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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怪事!士兵們寧願餓死也不吃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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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史料記載:“遺棄粟米山積”,而宋軍“多福建、江、浙人,不能食粟,因此日有死者”,粟,就是今天的小米。爲什麼南宋時期士兵們寧願餓死也不吃小米?

這則記載顯然比較極端,但也並非沒有根據。先來說說兩個疑問,一是紹興末年爲何宋軍只剩下了南方人,北方南遷之人哪裏去了?二是明明小米可以吃,南方的士兵們爲何寧願餓死也不吃?我們知道,南宋剛開始時的主要將領,如岳飛、韓世忠、張俊、劉光世、劉錡等,都是北方人,“中興諸將皆北人”,而他們的手下兵馬,也多是北方精壯漢子。可以說,這些來自北方的流民,是宋軍的主要作戰力量。到紹興末年纔過去三十年左右,軍隊的兵員咋都成了南方人了呢?這跟“紹興和議”中的一項條款有關。

宋朝怪事!士兵們寧願餓死也不吃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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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和約簽定之後,金朝統治者要求南宋當局履行歸還“北人之在南者”的條款。宋廷不敢不從命,馬上將“海州、泗州、漣水在南百姓”,“根刷過淮北。”後又寫信給金朝,“許以所索陝西、河南人次第而遣”。紹興十四年,高宗、秦檜又“命州縣根刷,前後歸朝人發還金國,”但金人還不滿意,於是秦檜又“命盡發前後所得大金、契丹及歸朝人五萬,還於大金”。秦檜這樣做的目的既是滿足金國的要求,更是爲了“陰謀內弱軍勢,絕後來歸降之心”。此外,高宗、秦檜對於淮水、大散關以北的人民因不堪忍受金統治者的壓榨,或因饑荒而冒死南歸者,也拒於國門之外。他們下令給宋金交界的地方官吏說:“毋招集流亡,恐致生事。當時,金國連連災荒,陝西一帶百姓”無以食,爭西入蜀“但因爲秦檜命令,宋庭不敢接納,以致這些百姓”皆散去餓死,其壯者,北人多買爲奴婢。“趙構和秦檜如此舉動,無疑是斷絕了宋軍精壯兵員來援,導致後來宋軍戰鬥力大減。而且,他們的舉動,也讓北方的百姓和義軍心寒,不敢南來,大大鞏固金國的統治,削弱了南宋的邊防。

再來回答第二個問題。按道理,在北宋和南宋之交,隨着大批北方人的南遷,長江流域一帶的農民已經開始種植小米。如”沅、湘間多山,農家惟植粟“,他們的主食與北方人基本相同。在海南島,”所產粳不足於食,乃以薯芋雜粟作粥糜以取飽“。南方瑤人”耕山爲生,以粟、豆、芋魁充糧“。上述記載均說明南方人並不單純食大米,小米也成爲不可替代的主食了,”飲食混淆,無南北之分矣。“所謂”民以食爲天“,小米也是糧食,爲何當兵的寧願餓死也不吃小米?你千萬別以爲這些不吃小米的士兵是因爲吃不慣或者出於氣節,是不爲北方小米折腰,那就大錯特錯了。

宋朝怪事!士兵們寧願餓死也不吃小米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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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道說:”吾之將士,比自講和以來,初無尺寸之勞、毫髮之功。二十年間,享其富貴尊榮。……黃金白璧,歌童舞女,充知私室,朝遊暮宴,其奉養倍侈,有非言之所能盡者,孰肯披甲冑、冒鋒鏑、奮不顧身以拘國家之急哉?“在如此奢侈的生活環境中混日子的士兵們,又如何要求他們養成艱苦奮鬥的吃小米精神呢?另外,紹興二十一年,學者何侗論及當時的軍政之弊說:”爲將帥者,不治兵而治財,刻剝之政行,而附摩之思絕,市井之習化,而訓練之法壞。二十二年間,被堅執銳之士化爲行商坐賈者,不知其幾‘“。原來當兵的一邊當兵,還一邊做生意,”保家衛國“和賺錢發財兩不誤,當真是歷史奇蹟。

小米主產區在北方,南方部分地區也有生產,煮乾飯口感是不太好,但熬粥絕對一流。之所以士兵不愛吃小米,重要是長期的養尊處優,失去進取心、雪恥之恥,覺得吃小米有失顏面。對於這些商兵來說,餓死事小,失面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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