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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在《人民日報》上做公開檢討的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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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文史精華》 作者:範曉春

首次在《人民日報》上做公開檢討的省委

1950年3月24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爲《對濮陽聊城運糧事件平原省委進行檢討,報告中共中央華北局請求處分,向省各界代表會公開承認錯誤》、《公開檢討運糧工作中的錯誤,平原省府處理濮陽事件》兩則消息,及全文刊登了平原省委和省府關於這一事件的檢討報告各一份。應該說,這是解放初期省級黨委和政府首次在《人民日報》公開進行檢討。那麼,爲什麼一級省委和省府要在中共最高級別的報紙上進行公開檢討,並被附上報告全文呢?

運糧事件

1949年7月25至27日,華北人民政府召開第三次委員會擴大會議,會議通過關於變更華北行政區劃及關於河北、山西、平原省人民政府組織機構與人事任命等重要決議,決定於魯西南、豫北、冀南銜接地區成立平原省。8月20日,平原省人民政府在新鄉正式成立。中共中央決定潘復生爲中共平原省委會書記,趙時真爲副書記;華北人民政府任命平原省人民政府主席爲晁哲甫、第一副主席爲賈心齋、第二副主席爲韓哲一。平原建省後,全省共轄6個專區(湖西、菏澤、聊城、濮陽、新鄉和安陽),56個縣和兩個市(新鄉和安陽)。

衆所周知,黃河橫貫平原省,長約千里,以前由於不能很好治理,全系害河,同時這一地區更是歷史上的戰場,人民生活處於極端貧困的狀態。此外,1949年平原省受災面積達700萬畝,災民250萬人。所以,平原省省情複雜、任務繁重,工作難度非常之大,必須一切從實際出發,從最困難處着眼,統籌全局,精心組織,才能順利實現從戰爭到建設、由封建到民主的歷史性轉變。

解放初期,公糧是我國財政最主要的收入之一,也是確保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因此,黨中央和政務院高度視糧食問題。而平原省作爲當時全國四大重災區之一,它的糧食工作更爲有關部門所關注。但是,1949年秋征時,雖然平原省委和政府曾共同研究和佈置了秋征辦法,併發了指示,但對糧食入倉工作卻未注意,未進行討論佈置,只認爲糧食入倉工作是省政府的業務工作,是一個單純的技術工作而已。而濮陽專區專署在具體執行時,也未能重視“由分存農村到集中入倉是關係到全省1600萬人民的一個重大的羣衆性行動”這一環節,所以在召開運糧會議對具體辦法沒有研究,就籠統地佈置下去,既無核心領導,後又沒有檢查,甚至專署對駐地濮陽城內屯收工作都不瞭解,糧庫亦未能結合各有關方面力量進行此一工作,形成倉庫幹部孤立地進行。各縣裏對這一工作亦同樣沒有重視,如滑縣倉庫主任在專署開會返回後沒有向縣長彙報,濮陽縣倉庫正副主任根本沒有共同研究,因之意見不能一致。在對區佈置時,不明確具體,如濮陽只說按秋征分配任務,分批運送,既無一定數量,亦沒明確時間。

這樣便形成自上而下一系列的麻痹忽視、缺乏具體的組織領導、對羣衆不負責的嚴重錯誤,於是運糧中便發生了嚴重的混亂現象。例如:按規定須向元村糧站交糧的各縣,都未按照原定計劃進行,南樂、清豐兩縣推遲了交糧的時間;濮陽縣籠統規定“按佈置數字分兩批交完”,該縣有些區讓運糧農民提前起程,甚至動員全部人力畜力搶運。結果收糧站屯滿車輛,人畜擁擠,糧食不能及時過秤。運糧人馬所需的草料站、開水站等,事先均未準備,運糧農民的生活發生嚴重困難,牲畜亦缺乏照管。結果僅向元村站交糧的濮陽一縣運糧農民即死亡2人,牲畜死亡50頭。道口糧站的情形也很壞,最初專署只決定由一專署祕書負責領導,該祕書又私自回家,把任務交給管庫員代理。大批運糧車輛到達時,竟無人接收公糧。該糧站曾積壓大車278輛之多。楚旺糧站情形更糟,專署在決定運糧之後,臨時決定先架橋後運糧,但專署只佈置了架橋,並未通知緩運公糧。農民仍按原定時間把糧食運到。收糧人員因毫無準備,使得運糧農民與牲畜在冰天雪地中露宿數天,始得回家。有些糧站幹部不顧運糧農民在冰雪中露宿的痛苦,依然毫無心肝地“按時辦公”!

應該說,“這次運糧死牲口的事,從客觀上來說,是沒有任何理由的。環境安定,任務不急,雖路途遠些,但較之去年(按:1948年)運隴海路時近得多,而且也不過黃河。去年往隴海路運了幾千萬斤糧,也沒有死了這樣多的牲口,今年兩個縣就死了百餘頭”。但是,問題發生後,濮陽專署、中共濮陽地委與糧食公司均未深刻反省。該專署分工負責秋征工作的副專員李立格竟說:“牲口頂不住風雪凍餓死亡,是牲口缺乏鍛鍊。”還有人認爲牲口之所以死亡,是因爲“賣肉比賣牲口有利得多”。甚至有人認爲,牲口主讓牲口死了,是想得到政府的高價賠償。

類似問題在平原省其他地區也有發生。如,1949年秋征工作中,聊城專署大部分縣由於幹部積極負責,很快完成糧食入倉任務。但有些縣則由於工作無計劃,及各級幹部有着嚴重的官僚主義作風,致造成人力、財力的重大損失。根據該專署對調糧入倉工作的檢查,在此次運糧工作中,全區共病傷人員14名,死牛57頭,傷牛58頭,損壞大車零件244件,因軋壞公路被罰款27.9萬元。高唐、莘縣、茌平等縣,由於事先計劃不周,大車擁擠,使有些羣衆在冰天雪地中等了3至5天,糧還卸不下來。有的牛死了,有的人病了,多數羣衆衣食不足,而收糧幹部則熟視無睹,自己仍晚起早息。有的倉庫負責幹部始終坐在機關裏用電話下命令,讓羣衆來回拉運,沒有定處。有的幹部不重視國家資財,在建倉入庫工作中,存在着嚴重的浪費現象。如冠縣全縣共收入倉糧366萬餘斤,就僱用民工889人,每人平均收糧4100餘斤,比陽谷每人平均收2.5萬餘斤,浪費6倍。高唐城倉則拋撒糧食很多,並經常有豬、雞等糟蹋,亦無人管理。有些縣份,如壽張、堂邑、高唐、莘縣,由於幹部不作普遍深入檢查,保管員不認真打更,月餘共發生偷盜公糧事件9起,約計損失2000餘斤。後經查處,作案者多系地主和不法分子所爲。

上述問題發生後,省委雖曾督促省政府黨組及濮陽、聊城地委檢查和處理,但由於對這一錯誤事件嚴重性認識不足,故未能真正予以徹底追究和處理,亦未向華北局及時報告。1950年2月26日,中共中央華北局向平原省委和政府黨組發出指示信,其中要求省委就送糧事件迅速進行檢討處理,並將結果公開在報上發表,以教育黨員、幹部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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