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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閹割太監的幾種方法:揭太監閹割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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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監通常是指中國古代被割去男根後失去性能力的男性,他們是專供皇帝、君主 及其家族役使的官員。

宦官稱“太監”,是隋唐以後的事,地位較高的內監就被稱爲“太監”。唐高宗時,改殿中省爲中御府,以宦官充任太監,少監。後宦官亦通稱爲太監。 到了明代,宦官權勢日增,人們就把所有宦官都尊稱“太監”,太監也就成爲宦官代名詞了。在明代以前的書籍裏,很難找到有關閹割的詳細記載。清代樑章鉅《浪跡叢談》、吳長元《宸垣識略》,以及孫靜庵《棲霞閣野乘》等書中的資料,都是文言文,記述極簡。將這些資料有些改寫成白話文,有些仍用原文,節錄如後。

古代閹割太監的幾種方法:揭太監閹割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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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跡叢談》說:

閹人隸籍河間者多。男子至十五六歲發育時,有願閹割者,先飲以酒,酒淡而性猛,飲至十分沉醉,或竟昏倒,然後將其仰縛於條凳,凳置諸盛石灰之大盆中,仰縛則恐其掙扎,石灰則用以吸收流血。將陰部塗滿藥油,油即麻醉藥也。部署既定,即以利刀沿陽具之根,環而割之,深度須有技術,尤以陰莖下部及近卵處爲最難割,因筋多極易致命也。割後即取去其莖之海綿體,全莖只剩二管,須用鉗鉗,否則縮入體內即死。一管爲輸尿,一管爲輸精,精管盤曲而納入體內,尿管則剪去之,遂敷以止血之藥。包紮畢後,須四五日不飲不食,半月不得見風,居室四壁,糊以重紙,蓋見風即有性命之虞。月餘結痂收口,竟成一孔,卵亦縮至細小。然俗有“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之語,蓋言三年五載後,或須再行閹割,實則恐手術不佳,未能根除,故每隔三五歲,必驗察一次,看是否有凸肉長出,長則再割之,其手術亦較易矣。又云:閹人近女,每喜手撫口齧,緊張移時,至汗出即止,蓋性慾至此已發泄淨盡,亦變態也。

《宸垣識略》今譯成白話文:

閹割者,負責處理願做太監者的“禍根”。這種專門手術的程序是這樣的,願意淨身入宮做太監的人,必須要有地位的太監援引,然後憑證人立下“婚書”,把自己當成“女人”那樣“嫁”到皇宮裏去。“婚書”必須是自願具結。這才請來閹割者,進行施手術的預備工作,選上一個好日子,把淨身者關在房間裏。

那房間必須密不透風,讓淨身者先清理大小便,然後把他鎖在房裏。在這段禁閉期間三四天內,絕對不能進飲食,免得排泄的穢物沾染手術後的創口,致使手術惡化,危及生命。房門之所以要密不透風,也是爲了淨身者的安全。這樣經過三四天之後,就正式閹割了。

受割的人,被蒙上眼睛,盡除衣褲,手足綁得結結實實,活像個“太”字。還有人抓牢他的頭髮,抓緊他的胳膊,壓着他的腰部,防止他因痛極掙扎,流血過多而嗚呼哀哉。

古代閹割太監的幾種方法:揭太監閹割祕事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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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刀者先要問:“這是自願淨身嗎?”受割者說:“是。”又問:“假如你反悔,現在還來得及!”答道:“決無後悔。”“那麼你絕子絕孫,可和我毫無干系罷?”接着又說:“毫無干繫了!”

例行話問完,擔任介紹人的太監把“自願閹割書”循例唸了一遍,於是開始動手術。受割者的兩腿是分開的,手術刀從卵囊連同陰莖一刀割淨,馬上在創口敷上防腐止血藥,同時將一根藥捻插進尿道口,迅速包紮起來,手術就完成了。

被割下的陰囊、陰莖,裝在石灰粉盒裏,一方面是防腐,主要是吸收血液水分使它保持乾燥,然後用溼布揩抹乾淨,再在香油中泡若干時候,等油滲透了,把它裝在絲棉襯裏的小木匣中,加以密封包裹,擇一個黃道吉日,送進受閹者的家祠,把那藏有“不文之物”的木匣,放在正樑上。將來那個太監老死時,當他的遺體入殮,還得把那“陳年油鳥”從正樑上“請”下來,縫在死者的私處,那份“自願閹割書”同時在靈前焚化,使死者“恢復”男人身份,在九幽地府,可以有面目見祖先父母。

另外還有一種方式,就是父母決定要自己的兒子長大後做太監。這就更殘忍了。孩子還在襁褓中時,由“特種”傭婦帶他。所謂“特種”傭婦,是因她兼擅一種特別手術,輕巧地捏揉幼兒的小睾丸,也就是漸漸地破壞他的生殖機能,長大後絕不產生生命的原素(精液)。經過這種殘忍的手法後,這個孩子的生殖器便漸漸地萎縮,隨着年齡的增長,慢慢地顯出女性特徵,沒有喉結,雙乳突出,臀部隆起,聲音尖銳,行動扭捏,而達到太監體型。年輕太監身上往往有一種臊味,原因是輸尿管不能控制,因此往往遺尿;白天內急時,尿液流出體外,浸溼了褲子鞋襪,隨着他的行動,在地上留下痕跡。宮中的人見怪不怪,負責管理的老太監,經常用棒揍他。工作輕鬆的太監,自然會及時洗澡,換上乾淨的褲襪;工作繁瑣的太監,顧不得遺尿,唯有等它“陰乾”,到晚上已累得筋疲力竭,倒頭下去便睡到天亮,因此身上總是臭烘烘。

太監的行動異於常人,由於臀部和大腿的皮下脂肪增加,所以他們行動時的重心,由胸移到腰部,像女人一樣,雙腿緊接,腳尖向外呈“八”字形,步伐短而快。他們的行動,是明顯的身份標誌。舊時唱旦角的男伶,如果臺上的身段變成生活習慣,平常的行動舉止,也扭扭捏捏的,這種形態就和過去的太監差不多了。至於老太監的行動,則像穿上男裝的老太婆一般。

古代閹割太監的幾種方法:揭太監閹割祕事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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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見聞錄》中有“內侍”一節,今錄於此:

太監俗名爲老宮,而面稱則尊之爲公公,皆天津三河縣籍,多水患以致地瘠人貧,不易爲生,遂不惜而出此途。例由內務府挑選,皆自幼淨身,其勢則臘而藏之,及該人斃時,如欲得全屍以葬,則須以重金購之。凡太監自願入宮當差,然後分別投師父,依其教習,相當期間後,始能合規矩應承。蓋宮內各事雖皆分任專責,然一舉一動皆有定則,不可逾越。例如理髮一事,外間皆以左手撫頭,右手持刀而剃;宮內僅准以一手持刀而剃,蓋王者之頭顱不得觸犯,則其練習之困難,可見一斑。清初未入關時並無內侍,及入關後鑑於明朝亡於內侍,故對於內侍管制特嚴。

我在《京都雜事記》中,查到一段清代的記載,牽涉薛福成的《庸庵筆記》,說的是安德海私自出宮,被丁寶楨就地正法,中間還說到安德海曾經閹割而未淨。

安德海之獄,爲清季宮闈隱事,傳說異聞甚多。安爲直隸南皮人(凡太監一業,多數由直隸河間、獻縣、南皮等處的人充任,視爲專業),傳說入宮未曾淨身,因得慈禧後的歡心,漸漸驕縱起來。恭親王奕罷議政王權,即爲安所中傷。同治八年(1869),安德海奉慈禧後命赴廣東,被山東巡撫丁寶楨奏發,奉旨就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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