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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人食人的可怕事件:竟將活人粉碎作軍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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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始矇昧時代,或封建社會的早期,以及現在還處於野蠻狀態的未開化部落裏,用活人作爲祭祀品,然後分而食之;或將擄掠俘獲的敵人,殺來吃掉的習俗,是屢見不鮮的。

這種食人惡俗,至今還流行於西非和中非,及南太平洋羣島。據說,蘇門答臘的巴塔克人,在由荷蘭人完全控制以前,還在市場上出售人肉。而打了勝仗的毛利人,將戰鬥中死去的人的屍體切碎,擺出人肉宴席,也是常見的。但是,社會進入文明狀態以後,這種駭人行徑,已普遍被視爲反人類的罪惡。

中國雖稱作文明古國,但在漫長的封建社會裏,卻一直有持續不斷的不文明的食人記錄:

《管子·小稱》載:“夫易牙以調和事[齊桓]公,公曰:‘惟蒸嬰兒之未嘗。’於是,蒸其首子而獻之公。”爲了討君王的歡心,這位極善烹調,後來被視爲中國廚師開山之祖的易牙,竟把自己的兒子弄死。精心做了一道菜,端到宮殿上去。

暴虐的紂王,就是挖比干的心的那個傢伙,曾經將姬昌[周文王]拘押在羑里,爲了測試其忠誠度,將他的一個兒子宰了,剁成極細的醢(也就是肉糜),包在餅裏,而姬昌居然一點不動聲色地,將這人肉餡兒餅,全部吃了下去。

三國時劉備落難,逃到山村裏,一位老鄉聽說他是皇叔,沒有什麼好招待的,連忙把老婆殺了,割下肉來炒了一盤菜,讓劉備充飢。第二天離開時,才發現那個可憐的女人,像宰殺的豬那樣,還在廚房裏掛着呢!

唐末人食人的可怕事件:竟將活人粉碎作軍糧!

想不到進入九世紀以後的唐代,白居易《秦中吟》,其中之七《輕肥》,竟出現了“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句。中國人愈益文明發達的同時,將人食人的醜惡現象寫到了詩裏,那真是夠嚇人一跳的。

《新唐書》卷192,寫安史之亂時,睢陽被圍:“[張]巡士多餓死,存者皆痍傷氣乏。巡出愛妾曰:‘諸君經年乏食,而忠義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衆,寧惜一妾而坐視士飢?’乃殺以大餉,坐者皆泣。巡疆(強)令食之。[許]遠亦殺奴僮以哺卒,至羅雀掘鼠,煮鎧弩以食。”“被圍久,初殺馬食,既盡,而及婦人老弱,凡食三萬口。人知將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遺民止四百而已。”

無論有多麼正當理由,一座三萬人口的睢陽城,吃到最後,只剩下四百來人。讀到這裏,那昏天黑地之感,壓迫得連血管裏的血液,都會凝滯住的。可在史官筆下,一聲“止四百而已”,就了事了。文人們能以如此平靜的筆調,寫出這段慘絕人寰的悲劇,真讓人爲之氣殪。張巡堅守睢陽,直至城破被俘,不屈而死,其英名千古長存,其氣節青史流芳,那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對於圍城的最後階段,這種大規模的自相殘殺,以人果腹的現象,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絕不能視爲那是理所當然的做法。

因爲具有“正義”的堂皇理由,就可以爲所欲爲地作出反人類的罪行嗎?《資治通鑑》卷220載:“議者或罪張巡以守睢陽不去,與其食人,曷若全人。”說明當時,也是有人持不同看法的。清代的王夫之說:張巡“捐生殉國,血戰以保障江、淮”的功績,“出顏杲卿、李澄之上”。但是,他更認爲,“守孤城,絕外援,糧盡而餒,君子於此,唯一死而志事畢矣”,“過此者,則愆尤之府矣,適以賊仁戕義而已矣,無論城之存亡也,無論身之生死也,所必不可者,人相食也”。

所以,他的結論:“其食人也,不謂之不仁也不可。”(《讀通鑑論》卷23)王夫之發出這樣正義的呼聲,對這位遠遁湘西四十年,築石室著書而不仕清的明遺民,更多了一份崇敬。堅貞不屈的他,似乎應該讚賞這種爲了一個崇高的目標而作出的犧牲。但他卻譴責了這種賊仁戕義的食人現象。如果連最起碼的人道精神也不存在的話,人性泯滅,獸性張揚,這世界還有什麼希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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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回顧歷史,唐以後的宋,宋以後的元……人食人的可怕事件,仍是層出不窮,這實在是中華文明中極不光彩的一頁。

北宋末,“靖康丙午歲,金狄亂華,六七年間,山東、京西、淮南等路,荊榛千里,鬥米至數十千,且不可得。盜賊、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價,賤於犬豕,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千,全軀暴以爲臘。老瘦男子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爲‘不羨羊’,小兒呼爲‘和骨爛’,又通目爲‘兩腳羊’……殺戮焚溺飢餓疾疫陷墮,其死已衆,又加之以相食,杜少陵謂‘喪亂死多門’,信矣,不意老眼親見此時,嗚呼痛哉!”(宋?莊綽《雞肋編》卷中)

元末,“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爲上,婦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或縛其手足,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夾袋中,入巨鍋活煮。或刲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則止斷其雙腿,婦女則特剜其雙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總名曰想肉。”(元?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九)

明末,“蜀大飢,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連歲乾涸,至是彌甚。赤地千里,糲米一斗價二十金,蕎麥一斗價七八金,久之亦無賣者。蒿芹木葉,取食殆盡。時有裹珍珠二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數百金,買一飽不得而死。於是人皆相食,道路飢殍,剝取殆盡。無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轉相賊殺。”(清?彭遵泗《蜀碧》卷四)

一直到清末,食人風仍不絕如縷,20世紀初葉,辛亥革命前夕,與秋瑾同時起義的革命團體光復會人徐錫麟,行刺滿清政府安徽巡撫恩銘,率領學生軍,攻佔軍械局,彈盡被捕,最後,慘遭殺害。心肝竟被恩銘衛隊的鷹犬們,挖出炒食,慘不忍睹。

從以上的例證來看,不禁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在封建王朝的全部歷史中,凡是標明爲“末”的時期,都存在着農民起義和統治者不甘心退出舞臺而瘋狂鎮壓的對峙局面。無窮的戰亂,無盡的天災,和大大小小屠夫的毀滅性瘋狂,就構成了中國人苦難的歲月。

唐末人食人的可怕事件:竟將活人粉碎作軍糧! 第2張

雖然,總的來說,人類進步文明,社會發展成熟,是歷史的大趨勢,是不會倒退的。但是,在前進的過程之中,並不意味着不再出現倒退和逆轉的可能。值得我們慶幸的是,食人族在中國這塊土地上,終究是少得不能再少了。否則就果如唐太宗時魏徵駁斥封德彝所言:“若謂古人淳樸,漸至澆薄,則至於今日,當悉化爲鬼魅矣。”

所以,長達四千多年的封建統治,這種人食人的惡本質,已經陰魂不散地潛藏在中國人遺傳基因之中。一有得以釋放出來的機會,餘毒尚存,又會產生出新的食人族。20世紀六七十年代,“文革”狂飆弄得神州快要陸沉之際,被蠱惑起來的惡,壓倒良知,壓倒理智,壓倒最起碼的善以後,不也發生過“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累累惡行嗎?

在中國人所經歷過的許許多多苦難之中,最大的苦難,莫過於人食人,而所有發生在王朝末代的這類人間慘劇,莫過於唐末。而在唐末,所有食人者,又都比不上以黃巢爲首的農民起義軍。

他在失敗前夕包圍陳州近一年時間裏,採用過的機械化方式,將活人粉碎,以人肉作軍糧,供應他圍城部隊,以保證他起義軍的戰鬥力,創造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人食人紀錄。

這一份駭人聽聞的食人紀錄,既是中國之最,大概也是世界之最。

按照歷史教科書,黃巢是農民革命領袖,黃巢領導的農民起義,是推翻封建統治的行徑,那是具有革命的進步的意義,是毫無疑問的。但若是以毛澤東提倡的兩分法的觀點看,不那麼以偏概全,不那麼一白遮百醜,而取實事求是精神,這位革命領袖在荼毒非統治階層的普通老百姓的手段上,歷史上那些聲名狼藉的屠夫,比之於他,都望塵莫及,甘拜下風。在一部《二十四史》中,只有他能夠用“敲骨吸髓”四字,形容他的食人的殘殺方式。

據唐代張鷟的(朝野僉載):“隋末荒亂,狂賊朱粲起於襄、鄧間,歲飢,米斛萬錢,亦無得處,人民相食。粲乃驅男女小大仰一大銅鐘,可二百石,煮人肉以餧賊。生靈殲於此矣。”

據《舊唐書》:“賊首(秦宗權部),皆慓銳慘毒,所至屠殘人物,燔燒郡邑。西至關內,東極青、齊,南出江淮,北至衛滑,魚爛鳥散,人煙斷絕,荊榛蔽野。賊既乏食,啖人爲儲,軍士四出,則鹽屍而從。”

無論是黃巢以前的朱粲,用二百石銅鐘煮人肉,還是黃巢以後的秦宗權,醃人屍作隨軍糧糗,都比不上黃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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