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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的青島記憶:日本移民曾霸佔民房姦淫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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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青島淪陷後,此前撤回日本的僑民返青。隨着局勢發展,更多的日本企業家、商人、平民及浪人來到青島,在日本軍隊保護和支持下,掠奪當地資源和財富,犯下累累罪行。

日僞青島特別市警察局統計,1938年10月,日本在青人數17527人,1939年1月時達19289人,同年12月達26153人,超過1922年底的移民人數。

1938年到1944年,日本本土移民青島人數逐年上升。1943年,日本移民人口占青島總人口9.4%,這一比例使日本人成爲青島外僑數量第一,這其中還不包括當時隸屬日本統治的朝鮮移民。

  日本移民在青聚居情況

在市區的聚居:日本僑民在青島的聚居地非常分散,可以說,在青島主要地方都有分佈。1938年僞青島特別市警察局統計表顯示,市南、市北、臺東、海西和四滄區都有日本移民居住,其中市南、市北、臺東、四滄區居住人數爲多。

1946年1月,青島自來水廠對日本僑民和企業欠費調查表中可以看出:在市南區,日人居住於江蘇路、福山路、文登路、大學路、萊陽路、海陽路、榮成路、聊城路一帶爲多;在市北及臺東區,日人多居住於威海路、遼寧路、華陽路、泰山路一帶;在四滄區,多居住在四流路、宣化路、四方大馬路等處。

在郊區的聚居:日本在中國的“開拓公司”或“開拓團”,是其在中國設立的許多攫取物資的機構之一。它下屬的移民團式的農場或株式會社,既是驅使日本人民和被侵略國人民,爲日本發動侵略戰爭出力賣命的一個半官方機構,也是掠奪被佔國資源的一個基層組織。日本在青島也成立了東拓公司,主要職責是在青島市郊進行農業種植。

抗戰的青島記憶:日本移民曾霸佔民房姦淫婦女

1938年1月10日,日軍侵佔膠州。1940年4月14日,日僞青島特別市公署決定,由日商在膠縣城以東建設膠州農場,以便爲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戰爭服務。農場位於云溪河與大沽河之間,膠州與膠東車站間鐵路以南,規劃面積1.8萬畝。日本東洋拓殖株式會社(東拓公司)制定農場建設計劃和施工圖。日僞膠州行政辦事處還成立了“膠州東灘墾務聯絡委員會”。農場計劃用3年完成。

因爲青島周邊地區活躍着八路軍、游擊隊,因此,日本移民活動範圍較小,只侷限於日本軍隊的保護範圍,像膠州、即墨等郊區。根據青島警察局戶口調查,1942年在膠州的日本移民119人,1943年在即墨的日本移民有20戶42人。日本郊區的移民多數是貧困階層,從事繁重的農業勞動,以種植大米等作物爲主。他們與市區從事商業和經營企業的移民有着不同的待遇。

  日本移民“四宗罪”

  罪行一:公開建立移民組織,掩護日僑違法行爲

日本青島居留民團原名青島日本市民會,爲青島最大的外僑組織。建於日本第一次侵佔青島期間,會址在湖北路17號、5號。1922年,中國收回青島,日本市民會改組爲日本青島居留民團。

居留民團內有青島商業會議所,下設商業部、工業部、貿易部、運輸部、財政部等。該居留民團不同於一般僑民組織,不僅受日本領事館委託,代辦日僑衛生費、催繳房地產租費,而且在日本殖民當局和領事館庇護下,拘捕、扣押華人,走私販毒,製造事端,網羅僑民參與旨在危害中國國家利益的其他活動。

1932年1月,日本僑民暴動,火燒國民黨青島市黨部和《民國日報》社,充分表現了日本僑民在青島的無法無天,肆意妄爲。日本居留民團實際上還參與青島市政管理。據檔案記載,抗戰期間,居留民團會長爲兒島熊吉和平岡小太郎。1939年4月,僞青島特別市公署頒佈了聘任平岡小太郎等四名日本移民擔任青島市政委員,參加青島市政管理活動。日本投降後,該民團亦隨之消亡。

罪行二:侵犯中國行政管理權,霸佔土地和民房

日僑在青申請建築用地,理應按照中國政府的建設規劃加以申請,而1941年10月,在僞建設局呈文中,我們可以看到,日駐青島領事館妄圖操縱日僑建設用地的審批。“日本領事館已頒發佈告,所有日本僑民在青島建築房屋者,概由領事館辦法許可證。”這一行爲早已超出日本領事館的職責範圍,已侵犯了中國的行政管理的權限。爲此,作爲日本傀儡政府的僞青島市長趙琪也壓抑不住自己的怒氣,發出指令:“本市各國僑民建築事件向由該局(建設局)審查後,由該局發給許可證,此係本署定章,曷得率爾變更,更倘其他各國僑民亦援以爲例,破壞本署定章,將覆成何體?況當建設大青島之際,此事關係極爲重要,事權不能分歧,仍應按照向章辦理。”

日本居留民團在四方以建設學校用地的名義,佔用3萬多平方米土地,迫使日僞建設局改變原有的規劃。日僑立石善太郎住在江蘇路42號,1942年,他上書日僞建設局,以他住宅旁的通道妨礙打掃和不便防盜爲藉口,要求廢止通道。這一通道是萊蕪路、蘇州路等周邊居民前往觀象山公園的唯一通道。對於該日僑無理要求,就連時任建設局長,後任僞青島市長的漢奸姚作賓也十分不滿,批示道:“不能爲區區數十元地租,使多數民衆感覺不便”。

檔案史料載,日本僑民梶間1942年霸佔青島平民劉繼書在臺柳路的平房20餘間,開辦國華工業原料廠,並強迫劉搬遷,並簽定5年租借合同,劉“忍氣吞聲,任其宰割”,直至1945年抗戰勝利尚未歸還,劉繼書被迫向國民黨青島社會局具呈,要求歸還。

  罪行三:壟斷青島工商業,掠奪經濟資源

1938年,日軍佔領青島後,戰前壟斷青島的日本工商寡頭,依仗特權紛紛返回。1938年-1939年爲青島經濟恢復時期,僅1938年,日本對青島工業投資總額高達2.3億元,比戰前翻一番,佔青島當年資本總額的95%以上。日商利用進口“復興”材料免稅的有利條件,建立了一些新廠。1940年-1941年,青島日資企業得到飛速發展。戰前只有64家,1938年到1943年,日人在青島新開工廠130餘家。其中,1939年,日本在青島新開製造工廠50餘家,新設公司商店286戶。1943年,青島工業資本總額6.3億元,生產總額8億元,而日資和中日合辦企業資本總額達5.6億元,生產總額達6.7億元,佔當年青島資本總額和生產總額的88.9%和83.8%,完全主宰了青島工業經濟。

抗戰的青島記憶:日本移民曾霸佔民房姦淫婦女 第2張

日本對青島本地的民族企業進行掠奪,凡是國民經濟中重要的冶金、交通、公用事業、發電、通訊等企業,被日本軍隊和商人勾結起來,以“軍管理”、“委託經營”、“強買合辦”等形式加以控制,青島華新紗廠、利生鐵工廠、中國海軍工廠、青島四方機廠、冀魯針廠、中興麪粉廠、益豐火柴廠,陽本印染廠、中國顏料廠等許多民族企業被日本移民霸佔,而倖存的幾家工廠成爲日本資本的附屬,青島的民族企業在抗戰時期慘遭摧殘。

佔領青島期間,日本侵略移民對青島民族工業發展具有毀滅性打擊,嚴重製約青島經濟發展。其所建立的企業多是爲戰爭服務的軍事工業,以及掠奪資源爲主的紡織、鹽業等企業,它們直接或間接地爲日本侵華戰爭服務。經濟嚴重的不平衡,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阻礙了青島民族工業正常發展。

據統計,1943年後,青島1400家工廠企業中,有200家停產,500家減產,倖存的企業也是勉強開工。

  罪行四:無視中國法律,仗勢行兇傷害平民

日本移民依仗特權,根本不把中國的法律放在眼裏,對於中國百姓的人身和財產肆意侵犯。

1938年3月16日,中國帆船“老太平”號滿載旅客、貨物從日照運抵膠州灣,在即將靠岸時,日本水產組合的漁輪“桂丸”號迎面駛來,並不避讓,攔腰撞上中國帆船,致使乘客24人和貨物全部落水,19人獲救,5人喪生,全部貨物漂沒無蹤,日輪也不救人,揚長而去。事發後,船主要求賠償損失、撫卹死者,而日本領事館反咬一口,指責中國船隻違反“帝國海軍禁令”。

另外,日本人開車撞傷青島平民、日本浪人姦淫婦女等案件時有發生,由於日本領事館的偏袒維護,日本移民違法行爲最終不了了之,而且在檔案中存留的也爲數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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