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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太監竟然既與皇帝交歡又跟宮女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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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監娶妻,這在很早以前就有記載。如唐玄宗時的太監高力士,驚於一個名叫呂言晤的刀筆吏的女兒呂國姝之美慧,就娶她爲妻。唐代宗時權傾一時的太監李輔國娶元擢之女爲妻,元擢因此當上了梁州刺史。五代前蜀主王建的兒子王衍在繼承皇位以後,曾經和一個名叫王承休的太監之妻私通,而這個太監也慫恿其妻和皇帝私通以逐寵幸,以後當了天雄軍節度使。

漢朝太監竟然既與皇帝交歡又跟宮女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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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在宮廷中的淫亂,也是史不絕書。例如在本書第四章第五節所述的李延年,除了作爲漢武帝的男寵外,又和宮女發生性關係,這是見於正史的。《史記·佞幸列傳》記載:“李延年坐法腐……與之臥起,其貴幸埒如韓嫣也。久之,寢於中人亂。”

我們先來解釋一下上面這段話:李延年是中山國的人,他父母和他以及兄弟姐妹們,原來都是歌舞演員。李延年因犯法被宮刑,然後到狗監任職。武帝的姐姐平陽公主向武帝說起李延年妹妹善長舞蹈的事,武帝見到李延年的妹妹,心裏很喜歡她。待到李延年妹妹被召進宮中後,又召李延年進宮,使他顯貴起來。李延年善於唱歌,創作了新的歌曲,這時皇上正修造天地廟,想創作歌詞配樂歌唱。

李延年善於迎合皇上的心意辦事,配合樂曲唱了新作的歌詞。他妹妹也得到武帝的寵幸,生了男孩子。李延年佩帶二千石官職的印章,稱作“協聲律”。他同皇上同臥同起,非常顯貴,而且受寵愛,和韓嫣受到的寵幸相似。過了很長時間,李延年漸漸和宮女有淫亂行爲,出入皇宮驕傲放縱。待到他妹妹李夫人死後,皇帝對他的寵愛衰減了,於是李延年及其兄弟們被拘捕而殺死。

不過這裏似有不少問題:李延年與皇帝同臥起時,無疑地他是在扮演女人的角色;而他和宮女發生性關係時,又是在扮演男人的角色。他既已受腐刑(宮刑),怎麼還有性能力?

這個矛盾似乎不好解釋,於是後人就挖空心思地爲之辯解了,如徐廣《史記集辭》雲:“一作季弟與中人亂。”又《史記考證》更雲:“《漢書》作‘久之,延年弟季與中人亂’,徐(廣)一本可據,不然,下文‘誅昆弟’三字不可解。”這都是說,“與中人亂”的不是李延年。

漢朝太監竟然既與皇帝交歡又跟宮女偷情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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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清人命正燮作《癸巳類稿》時,才糾正了這種妄改古籍、肆意曲解的惡習,並一一加以批駁。俞氏從《後漢書·欒巴傳》數起,歷舉唐、宋、明宦者娶妻納妾之事爲例,說明認爲閹人一定不能與宮女私通,完全是缺乏史識的謬見。

古代宮廷中宦者的淫行,歷史上早有記載。最早的《詩經·小雅》“巷伯”篇,有“萋斐貝錦”之嘆,《毛傳》乃雲:“是必有因也,自謂避嫌之不審也”,乃舉顏叔子、魯男子爲例。《鄭氏箋註》則雲:“此寺人被譖在宮中不謹”。孔穎達《正義》又云:“事有嫌疑,故讒者因之而爲罪。”鄭玄所說的“寺人在宮中不謹”,就是說宦者在宮中和宮女有不端的性行爲。

到了漢、唐之際,這類現象更多。後漢的宦者欒巴是歷史上記載的第一個“陽具復起”者。到唐時由於宦者高力士、李輔國曾奉旨娶婦,所以太監娶妻更爲流行。

《洛陽伽藍記》卷一節引蕭忻語云:“高軒升斗者,盡是閹官之嫠(寡)婦,胡馬鳴珂者,莫非黃門(宦者)之養息也。”宦者寡婦多,女人亦多。《後漢書·宦者列傳》雲:“嬙嬡侍兒,充備綺室”。《後漢書·劉瑜傳》又云:“常侍黃門亦廣妻娶”。

在古人的筆記小說中,對這種情況也有反映,如《平妖傳》雷太監娶胡媚兒,又如《紀錄彙編》卷一八八、田藝術《留青日札摘》、談遷《棗林雜俎》、趙吉士《寄園寄所寄》、趙翼《陔餘叢考》等都可參閱。

漢朝太監竟然既與皇帝交歡又跟宮女偷情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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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有些宦者還有性慾,還能“人道”,原因是複雜的:一是閹割得不徹底,即所謂“淨身未淨”。二是有的宦者顯貴後,想方設法使“陽具復起”,雖然此法具體如何今人已不瞭解了。三是雖不能行房事,但用其它方法代替。

四是裝裝樣子,如《後漢書·周策傳》雲:“豎宦之人,亦復虛有形勢,威逼良家,取女閉之”,不過是“虛有形勢”而已。但是不管怎麼說,許多宦官雖然失去了性功能,但本能的性慾求心理仍然存在,“跛者不忘其行,啞者不忘其言,聾者偏欲聽聲,盲者偏欲窺光”,同理,閹人可能偏思情慾,從而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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