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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私奔之謎:其私奔地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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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的愛情故事:司馬相如(公元前179年~公元前117年),西漢文學家,當時蜀郡成都(四川成都)人。他文筆很好,寫了《子虛賦》,後來漢武帝看到了,非常喜歡,於是被升任中郎將。司馬相如後來還出使過西南地區,對融洽中原和西南少數民族的關係做出過貢獻。司馬相如的文學成就在辭賦方面,他的作品很有文采,還富有音樂感,爲漢朝的辭賦形式樹立了典範。

卓文君,漢代才女,西漢臨邛(屬今四川邛崍)人,與漢代著名文人司馬相如的愛情佳話至今還被人津津樂道。也有不少佳作流傳後世。

有人認爲,司馬相如與卓文君之間是兩情相悅的浪漫愛情;也有人認爲是司馬相如劫色劫財的騙局。但到底是怎麼回事呢??現解讀如下。

司馬相如與卓文君兩情相悅。從司馬遷《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記載可以看出,卓王孫慕相如聲名。將他與縣令請到家做客,相如彈琴(以琴心挑逗文君)。卓文君偷聽偷看,“心悅而好之”。便與相如私奔至成都。此記載應是兩情相悅走到一起的情愛原型。

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私奔之謎:其私奔地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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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婚制習俗制約了他們相愛。相如與文君兩情相悅,就應談婚論嫁,通過正式媒聘成婚;但是,卓文君其時“新寡”,是個寡婦,按漢代禮儀、風俗,這顯然不成。《西京雜記》載“文君十七而寡”,如果她十五歲出嫁,結婚約2年成爲寡婦。史籍未載她生子與否。看來沒有生育。《札記·郊特牲》載:“男帥女。女從男,夫婦之義,由此始也。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又載:“信,婦德也。壹之與齊,終身不改,故夫死不嫁。”按照《札記》的規定,死去丈夫的婦人不能再嫁。西漢是禮教形成的重要時期。漢高祖(劉邦)登基後。命叔孫通製作禮法。漢武帝採納博士董仲舒(前179~前104)“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西漢劉向(前77~前6)撰成《列女傳》,用以進行婦教,宣傳女德。《列女傳·貞順》有:“修道正進,避嫌遠別,爲必可信,終不更二……”,也說女子喪夫終身不能再嫁。《史記,貨殖列傳》載:“巴寡婦清……能守其業,用財自衛,不見侵犯。秦始皇以爲貞婦而客之。爲築‘女懷清檯’……清窮鄉寡婦,禮抗萬乘,名顯天下,豈非以富邪??”《漢書·貨殖傳》也載:“巴寡婦清……始皇以爲貞婦而客之。爲築‘女懷清檯’。”寡婦清能遵守當時的禮制,守寡守業而顯天下,儼然是一個貞婦的典型。

漢朝的禮制基本承襲秦制。班昭(約49~120)是《漢書》作者班固之妹,14歲嫁給曹世叔,丈夫早逝,班昭守寡,繼父兄續作《漢書》的編修工作。《後漢書,列女傳,曹世叔妻》載有班昭的《女誡》,其中有“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義”。汪玢玲《中國婚姻史》說:“班昭自己的寡婦身份……如此安份,著書立說,與卓文君的私奔相如迥然不同,一切均按照統治階級的意願行事,自然備受皇家重視。推爲女聖。”

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私奔之謎:其私奔地在哪裏?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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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應是相如與文君婚姻的撮合人。按照漢代的婚姻制度與婚俗,喪夫的文君不能“二適”(再嫁),要服喪、守寡,至少要三年。新寡的文君要再嫁,只有採用“私奔”方式;而相如應是文君私奔所圈定的對象。同時,我們也有理由相信,卓老太爺也是支持女兒私奔,重尋歸宿的。可是,卓家卻不能直接、正面接觸相如,因此,縣令王吉的搭橋與撮合便應運而生了。

相如赴宴、王吉安排他彈琴,文君得到了“從戶窺之”的機會,頓時“心悅而好之”。事件演變到這時,相如這個“私奔”對象,經文君親眼審覈。被最後確認。接下來就是“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與馳歸成都”。

文君深夜逃出家門。卓家的門衛卻不知:相如帶着文君駕着車隊馳歸成都、臨邛城門竟暢通無阻。第二天清晨,卓王孫發現人去樓空,派輕騎追截,定可追回。可是,他沒這麼做。待私奔成爲既成事實之後,“卓王孫大怒日:‘女至不材,我不忍殺,不分一錢也。”’意思是女兒違反禮教,該殺。只是“不忍殺”,而實行經濟制裁。(是否私下資助??無人得知。)卓王孫大怒。應是瞞天過海策略的一部分:既爲掩世人耳目,也爲堵塞文君夫家的追責與詬病。

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私奔之謎:其私奔地在哪裏?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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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君與相如私奔成都。居約兩年。如果相如真窮,卓王孫真的“不分一錢”,實難生存。約兩年後,時過境遷,輿論轉淡。兩人方到臨邛,“文君當壚”賣酒,相如“雜作”。仍然應屬“做秀”,同時觀察當地民衆的反應。當反應不大時,“卓王孫不得已,分子文君僮百人,錢百萬,及其嫁時衣被財物”,算是認可了兩人的姻緣。曾要被怒殺的女兒,相隔兩年就分錢百萬,這裏面的蹊蹺,明眼人一看便知。我們可以設想,就文君而言,其父是贊同私奔的,私奔後的婚姻需要父親的公開認可,需要社會的認可。她需要“合法性”,這對她的社會生存非常重要:就卓王孫而言,需要改變女兒“妾身未分明”的尷尬處境,需要恢復父女、母女的親情關係,在日後相如升遷後可分享榮耀。因此。這是必須走的一步,只是應選擇恰當的時機而已。

事實是“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與(文君)馳歸成都”,是文君自願,自己先跑到相如住處,再一起跑到成都的。相如沒有“劫色”,更沒有“劫財”。他與文君是兩情兩悅,私奔聯姻,而且相愛相守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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