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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古代的古人如何防控家族權力腐敗嗎?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5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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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二十四史,家族腐敗史不絕書。民間流傳了幾千年的古語 “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可以視爲家族式腐敗的一個最爲通俗的註解。當然,有權利必然會引起貪腐的慾望,那麼古代有哪些方法控制家族權利呢?

其實,家族式貪官只不過是家族式腐敗的冰山一角。家族式腐敗有兩種情形,一是身居要職的官員,家族的全部或大部分成員依仗權勢侵吞國家、社會財富,形成貪官家族;一是有些腐敗家族不只貪財,還企圖控制政權甚至取而代之。爲了做好有效防控,保衛帝王這一小家,針對不同類型的家族勢力,出現了不同的做法和制度。

外戚者,皇后、皇太后一姓之親戚也。“ 祖宗成規 ” 成爲制約外戚的重要法寶。東漢時,“ 後宮之家,不得封侯與政 ”。宋代爲皇帝選皇后,特意 “ 選於衰舊之門,庶免他日或撓聖政 ”。所以,宋代 “ 女子之防尤嚴 ”,不允許后妃預政。個別得寵后妃,恃寵干政,皇帝一旦發現,也予以嚴裁。這些 “ 故事 ”,被固化爲 “ 祖宗遺訓 ”,深入人心,轉化爲朝野人士的共識和自覺,是對后妃勢力的最有力的制裁。

宋代重文輕武,外戚 “ 不得任文資 ”,就不可能佔據要職,自然也形成不了太大的政治勢力。但也有先爲高官而後聯姻而成外戚者,則可任文官,但一不許任侍從官,二不許任二府要職。宋代凡帶殿閣待制以上職名,皆爲侍從官。因此,宋代外戚受到很好的抑制,沒有形成勢力集團。把持朝廷、弄權舞弊的只有外戚韓侂冑和賈似道,且都出現在南宋後期朝綱混亂之際。

但是,這些制度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實,外戚就會成爲心腹之患,如到了清代,雍正歷數外戚年羹堯種種罪狀共九十二款,款款都直指權力家族化與腐敗,都 “ 當大辟,親屬緣坐 ”。士大夫家族一旦擁有權勢,便成爲家族腐敗的源頭,或者說,家族腐敗是權力腐敗的變種或形式,而且單個人腐敗一旦上升到家族腐敗,往往便形成政治權力鬥爭。

揭祕:古代的古人如何防控家族權力腐敗嗎?

因此,家族腐敗威脅政權。最低層次上容易引發黨爭,任人唯親,是政壇上的毒瘤,因此,歷代帝王都採取了相應的防控措施。一個很重要的舉措是,科舉上抑制官二代。科舉在長達 1300 多年曆史上爲寒門士子晉身參政提供了機會,但各個時期都有相當一部分官員子弟並非依靠自己的真才實學,而是倚仗父輩的權勢實現金榜題名,這實際上剝奪了很多寒門子弟的政治權利。

因此不少帝王有意識地將抑制官員子弟應試作爲獎掖寒士、體現公平的一種手段。唐代明確提出 “ 科第之選,宜與寒士,凡爲子弟,議不可進 ”,宋代專門創立了 “ 牒試 ” 制度,規定官員子弟、親戚、門客須專送別處考試。爲了防範家族權力過甚而腐敗,宋朝還規定,官爵不能世襲,此後更是形成制度,這就使官員的權力 “ 一代享用便盡 ”。

王明清在《揮麈前錄》提到,本朝父子兄弟爲宰執者有二十餘人,但是他們並不單純依靠老子的權勢,主要還是憑個人的奮鬥,依賴於選官制度。因此,他們在實際的政治活動中,時時表現出維護皇權的一面。明朝嘉靖二十三年(1544)內閣首輔翟鑾的兩個兒子同登進士,時人譏之 “ 一鸞當道,雙鳳齊鳴 ”,翟鑾也因此被彈劾 “ 有弊 ”。嘉靖皇帝震怒之下,將翟鑾父子罷黜爲民。萬曆八年(1580),內閣首輔張居正的第三子張懋修考中狀元,長子張敬修同時中進士。

消息傳來,輿論譁然。馬上令人想到三年前其二子張嗣修已考中了榜眼。時人作詩諷刺:“ 狀元榜眼姓俱張,未必文星照楚邦。若是相公堅不去,六郎還做探花郎!”兩年以後張居正去世,張氏兄弟考中狀元、榜眼的事,便成了張居正的一大罪狀。咸豐八年(1858),發生的戊午科場案中,主考官柏葰因家人收受考生賄賂,事發後被處以死刑。

清朝康熙時亦曾要求大臣子弟參加考試單獨編字號,規定取中名額,以實現 “ 大臣子弟既得選中,又不致妨孤寒之路 ”。同時,不少帝王對於官員子弟參與科舉舞弊實行嚴懲。爲了從根源上控制權力家族化的腐敗趨勢,從源頭上分散權力、從刑法上約束以及實行言官制等舉措都收效明顯。此外,歷代帝王還推行恩蔭制度以彌補家族權力慾。士大夫家族的形成一般有兩條渠道,一是科舉晉身,二是恩蔭晉身。前者取其才能,後者籠絡其心,當然也不排除皇帝故意爲之,意在讓其後代輕鬆上位,墮其苦學進取之心,使其自我衰落。

制度設計上,爲防控有的家族勢力膨脹,帝王有意識地維護即將衰落的家族勢力,以達到權力平衡制約。宋代還利用恩蔭制度滿足官員的富貴享受之慾,以息其權力慾,其規模史無前例。蔭補的範圍非常廣,花樣也多。雖然恩蔭制度在頂層設計上也對恩蔭晉身者予以了限制,但也是腐敗產生的重要原因。因而它是一把雙刃劍,遭到寒門士子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