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駭人聽聞吃人歷史:公開出售比豬肉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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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肉強食的動物世界中,異類動物之間活捕生吃,同類動物之間也有互相殘殺這是動物界生存競爭的需要,並不奇怪。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以後,仍然存在著人吃人的現象,這說明人類並沒有完全消除獸性。由於人類具有高於動物的社會意識,所以人相食比動物相食更顯得野蠻和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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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吃人可分爲兩類情況

第一類情況是,由於天災或戰亂造成了嚴重的社會饑荒,人們爲了生存而被迫以同類爲食。這種現象史書常見記載,每個朝代在遭逢大饑荒的年頭都會出現吃人的慘象,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像白居易詩中所寫的“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盡人皆知的一次。有的朝代在災年或災區,人肉還會公開在集□上出售北宋末年靖康之亂時,江淮之間民衆相食,一斗米要數十千錢,人肉的價錢比豬肉還便宜,一個少壯男子的屍體不過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貴)。明代萬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東大饑荒,蔡州有人肉□,慘不忍睹。

清同治三、四年間(1864、1865),皖南到處人吃人,人肉開始賣到三十文一斤,後來漲價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時,江蘇句容、溧陽、溧水等處賣到八十文一斤。這種現象當然是違揹人性的,但在那種每個人都面臨著餓死威脅的情況下,靠吃人肉來活命還能夠使後人理解。

另一類情況是屬於殘忍行爲的吃人。由於目的不同,這類情況的各種具體表現有差異,有的人以吃人肉來炫示兇暴,有的人聽信左道邪術以吃人肉來治療某種疾病,有的人因懷有仇恨以吃敵方的肉來發泄報復情緒,等等,同饑荒年頭被迫吃人肉相比,都更帶野蠻性和殘酷性。

這種吃人不屬於刑罰的範圍,但它和以各種酷刑懲罰人的做法有某些相似之處,充分顯示了古代人的殘忍意識和苛虐心態。因此,這裏把上述第二類吃人的現象列爲本書的一章,加以敘述。

駭人聽聞吃人歷史:公開出售比豬肉還便宜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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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有不少兇暴的將帥用人肉充作軍糧,所到之處,就地擄掠民衆爲食物。十六國時,前秦苻登領兵征戰,把殺死的敵兵叫做“熟食”。

他對軍士們說:“你們早上作戰,晚上就可以飽餐肥肉,不必擔心捱餓。”於是,部下都甘願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飽後再作戰,因猛異常。唐末時,秦宗權常派遣部將四處屠殺百姓,他的軍中不帶米麪,把殺死的人用鹽醃起來,隨軍攜帶,作爲軍糧。唐末楊行密圍攻廣陵時,城中糧草罄盡,守城軍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販賣,專門派人殺戮他們,像屠宰豬羊似的,這些人被殺時,竟然一聲也不喊叫。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當時襄陽、鄧州一帶大災荒,白米萬錢一斛還買不到,百姓相食成風。

朱粲乘亂起兵,常捕捉民間幼兒蒸熟吃肉。他對軍士說:“世上最美的食物,還能有超過人肉了,只要國中有人,我就不用擔心沒有軍糧。”於是下令,讓部下分道捕獲婦女和兒童,蒸熟分配給士兵當飯。每攻下一座城鎮,朱粲就傳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給各部,需要時就殺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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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朱粲降唐,高祖李淵派部將段確接受投降並勞軍,宴席間,段確飯酒半醉時,對朱粲開玩笑說:聽說你愛吃人肉,那到底是什麼滋味啊?”朱粲反脣相譏,說:“如果是剛喝過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豬肉一樣。”段確大怒,罵道:“你這狂賊,既然已入我唐朝,不過是一個奴才罷了,還敢吃人嗎?”朱粲亦大怒,就下令將段確殺死,烹食其肉。清代褚人獲《隋唐演義》中有一回名爲“□人肉朱粲獸心”,就描述了朱粲的暴行。

唐末黃巢起事時,率軍圍困陳州,擄掠百姓爲軍糧,把人放在大石碓中連骨搗爛,煮熟當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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