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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死刑犯在行刑之前 古人爲何允許他們和妻子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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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古時候,死囚行刑前一晚,爲何允許妻子入獄同住很感興趣的小夥伴們,本站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家參考。

古代死刑犯在行刑之前 古人爲何允許他們和妻子同住

人類自古就是羣居生活在一起,逐漸的形成了固有模式的小社會。經過幾千年的發展,羣體中誕生了很多規則。後來,有不少規則隨着它的時代消失了;而刑法在朝代變換中卻更加完善、更加合理化了。

死刑作爲最高刑罰一直都是用來懲罰罪大惡極之人!只不過法外有情,有些時候執行律法的機構還是比較人性化的。在古代,娶妻無子的死囚有一項特殊待遇:那就是執行死刑之前,允許他的妻子同住監獄。這就令人比較費解,這麼做有何意義呢?

古代死刑犯在行刑之前 古人爲何允許他們和妻子同住 第2張

我們時常在古裝劇中能聽到一個詞,就是“秋後問斬”,也就是說那些被判處死刑的囚犯都要等到秋天過去了纔會受刑。古時候這是歷朝歷代都遵從的一個原則,而且延續了很多年,那麼它有什麼特殊意義呢?

其原因就是古人崇尚天道,認爲做任何事情都要順應天道,不可逆天行事。古人認爲:春、夏、秋這三個季節是耕種、成長和收穫的季節,此時斬立決容易引起天罰;而冬天是萬物修生養息的時候,此時行刑不會被上蒼責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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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冬天的時候百姓都不用忙地裏的活,大家都有空閒時間可以觀看行刑。地方官員也會要求大家去現場,讓百姓們看看犯罪之人的下場,從而揚官威、震攝平民。

其實,在入刑場之前,死囚其實都是有一些特別的福利。就像吃“斷頭飯”就是每個死刑犯前一晚上可以享受的特別待遇。這頓飯又叫“辭陽飯”,獄卒會給人犯準備好酒和肉,讓他吃飽喝足再“上路”,此舉也是爲了彰顯統治者的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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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死囚是不允許親屬去探望的,到了臨行刑之前,官府會特別批准犯人的家人及好友入獄探望,做最後的訣別。男性死囚還可以享受“聽妻入獄”的待遇,允許妻子入獄和丈夫住在一起。朝廷的這些措施其實也是制度人性化的表現。

吃斷頭飯和親友探望都比較好理解,讓妻子陪同在獄中住一段時間就顯得有點荒唐了。爲什麼死刑犯臨死之前還可以享受到妻子入獄陪伴的特別待遇呢?搞清楚這件事情的緣由也就不會覺得很荒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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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對於血脈傳承是非常看重的!就像皇家之人就算是個草包也會比尋常的朝廷重臣尊貴;皇帝的皇位也是傳給自己的兒子或者孫子,再不濟也是宗親,很少有把最高統治的權杖交給有能力的大臣的。由此可見在古代宗族就是抱團發展的。

那時候,男丁除了是家裏的頂樑柱以外,還承擔着傳遞香火的重任。對於家族來說,子嗣傳承是重中之重:人丁興旺也就意味着多了一份振興家族力量;倘若是人口單薄的家族,如沒有生下男丁的話就會被人詬病“不孝有三,無後爲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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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時期這句話束縛着絕大多數人的思想,同時也造成了很多悲劇。著名的詩人陸游和唐婉就是這句話的犧牲品。兩人婚後琴瑟和鳴非常恩愛,婚後一年的時間肚子卻始終沒有動靜。陸母認爲唐婉生不了孩子,硬生生拆散了兩個相愛的人。

除了陸游和唐婉,《孔雀東南飛》中的劉蘭芝也是有這樣的經歷,相比較唐婉的溫婉、逆來順受,劉蘭芝則顯得更加剛毅。她反抗不了世俗也無法嫁給不愛的人,最後選擇投河自盡、以死明志。焦仲卿聽到這個消息以後也“自掛東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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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些故事中不難發現,封建時期這樣的思想有很強的道德約束力,造成了很多悲劇,甚至都可以取人性命。也正因爲如此,在刑法嚴謹的古代,它才能超越法度成就一個個家族的希望。

受到儒家孝道思想的影響,古代很重視傳宗接待,只要有機會能夠讓香火延續,家人會想盡一切辦法促成這件事情;而官府在這方面也願意網開一面,讓犯人的妻子在獄中同住,直到懷有身孕。在這期間,牢裏的人也不會爲難婦道人家,也算是法外開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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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已婚的男子,有些未婚的男子犯了死罪也能以同樣的方式留下自己的後代。前提就是家裏人要有能力爲他尋找願意生孩子的女人,通常有錢人都會花大價錢買一個女子,代替妻子的職責來完成傳宗接代的大事。

和嚴苛的刑法相比而言,聽妻入獄是特別人性化的一個舉措。它起源於東漢年間,那時只有部分辦案的官員運用了這項特權;不過這畢竟關係到國人都重視的孝道,因此一直到魏晉時期它都被保留下來,併成爲普遍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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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這樣人性化的一件事情最後遺失在歷史長河中,成爲過去了,如今社會對待死囚犯不再有這樣的福利。不過從女性的角度來看,這並不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反而是她們的悲劇命運的體現。

古時男尊女卑,女子身份低下,從小就要被迫接受三從四德的思想;長大以後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於他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未來會如何。聽妻入獄對男子、對其家族來說是福利,但是對女子而言則是災難的開始,可悲的是這些女子沒有說不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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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會問女子願不願意,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她們只是一個生育的工具而已,根本就無從選擇。等到懷上了孩子以後男子便會被處決,而撫養孩子的重任只能落在女子的肩膀上,就算有家人幫襯始終不如有丈夫依靠有安全感。

古代的刑法都比較嚴苛,很多酷刑和酷吏都源於那個時期,統治者爲了有效的治理國家而用各種刑法來懲治犯人,死刑是最嚴重的刑法。不過嚴刑和仁義也是可以並存的:人之將死,大家都願意讓他們不留遺憾的離去,而留下子嗣是對死囚及家人最好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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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女子的地位不再低下,她們也有了選擇的權利,不可能爲了別人完全失去自我。而且現代人香火傳承的思想已經越來越淡,子嗣對於男人來說也沒那麼重要。如今看來這樣的特例並不值得傳承,它是封建思想的產物,只能適用於落後的古代,註定要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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