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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鍘侄案是編的?宋朝法官可以不聽皇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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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包公,民間有很多話本,都在頌揚他的忠孝仁義、秉公執法、公正明理,一則“包公鍘侄案”表現了他大義滅親,正氣凜然的形象。可是,查閱相關資料才知道,包公鍘侄在宋朝根本是不可能出現的事情,因爲宋朝有嚴格嚴密的法律審判制度。按規定,法官和事發當事人之間如果有親戚、師生、上下級、仇怨關係,都必須迴避,不能參與審判,防止假公濟私,徇私包庇。宋朝的司法迴避制非常完美,按發官迴避、上下級法官迴避、負責抓人的緝捕官迴避,只要有一點不公平的苗頭都會被扼殺在搖籃裏。

包公鍘侄案是編的?宋朝法官可以不聽皇帝的

所以,“包公鍘侄案”是不可能在宋朝出現的。宋朝之後的朝代,幾次少數民族當政,國家行政、司法政策打回原形,越往後人們越不知道何爲民主、公平。聽說宋朝有一個特別厲害的包青天,百姓願意聽關於他的故事,那些說書人就會刻意編造一些包青天的傳說,其中不乏誇張的不符合實際的故事。以訛傳訛,“包公鍘侄案”就被信以爲真的。這既是對前人的推崇,又是對當前政治司法公平的渴望。

無怪後人不瞭解,在宋朝當法官簡直太自由了。曾經有一個大理寺卿韓晉卿將要派去地方管獄事,按例應該覲見皇帝,讓皇帝叮囑勉勵幾句,可是韓晉卿說:“奉使有指,三尺法具在,豈應刺候主意,輕重其心乎?”國家法度就在那裏,裁判公道自有法律準繩,哪裏需要我去徵詢皇帝的意見。最有意思的是,當時的人並不覺得韓晉卿說錯了,皇帝也沒有怪罪。可見法官的至高無上的地位。

包公鍘侄案是編的?宋朝法官可以不聽皇帝的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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