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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長篇神魔小說《女仙外史》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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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長篇神魔小說《女仙外史》的具體內容是什麼?此書敘的是明代永樂年間山東蒲臺縣農民起義領袖唐賽兒事。《明史》有“妖婦唐賽兒反”的記載﹐而此書則立意作翻案文章。

作品梗概

《女仙外史》全稱《新刻逸田叟女仙外史大奇書》。屬於神魔小說,又將歷史人物納於其中,富於傳奇色彩。此書約成於康熙四十二年(1703),梓行於康熙五十年(1711)。清政府因其中有一些"淫褻書",把它劃入淫書之列;故被列入禁燬之書。

若夫《明紀》所載遜國靖難之事,更無聖賢執筆而定之,其說有可疑而可駭者焉。夫永樂固英明之主也,然不得比周武之聖;而建文亦仁讓之主也,又從無商紂一端之暴;其爲之臣者,又皆殺身殉國之君子。顧使永樂之得天下也以道,則建文自爲亡國之君;使建文之失天下也不以無道,則燕王不得爲中興之主。從古創業者謂之祖,中興者亦稱爲祖,餘皆謂之宗;乃永樂尊爲成祖,是中興也?從來淫暴亡國者,不追崇,不建陵寢;而在建文,則並年號盡削之,是失德之已甚者也?從來忠臣義士爲亡國之主殉節者,興王之君。

亦莫不褒之諡之;而乃並禁錮其子若孫,是以爲叛逆之徒矣?後世之論者,因其成敗,亦莫不依違於其間。似乎以建文等之亡國之君,而永樂爲中興之主;道衍、三楊之輩,可以爲佐命元勳,而方、景、鐵諸公,不得爲成取義也與?此餘所素鬱於中,不能斷而亦不敢斷者。故曰叟之《外史》,有默契餘心者。俟修郡乘之後,當爲叟梓行,問諸天下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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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校點

清代長篇神魔小說。作者呂熊。字文兆﹐號逸日叟。吳縣(今江蘇蘇州)人。布衣不仕﹐“文章經濟﹐精奧卓拔”(《女仙外史》陳棄祺序)﹐性情孤冷﹐舉止怪僻﹐著述少有存者。

全書前14回據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有關敘述而加以發揮﹐敘唐賽兒奇異諸事。其後寫燕王朱棣起兵靖難﹐族滅方孝孺﹑景清﹑鐵鉉等建文諸臣﹐篡位登基數回﹐又多據史實。以下80回敘唐賽兒起事﹐集合景﹑鐵諸人之後﹐尊奉建文正統﹐連拔青﹑登﹑兗諸州﹐佔據中原﹐對抗燕兵等事﹐則純然出於虛構。書中屢議及明代官制儀禮刑律諸事﹐並自頒制度﹐奉呂律爲軍師﹐實爲作者自況。其“平生學問心事﹐皆寄於此”(俞樾《茶香室叢鈔》)。

《女仙外史》選材命意有其新異之處﹐但大旨在於聲討朱棣篡位﹐而將農民起義仍復納入封建正統軌道之內﹐且又將唐賽兒反抗朱棣的鬥爭﹐歸結爲嫦娥與天狼星的夙怨。至於將魔﹑仙﹑佛並稱三教﹐間以仙靈幻化﹐稱兵鬥法﹐則又墮入明代神魔小說舊套﹐文筆亦不見佳。

此書約成於康熙四十二年(1703)﹐梓行於康熙五十年(1711)。原本不傳﹐今存清末坊間石印本。

作品序言

逸田叟曰:老泉雲:賞罰者,天下之公也;是非者,一人之私也。夫子作《春秋》,有一善,則舉而賞之,有一惡,則舉而罰之。雖是非出於一人,而賞罰公之天下,賞罰公而是非爲至當矣。晦庵作《綱目》,嚴邪正之辨,顯彰癉之殊,繼《春秋》而行誅心之法。凡此者,皆非朝廷史官之史也。然而大聖大賢,蓋取實事而論之,以正萬世之大綱,而垂百王之令典,非徒託諸空言而已。

清代長篇神魔小說《女仙外史》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第2張

熊也何人,敢附於作史之列!故但託諸空言以爲外史。夫託諸空言,雖曰賞之,亦徒賞也;曰罰之,亦徒罰也。徒賞徒罰,遊戲云爾。然其事則燕王靖難,建文遜國之事;其人則皆殺身夷族,成仁取義之人。是皆實有其事,實有其人,非空言也,曷雲遊戲哉!第以賞罰大權,畀諸賽兒一女子,奉建文之位號,忠貞者予以褒諡,奸叛者加以討殛,是空言也,漫言之耳!夫如是,則褒不足榮,罰不足辱,爵不足以爲勸,誅不足以爲戒,謂之遊戲,不亦宜乎?雖然,善善惡惡之公,千載以前,千載以後,無或不同,其於世道人心,亦微有關係存焉者,是則此書之本也。至若雜以仙靈幻化之情,海市樓臺之景,乃遊戲之餘波耳,不免取譏於君子。歲次辛卯人日,呂熊文兆氏自跋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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