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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最講究避諱,他們都避諱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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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時代,爲了維護等級制度的尊嚴,在名字稱謂上有一種特殊禮俗,稱爲“避諱”,其總的原則是:“爲尊者諱、爲親者諱、爲賢者諱”。關於避諱,古代有着許多嚴格而繁瑣的規定,下面具體來講。

古代人最講究避諱,他們都避諱些什麼?

避諱始於周代,完備於秦漢,盛行於魏晉南北朝及唐宋元明清各朝,又以宋代最時興。避諱主要是諱言其名,某些朝代或某些地區,對應尊崇者連字也要求避諱,而稱其比字更尊敬的稱呼。總的來看,官民百姓之間諱字者不多,主要是諱名,對於帝王,則名、字都要避諱。

避諱分國諱和私諱兩種。國諱又稱官諱,是指舉國之人都應避諱的名稱,主要是皇帝及皇帝的祖、父、皇太子等人的名字。如唐高祖李淵當皇帝后,他的祖父李虎雖早已死去,且未當過皇帝,但在當時“虎”字便應避諱。皇帝是天下至尊,當朝皇帝,稱呼他爲皇上、上、萬歲、陛下。死去的皇帝,稱他的諡號、廟號,絕對不能直呼其名。

如清代學者呂留良,在他的著述中,詆譭清聖祖康熙皇帝吝嗇,文中便直接說康熙如何如何。雍正大興文字獄,定呂留良大逆不道之罪,其中罪行之一,便是這樣稱呼先皇帝,雍正在上諭中指斥:“呂留良誼屬臣民,而慢稱‘康熙’,其悖逆無狀,何太甚矣!即此數條,猖狂悖亂,已極放言橫逆之罪。”

對於皇帝的名字不避諱而直接稱呼或寫出的,屬於犯罪行爲,是對皇帝莫大的不敬,甚至與名字相關的字、音相同的字也要避開。因而,對皇帝稱呼的避諱,不僅僅人人都應遵守,而且是一種涉及面非常廣泛的禮俗,諸如取名、談話、寫作、通信、科舉答卷、公文往來、事物名稱,等等,凡與皇帝名字的字、音沾邊的,都在避諱之列。社交場合尤其應該注意,一旦被檢舉,便成了罪名。

避諱皇帝名字最常用的方式是改字、去字,如漢武帝叫劉徹,徹字就需要回避,他登基後,漢初的大臣蒯徹,用與“徹”字意義相近的“通”字代替。雍正皇帝胤禛登基後,他的二十幾個兄弟,都將“胤”字改爲“允”字。而當時的詩人王士禛,則因“禛”字需要避諱,而被改爲音近似的“正”字。

還有,雍正即位後,地名中的真定縣、儀真縣,也因避諱而改爲正定縣和儀徵縣,一直沿用至今。與皇帝陵寢名字相同的名稱也得避諱,康熙皇帝的陵寢叫景陵,雍正四年(1726年),雍正帝便下詔將湖廣的景陵縣改爲天門縣。

此外,物名也須避諱帝名,山藥原名薯蕷,因避唐代宗李豫的名諱而改成“薯藥”,到了宋代,宋英宗趙曙即位,又得避他的名諱,薯字又改爲山字,這樣,薯蕷便一改再改成了山藥了。

蒸餅,在宋代曾改名“炊餅”,也就是《水滸傳》中武大郎買的那個炊餅,也是爲了避宋仁宗的名字趙禎。避名字同音字及近音字的避諱法叫避嫌名,它所避諱的範圍要比避名字本字的範圍要大得多,前述宋英宗趙曙,所須避的字除“薯”外還有暑、屬、豎、贖、樹、澍、抒等等,其中暑、薯、屬、樹等常用字,要涉及相當多的事物名稱和日常用語,這就十分麻煩,因此官方也就無法禁止。

清代的皇帝就比較聰明,發現避諱自己的名字在避嫌名上的上述弊端後,再有官員避其嫌名者,便嚴厲申飭:“朕安得有許多名字?非朕名而避,是不敬也!”

古代人最講究避諱,他們都避諱些什麼? 第2張

避諱還有去字、避字等方法。如唐人修史,遇到前代人名與當朝廟諱相同者,便採取這種方法。名字中有兩個字的去掉一個字,蕭淵明犯唐高祖李淵的名諱,去淵字改成蕭明;韓擒虎犯李淵的祖父李虎名諱,去虎改成韓擒。名字是一字名,又犯諱,避此字而稱其另一個名字——字,如褚淵,稱其褚彥回,劉淵,稱其劉元海,石虎,稱其石季龍。

避國諱還有缺筆、空字、覆蓋等方式,這些都是用於書寫時的避諱方法。缺筆法是所避之字的最後一筆不寫,如果缺最後一筆成了其他字,那就缺倒數第二筆,或採取其他方法。如孔子的名字孔丘也是國諱,丘字缺一筆成了“斤”字,因此缺倒數第二筆。地名中有丘字的,如直隸任丘縣,寫作任邱縣。

空字法是將應避諱之字空而不寫,如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凡當代皇帝名字的字,都不寫,以“上諱”代之,不注。唐人修《隋書》,爲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諱,把王世充的世字空而不書,而寫成“王充”。

覆蓋法是將應避諱的名字之字寫出,以紙覆蓋。清代纂修的《大清歷朝實錄》,以朝爲單位敘述該朝皇帝在位時史事,每朝開始,必須寫出皇帝名字,不能不寫。又須表示出不觸犯聖諱之意,於是以黃紙蓋上,可見當時爲了敬避帝諱,可謂挖空心思。

文人士子、官員特別應注意書寫時對聖諱的避諱,如果在著述、考卷、公文、書信上面忘記避諱,即所謂“犯諱”,落在白紙上的黑字變成了無法否認的罪名。清代的文字獄之一——王錫侯《字貫》案,便是明顯的一例。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江西新昌縣人王瀧南,控告舉人王錫侯所著的《字貫》一書,詆譭康熙朝由聖祖欽定的《康熙字典》一書不便利用,編得不好。江西巡撫海成看了《字貫》一書序文中王錫侯貶低《康熙字典》的語言,認爲文中雖無悖逆之詞,但貶抑皇帝欽定之書,實屬狂妄不法。

此事上奏朝廷後,乾隆帝開始也認爲王錫侯不過是個狂妄之徒,但當他審查《字貫》一書時,在“凡例”中又發現把清聖祖、清世宗及他的祖孫三代的名字全部列出,並未避諱,不禁勃然大怒,認爲這比海成所說的罪行要嚴重,是“罪不容誅,即應照大逆律問擬”,最終,王錫侯斬首,幾個兒孫發往黑龍江爲奴。

私諱,主要指的是家諱,即某家族對尊長之名字的避諱,而其他人與該家族人交談、字面往來,也應遵從他家的諱稱,不然的話,便是失禮。

避私諱也常用改字、替字等方式。西漢史學家司馬遷的父親叫司馬談,他寫作《史記》時,凡遇談字,則改用“同”字,戰國時期的張孟談,在《史記》中便成了張孟同。這種避家諱在宋代最爲盛行,有個叫劉溫叟的,因父親名“嶽”,便終生不遊嵩嶽(嵩山)和岱嶽(泰山),也不聽音樂。

爲自己家的尊長避諱是很容易的事情,因爲應避的名字自己都清楚,爲別人避諱可就麻煩了,需要了解對方尊長即對方的名諱,古代有句話叫“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後一句說的就是這方面的應注意的事情。避這種私諱比避國諱還不好辦,避國諱主要是避皇帝一家,記住其一家的諱稱便可應付,而避這種私諱,則每個交往對象及其家族尊長的名諱都要知道,否則稍不注意就會失禮,引起對方不快或招來麻煩。

古代人最講究避諱,他們都避諱些什麼? 第3張

東晉的桓玄被選爲皇太子洗馬(指的是一種官職),友人們前去祝賀,桓玄設宴招待。席間有位客人嫌酒涼,要求溫酒。桓玄聽到這句話竟然哭了起來。原來桓玄的父親叫桓溫,溫酒這句話犯了他家的諱。這位客人知道後非常尷尬,只得起身告辭,歡慶的酒宴因此鬧得很不愉快。

常用的字更不容易避諱。宋代有個田登的地方官,他這個“登”字就不好避,衙門晚間掌燈總是要提到燈字,偏偏這位田登對避諱十分講究,決不允許屬下官吏犯諱而有損他的尊嚴,不少人因此被他鞭笞,於是,衙門中都將“燈”字改爲“火”字。

當時元宵節有放燈的習俗,百姓可自由放燈,田登的下屬官吏便奉命貼出告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把放燈寫作放火,從此便留下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笑柄。

有的朝代,官員任職時與家諱有關的官名、任官地也要求避諱。東晉時,朝廷任命王舒爲會稽內史,不料王舒以他父親名王會,說是應該要避諱,說什麼也不肯赴任。最後朝廷想了個辦法,將會稽暫時改爲“鄶稽”,王舒無話可說,這才勉強前去。

這種避諱到了宋代時大爲盛行,以致朝廷也不得不從這一禮俗而專門制定出制度,規定官員們所授官職,遇到衙署名、地名、官名等犯父、祖名諱者,都准予迴避。迴避的方法有改地、換職、改官名等。

封建時代最重禮法,避諱是也古代禮法中重要的組成部分,體現了爲尊者諱、爲親者諱、爲賢者諱的這一中心思想。如今看來雖覺滑稽,但卻是中華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儒家思想的一個重要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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