爲何禁止之 第2張

“韓氏臨死,顧謂金黑曰:‘娘,吾去!娘,吾去!’語未竟,旁有宦者去牀,乃與崔氏俱死。”殉葬儀式由朱高熾親自到場主持的,與她們一個個話別,“褚死者之初升堂也,仁宗親入辭決。”韓氏在臨殉前,就是不住地哭泣,她向朱高熾提了一個要求,希望年老的母親能得到照顧,“謂仁宗曰:‘吾母年老,願規本國。’仁宗許之。”

進宮20天宮女也被處死

而在有明一朝所有殉葬宮妃中,當數才女郭愛的從死最令人傷心同情。郭愛進入明宣宗朱瞻基的後宮時間很短,僅僅20天后,只有38歲的朱瞻基就死了。

知道自己要殉葬,郭愛仿楚辭寫下了“絕命書”:“修短有數兮,不足較也。生而如夢兮,死則覺也。先吾親而歸兮,慚予之失孝也。心悽悽而不能已兮,是則可悼也。”

郭愛是從朱瞻基的祖籍地安徽鳳陽選進後宮的,本來是榮宗耀祖,無上光榮的事情,結果還不知是否讓朱瞻基“幸”過她呢,就要殉葬。《史明·后妃列傳》上有郭愛的記載,對她評價甚高,稱“賢而有文”。

郭愛的“絕命書”當時影響很大,繼大位的明英宗朱祁鎮是朱瞻基的大兒子,他看到那麼多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死去,於心不忍,臨死時留有遺詔,囑廢掉此惡俗,“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後世勿復爲”。

朱祁鎮當皇帝時曾被瓦剌俘獲,此成爲中國古代帝王史中的一大恥辱,但因爲罷殉葬一事,使他有了一個良好的歷史形象,歷史對他這一舉動評價甚高,《明史·英宗後紀》給他的蓋棺定論是:“罷宮妃殉葬,則盛德之事可法後世者矣。”

明朝史學家當時即盛讚此舉,時人王世貞在《奔州山人別集》中稱:“此誠千古帝王之盛節。”

出於同情,朱祁鎮還對爲朱瞻基殉葬的宮人進行了表彰,理由是,“茲委身而蹈義,隨龍馭以上賓,宜薦徽稱,用彰節行”。

值得注意的是,除由已死老皇帝遺詔中指明要求殉葬的對象外,其他殉葬者一般都由嗣位皇帝圈定。朱祁鎮是朱瞻基的大兒子,是繼任者,郭愛當時早早地被結束了生命,“兇手”應該是朱祁鎮。朱祁鎮大概也是迫不得已之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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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太祖強令少妻殉葬

朱祁鎮廢除了帝王死後活人生殉制,但這一制度實際上到清朝也沒有真正絕跡。

清朝著名的殉葬事件發生在清太祖努爾哈赤身上。努爾哈赤有一個比他小31歲的寵妃烏喇那拉·阿巴亥,她生於萬曆十八年(公元1590年),父親滿泰是海西烏喇部的首領。阿巴亥嫁給努爾哈赤時才12歲,而努爾哈赤是43歲。

老夫少妻,年輕漂亮,又富機智的阿巴亥,很快受到了努爾哈赤的青睞和寵愛,兩年後就被立爲大妃(相當於皇后)。阿巴亥先後爲努爾哈赤生了三個兒子,即皇十二子阿濟格、皇十四子多爾袞、皇十五子多鐸。

天命十一年(公元1626年),68歲的努爾哈赤病死,考慮到多爾袞、多鐸與年輕的母后對汗位可能存在的威脅,他令阿巴亥殉葬,“俟吾終,必令殉之”。以皇太極爲首的諸王,爲了打壓多爾袞一派,就此將阿巴亥弄死。

阿巴亥爲了保全幾個兒子,盛裝自盡,年僅37歲。實際上,除了阿巴亥以外,努爾哈赤生前的四位宮女也一塊殉葬了。

據傳,在清聖祖玄燁之前的清世祖福臨、清太宗皇太極,與努爾哈赤一樣,死後都有活人殉葬。一直到康熙年間,時御史朱斐上書:

屠殘民命,乾造化之和。僭竊典禮,傷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慘忍傷生,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責問奴僕,或畏威而不敢不從,或懷德而不忍不從,二者俱不可爲訓。且好生惡死,人之常情,捐軀輕生,非盛世所宜有。

玄燁於是於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下旨,禁止奴僕隨主殉葬。

從此,帝王死後的殉葬制纔算真正退出中國歷史的舞臺。

秦始皇死後創殉葬人數之最

人殉制在17世紀的中國消失了,但一個歷史疑問卻始終存在:朱元璋爲什麼在14世紀末恢復之?從中國喪葬史和當年的時代背景看,或許能找到一些答案。

實際上,中國古代帝王讓生者從死,歷史很長。讓身邊人殉葬,與可以隨心所欲和他所看中的女人性交一樣,也算是帝王們的特權之一,只不過是繼任者替他完成的。

中國歷史上的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嬴政死後,殉葬者數量驚人,大概創造了歷史之最。朱元璋的殉幾十個人,與之相比,簡直微不足道。嬴政人殉確切數字有多少,至今是謎,但可以推算出一個大概,稱其有數千人並非不可信。

嬴政是位好色之君,史上有記載,他在統一六國的過程中,也將六國後宮的女人們給“統一”了,全部充實到自己的後宮裏面,即所謂“始皇每破諸侯,寫放其宮室,作之咸陽北阪上,南臨渭”。其後宮女人數量之多由此可以想象出來。而這些女人,全都殉葬了。

《史記·秦始皇本紀》(卷六)記載:

以水銀爲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魚膏爲燭,度不滅者久之。二世曰:‘先帝后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死者甚。葬既已下,或言工匠爲機,臧皆知之,臧重□泄。大事畢,已臧,閉中羨,下外羨門,盡閉工匠臧者,無復出者。

從這段文字看,不只後宮女人從死,參與陵寢建設的工人也無一倖免,都成了“殉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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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王墓冢出土殉人骸骨184具

但人殉並非是在封建社會纔出現的現象,更不是“始皇帝”的發明創造。

秦國的人殉史,在中國古代是很出名的,《史記·秦本紀》(卷五)有這樣的文字:“二十年,武公卒,葬雍平陽。初以人從死,從死者六十六人。”從這段文字中可知道,秦武公死後,有66人殉葬。

但秦武公的殉葬人數還不是最多的,目前已知最多的是秦穆公。據近年公開的考古資料,從20世紀30年代,中國考古專家即着手對位於陝西鳳翔縣一帶的秦公陵區進行考古,至20世紀80年代,歷半個世紀才結束。

這項考古有多項重大的發現,其中“秦公一號”大墓的發現震驚史學界,此大墓爲秦穆公的墓冢。發掘過程中共出土殉人屍骨多達184具,與《史記》等書上所記的秦穆公殉人177基本接近,殉葬者之多令人驚訝。爲什麼會多出來,估計是當時現場臨時殺掉的。

 人殉製出現在原始社會

主流觀點認爲,人殉製出現在原始社會。

殉制在中國出現,並非以奴隸和戰爭俘虜爲對象,而是以妻妾爲開端的。這種說法很有意思,從考古發現來看,情況也確實如此。如在一度被認爲是成吉思汗陵所在地的內蒙古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在這個旗的納林塔鎮朱開溝村曾發現了一個面積巨大的古人類文化遺址。

1974年至1984年十年間,內蒙古文物考古隊在這個村進行全面考古發掘。其中發掘出的一座成年男女合葬墓引起考古專家的注意,墓內女人是屈肢側身,臉朝男人。專家認爲,這個女人是殉葬者,可能就是這個男人的生前配偶。

考古還發現,在年代大約公元前4040-前2240年大汶口文化時期,早期的墓葬有多人合葬,多人二次合葬,多爲同性合葬,早期偏晚則已出現男女合葬墓。中期以後的墓地也發現男女合葬。經性別鑑定,這些男女合葬墓均爲男左女右,一次入葬,其中一座中的男子還與一幼女合葬。考古界學者認爲,這應該是一種非正常死亡,正常情況下是不可能同時死亡的,猜測是家長奴隸制下殺妾殉葬的遺蹟。

後來的帝王殉葬者,絕大多數是被幸過的後宮女人,應該是古代早期這種妻妾殉葬習俗的遺留和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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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合葬墓

人殉興盛於殷商衰於西漢

中國古代人殉現象在殷商時代最爲突出,證據之一是目前的考古發現。這一時期發掘出的王冢貴族墓(殷墟墓葬),幾乎座座都有數量不等的殉人。人殉數量少的幾十,多的上千。概因當時用奴隸殉葬已成爲一種葬制。上面提到的秦公大墓,也處於奴隸社會這樣的時期。在進入周後,人殉現象纔開始減弱。

秦朝滅亡後,到了漢朝,殉葬之風衰敗了。分析認爲,秦王的殘暴遭天下人共怨,加上當時長期戰爭造成的人口劇減,從民間走出來的布衣皇帝劉邦意識到了人心和人力的重要,所以不再實行人殉,同時鼓勵婦女多生育。但這一說法專家並不都是贊成的,劉邦死後是否有人殉也待考證。

劉邦之後禁止人殉,但不等於當時沒有殉葬現象,實際上也沒有絕跡。

漢武帝劉徹在位時,從有人上書提出廢除人殉制,可以看出當時人殉現象的廣泛存在。時儒生董仲舒上書,稱“鹽鐵皆歸於民;去奴婢,除專殺之威。薄賦斂,省徭役,以寬民力。然後可善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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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奴婢,除專殺之威”,就是建議朝廷打擊當時的人殉現象,這一建議得到了劉徹的重視,並影響到隨後諸位皇帝的執政行爲。史載,在漢宣帝劉詢在位時,趙繆王劉元要求16個婢女從死,這一醜聞曝光後,劉元一族被取消了封國稱號。

與當初抓住戰俘就殺掉,到後來將之當作奴隸使用,是人類的一大進步一樣,漢朝反對人殉,也是一件值得大寫特書的事情。但是,漢朝反對人殉,只是劉姓皇帝的觀點。從一些記載來看,此後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走馬燈般輪流坐莊的小皇小帝,並沒有禁止人殉。即便唐、宋這樣曾以官方形式禁止過人殉的大王朝,也有殉葬的傳聞出現。

少數民族殉葬現象不絕

而同一時期的少數民族政權下,人殉制仍相當盛行。如北方的匈奴,人殉不絕。

蒙古在進入鐵木真(成吉思汗)時代時,其社會形態仍處於奴隸社會,比中原的封建社會要落後多了。1227年8月成吉思汗死後,就有大量活人殉葬。

時馬可·波羅所聞,成吉思汗死後,“在運送靈柩的途中,護送的人要將途中遇到的所有的人殺死作爲殉葬者,並對他們說:‘離開現世到陰世去服侍你們駕崩的主人吧’”、“當蒙可汗的屍體運往阿爾泰山時,護送的兵馬沿途殺死了將近兩千人。”

除了這些不幸的殉葬者外,還有40名生前服侍過成吉思汗的美女,與他生前騎過的戰馬一道,被活活殺掉殉葬。

此後的元朝皇帝死亡後,多少都有活人殉葬。

而朱元璋恢復人殉惡俗可能是受到了蒙古人影響,加上人殉在中原民間並沒有完全絕跡,朱元璋重新祭起人殉,就有了一種可然。可見,朱元璋的“人性倒退”是有歷史背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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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死殉葬者的種種恐怖手段

最後,簡單交代一下讓殉葬者結束生命的方式。

可以說,人殉是野蠻的。但在許多情況下,有些人並非被動殉葬,而是主動自殺從死。如爲努爾哈赤生殉的四位宮女,就是自願從死,而不像大妃阿巴亥那樣是被逼的。

在早期能爲尊者殉葬是一種待遇和榮耀,所以主動殉葬結束生命的方式很簡單,是自殺;被動殉葬者結束生命的方式自然就是他殺了。

但他殺的手段卻不會是一種,而且都是祕密處死。

現在古籍上明確有記載的處決殉人的手段,見於朱棣死後,採取“吊死”殉葬者的方法。這在上文已有詳細文字了,這裏就不多說了。

有一點是,在吊死前,主事者都會給殉葬者安排一頓美食,身份高者單獨送到房間,身份低的一般集中一塊,集體聚餐。這“最後的晚餐”相當豐富,但由於即將到來的死亡的恐懼,恐怕誰也無心食用的,多半情況是淚流滿面,現場哭聲震天,史書記載朱棣的殉葬者即如此。

除了逼其吊死,將殉葬者“毒死”,也是常見的手段。

朱元璋的殉葬宮妃是怎麼處死的,有人說是太監將她們吊死的。但民間另有說法,其中一種說法是給被選定宮妃強行灌食水銀。水銀劇毒,食後立馬即死。

爲什麼使用水銀?據說被水銀毒死的殉葬者,其屍體長久不腐,多年內仍栩栩如生。屍體不腐現象,在中國盜墓野史上多有記載。如漢宣帝時廣川王劉去,是一個盜墓成性的惡人。有一次去盜掘幽公冢,打開墓室後發現,墓內有一百多具屍體,互相枕壓疊加在一起,但奇怪的是沒有一具腐爛。

可以推測,這些女人都是殉葬者,歷幾百年屍體不腐。此事記載於晉人葛洪撰編的《西京雜記》,殉葬者的樣子與被水銀毒死的說法頗相似。

還有一種是“活埋”,將殉葬者手腳捆住,擺成一定姿勢(造型),隨即快速埋土。

爲了讓殉葬者失去反抗能力,有時會使用麻醉劑一類的東西,讓其“安樂死”。在考古發掘中發現,有的殉葬女性四肢存在被繩索捆綁的痕跡,這應該是當時被強行殉葬的。

有的殉葬女人屈肢側身,臉朝男性,則是死後(也可能未死)被擺弄成的姿態,是一種造型,自然死亡者是不可能有那種“規定動作”的。1987年發現的河南濮陽西水坡45號墓,墓主爲一身高約1.84米的壯年男子,仰身直肢葬,頭南足北。墓室的東、西、北三個不同方向有三個龕室,內各有一具小孩的屍骨,朝向不一。

這三個小孩專家認爲就是殉葬,被活活弄死後擺出形狀的。

當然,結束殉葬者生命的方式很多,最直接,也是最省事的手段當是“砍頭”,直接將殉葬者帶到墓地,就此弄死。但這種手段爲後世棄用,原因是,不能保留全屍體。後世講究全屍,獵殺方式就不會是砍頭了,直接將其放血刺死。

所以,砍頭多在早期或人牲中使用,在奴隸社會奴隸主墓穴考古中,時常會發現殉葬者的頭被有規則地排列在一起,而屍身則另擺一處,推測生前遭砍頭。

還有一種,古人築墓有用人頭作祭的習俗,在墓穴開挖的不同階段,都會將人頭與豬頭狗頭一樣砍下來,當作“牲”來作祭。

目前考古發掘出的殷墟M1001號墓冢,殉葬者超過164人,與墓主同穴有96人。附近有大片祭祀坑內有大量的人體骨架,全部屍首不全,這些殉葬者被結束生命時都應該是砍頭。WKGM1號墓,墓室內有規則擺放着34顆人頭,這些都是殉葬者的頭顱,也應該是遭砍後葬入的。

摘自:倪方六《帝王祕事》,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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