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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在民間是怎樣的形象?民間的包公形象是如何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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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北宋時期名臣。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爲神明崇拜,認爲他是奎星轉世 ,由於民間傳其黑麪形象,亦被稱爲“包青天”。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介紹,接着往下看吧。

包公是中國人最熟悉的清官,他鐵面無私、不徇私情,日斷陽、夜斷陰,鋤國舅、鍘駙馬、鍘判官、鍘包勉、下陳州、審烏盆,爲國除奸、爲 民洗冤,留下了一個個膾炙人口、婦孺皆知的精彩故事。

雖然這些充滿傳 奇色彩的故事都是說書唱戲者爲了更好地塑造包公高大神祕的形象而編寫 出來的情節,但是卻也並非完全空穴來風,無中生有,而是有着一定的歷史依據的。

包拯在民間是怎樣的形象?民間的包公形象是如何形成的?

那麼,民間的包公形象是怎麼煉成的呢?

包公姓包名拯,公元999年生於廬州合肥(即今安徽省會合肥),是楚國忠臣申包胥的第三十五代孫。

北宋仁宗天聖五年,即公元1027年,二十八歲的包拯考中進士,開始 踏上仕途。

包拯的第一個官職是“大理評事”,這個聽起來挺不錯的職位實際上級別很低,大致相當於現在的法院陪審員。

隨後,包拯被任命爲建昌(今 江西省永修縣)知縣,但由於父母年事已高,不能隨他遠行,包拯就遵照聖人“父母在,不遠遊”的教誨,暫時放棄官職,留在家裏侍奉雙親。

後人有感於包拯的孝順,就把包拯兒媳撫養包拯幼子的故事移到包拯自己的身上,在《赤桑鎮》中讓他有了一個他敬之如母、衷心奉養的嫂娘。

包拯在民間是怎樣的形象?民間的包公形象是如何形成的? 第2張

直到父母去世之後,包拯才離開家鄉前往京城等候朝廷授予新的職位。在此期間,包拯寫下了一首抒懷明志的五律:“清心爲治本,直道是身謀。秀幹終成棟,精鋼不作鉤。

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史冊有遺 訓,無貽來者羞。”意思是說,做人要淡泊寧靜,光明正大,努力成爲一 個救民濟世、流芳百代的清官,就像秀挺的木材應做房屋的棟樑,精煉的鋼鐵決不去做鉤子一樣。

景佑三年(1036年),包拯被任命爲天長(今安徽省天長縣)知縣。 在知縣任上,包拯公正地斷了好多積案,還斷了一個奇案,因此聲名遠播,博得了清官的好名聲。於是,《烏盆記》、《探陰山》這樣的神鬼故事就應運而生了。

包拯在三十八歲時升任知州,先後在端州、廬州等地任職。他清明廉 潔,無私無畏,受到了世人的稱讚,也得到了上級的重視,之後,便應召 入京,開始了朝廷重臣的政治生涯。

包拯知廬州時,“執法不避親黨”,樹立了大公無私、不徇私情的光輝形象,這纔有了《鍘包勉》、《赤桑鎮》的傳奇故事。

包拯入朝後,歷任給事中、禮部侍郎、三司戶部副使、龍圖閣直學 士、樞密副使等職,他上書皇帝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請求朝廷准許解鹽通商買賣,並曾多次上表彈劾貪污腐化的不法之臣。

嘉祐二年(1057年),包拯被委以重任,出任北宋都城開封的知府。 開封知府是一個極爲重要也非常難當的職務,一是皇上可以隨便干預開封地方事務,二是聚集在都城的皇親國戚有些人仗勢欺人、胡作非爲。

包拯在民間是怎樣的形象?民間的包公形象是如何形成的? 第3張

包拯在開封知府的任期內,秉公理政、不畏權貴、一身正氣、鐵面無 私,“貴戚宦官爲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童稚婦女,皆知包拯之名,京師爲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即使你不走關節,包公也會爲你主持公道)。”

按舊規矩,百姓即使有訴訟也不能直接到官署遞交狀子,而要通過打點門子小吏把狀子遞上去。一心爲民做主的包拯打開官署正門,讓告狀的人能夠直接走到他的面前稟明事由、陳述冤屈,辦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瞞。

包拯的做法雖然得罪了不少皇親國戚,但是他行得正、坐得端,誰也拿他沒有辦法。

由於包拯心中裝着黎民百姓,敢於和亂行不法的達官貴人、皇親國戚進行鬥爭,勞動人民、文人墨客就編出三口銅鋤(龍頭鍘、虎頭鍘、狗頭鍘)等傳說和《鍘判官》、《鍘國舅》、《鍘美案》、《打龍袍》等戲曲劇目來讚美他、歌頌他、紀念他。

做了一輩子清官的包拯曾經說過下面的話:後代子孫當官從政,假若貪贓枉法,不得放回老家,死了不得葬入家族墓地。假若不聽從我的意志,就不是我的子孫。

這樣擲地有聲的話語應該時時在每一個爲官者的耳邊響起,如此則百姓大幸,國家大幸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