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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明朝嘉靖年間,一起蛇蠍乞丐殺人案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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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爲大家帶來了一篇關於明朝乞丐殺人案的文章,歡迎閱讀哦~

明朝可以稱得上是我國曆史上律法最嚴苛的朝代,《大明律》是由朱元璋總結歷代律法、吸取經驗教訓制定而成。但是再嚴苛的律法也阻止不了罪惡在人心中的滋生。

在《皇明諸司公案》中記載了一件發生在明嘉靖年間的乞丐殺人案,這起案件經過很簡單,就是一個乞丐打死了另一個乞丐,然後栽贓嫁禍給他人,最終被揭穿並處斬,但它充分證明了人性中的無窮貪念和僥倖心理。

關帝廟驚現乞丐屍身

一日清晨,在建寧府建甌縣(今福建建甌)的一處關帝廟中,住持像往常一樣早起吃齋唸佛,行至大殿中央突然發現一具屍身,只見其衣衫襤褸,手持竹竿破碗,宛然是一副乞丐模樣。

住持當即喊來里正(相當於今天的村長)張善,這個張善平日裏樂善好施,方圓百里都流傳着他的美名。就在兩人仔細辨認死者身份時,一個名叫刁梗的人橫衝直撞進來,只見此人衣着打扮和那死者一般無二,竟也是一個乞丐。

這刁梗一進來,就撲倒屍體上大哭:"此乃吾親弟也,吾當爲爾報此仇也",哭罷揚長而去,竟也不爲其收屍。

探索明朝嘉靖年間,一起蛇蠍乞丐殺人案的真相

張善見此情景,想到刁梗必然是沒錢辦理後事,便自行出了五兩銀子爲亡者購置棺木、兩百文銅錢僱傭車伕,將其下葬。卻不料第二日,那刁梗不知在何處知道是張善爲其弟收屍下葬後,竟登門質問張善:"人命姦情,漏財是真,不是你打,何以出銀埋殯?"

兩人爭執不下便鬧到了衙門之上,當時的建甌知府是一個叫董燧的人,這樁案子在他手上,只用了不到一週時間便成功告破。

知府心思縝密,開得雲霧見光明

要說董燧這人,出身名門望族,是流坑董氏的第二十二代人,他的爺爺董時望官至監察御史(相當於今天的最高檢檢查員)。而他本人不僅自幼熟讀經書學識淵博,還相貌英偉,做官也是兩袖清風,頗具一副包拯之相。

在公堂上,那刁梗自稱是江右人士,與其弟刁柄流落乞食。一日刁柄行乞至張善府前,因言語不和和那張善起了衝突,只見那張善便讓家童對其拳打腳踢,以至刁柄傷多致命,一夜過後,刁柄便一命嗚呼。

而張善爲死者購棺下葬更是被這刁梗說成了"豪賄惡黨,寅夜扛埋,故稱施捨",言語間儼然在說張善就是兇手。但是董燧從百姓口中得知這張善平日素善,且無一人看到過他和死者發生爭執,街坊鄰里還自發來到衙門爲張善擔保,聲稱若此事爲真,他們願意共同擔責。

無奈之下,董燧將刁梗關押入獄。五日後,董燧想到那刁梗既然身爲乞丐,定然已經沒有了錢糧,必定會賄賂獄卒讓其代傳書信,以求濟應,可藉此問那人刁梗的底細。

果然,那刁梗還真就寫信給好友楊健借錢。董燧將那楊健喚來,詢問一二,這楊健倒是一個老實巴交的人,一股腦兒把刁梗的底細全說了,董燧這才發現原來那刁梗完全就是在撒謊。

探索明朝嘉靖年間,一起蛇蠍乞丐殺人案的真相 第2張

原來那刁梗是本地東鄉人,且無兄弟,因嫖賭散盡家財而流落爲乞,因力大漸漸地成了乞丐的小頭目。至於那死者則是外地人,流落到此地行乞罷了,誰料這刁梗竟然用蠻力將其打傷以至死亡,而後見張善那般舉止,便心生邪念,意圖以此來騙取錢財。

最終,董燧按照《大明律》判處刁梗斬首,張善也恢復了名聲,繼續行人間善事,留百世芳名。

董燧看似"高明"實則目光狹隘

董燧這般破案思路看似高明,實則是經過記述之人的加工和再創作。換成任何一個有經驗的官員,都不難想到這個思路,偏偏那楊健是一個老實巴交的人,估計是害怕牽連到自己,便老老實實的問什麼說什麼。

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倘若刁梗和楊健若是事先串通好,然後楊健在董燧面前照本宣科,這起案子還真就不見得能這麼快被破。所以,這種方法並不見得能屢屢奏效,甚至有時會牽連無辜。

其實在本案中,董燧完全可以先驗屍,根據死者身上的傷痕來判斷刁梗是否說謊。因爲在刁梗的供詞中,他的"弟弟"是被張善家的家童打死的,這就會引發一個矛盾,而這也是供詞中的致命破綻。

據史料記載,在明朝時期,家童的年齡一般都在10歲上下,這樣的兒童本身是沒有多大力氣的。倘若真的如刁梗所說,是家童所爲,那屍身上的傷痕必定不會很深,若查驗屍體發現其上的傷痕很重,那麼就可以斷定刁梗是在說謊,這樣便可以省去很多時間。

探索明朝嘉靖年間,一起蛇蠍乞丐殺人案的真相 第3張

或許有人會質疑,家童就算力小,但完全可以接連下手打死"刁柄"。但是設想一下,如果家童這樣做,那爲何不直接將乞丐當場打死,還讓他逃出家門,爬到城外才斷氣?這樣豈不是更會留下證據?還不如殺人滅口來的直接,這些其實都是可以通過驗屍來斷定的

但是董燧並沒有進行驗屍,這也說明了古代官員判案時所依靠的更多是自身的判斷和見到聽到的人物或事件。其實,早在北宋年間,著名的法醫學家宋慈編寫的《洗冤集錄》中,就詳細描述了通過不同的傷痕來判斷死因的辦法。這麼看來,董燧此舉更能說明古代的文獻記錄流通的速度和廣度非常受限。

《大明律》的壓迫催生出人們內心深處的野心

雖然董燧破案的經過不是那麼的高明,但他能想到通過書信這一思路,進而確定刁梗身份倒也值得借鑑。刁梗這般誣陷詐騙行爲,不禁讓人發出疑問,在當時那般嚴苛的《大明律》前,爲何還有人敢目無王法,堂而皇之地行詐騙之舉、還名正言順地報官?

其實,朱元璋在編撰《大明律》時,更多的是側重於官員的處置,因爲他吸取了此前隋、唐、宋等朝代的教訓,所以,朱元璋對官員的腐敗和貪污是絕對不能容忍的,以至於律法中對貪官污吏的定罪量刑極其苛刻。

探索明朝嘉靖年間,一起蛇蠍乞丐殺人案的真相 第4張

針對平民百姓的則相對沒有那麼的嚴格,但是相比於之前的朝代,已經是極其嚴苛了,而且明朝的死刑起點要比唐宋時期要低的多。但是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在這種重壓之下,人人自危,紛紛夾起尾巴做人,這造成了明朝自上而下形成了一股"謹慎行事"的風氣。

但這種不敢越雷池一步的行事作風,遲早會喚醒出人們內心深處對權勢的野心,從而邁出冒險的一步,不成功就成屍。刁梗這個人可以看成這千千萬萬人的一個縮影,抱着僥倖心理,意圖達到目的並逃脫法律制裁。

也許是作者故意使然,將殺人兇手冠以"刁"姓,意在突出刁民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制裁之意?而里正則以"善"爲名,是想傳達一種正確的價值觀和人生觀?或許這是真人真事,只是一個巧合而已。

上世紀的法國大富豪巴拉昂認爲窮人最缺少的是野心,即成爲富人的野心,這種野心可以將一個窮人推上山巔,也能將其墜入萬丈深淵。而這個刁梗,又何嘗不是一個被野心推向深淵的可憐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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