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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祖定規矩:學生成績差老師發配邊遠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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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尊師重教的傳統。早在西周時期,《太公家教》已記載有“弟子事師,敬同於父”;春秋時期的孔子更留下了“有教無類”等至理名言……在中國古代,教師一直是備受尊重的一個職業。那麼,古代什麼人才能當老師?現代要想當老師得有從業資格證,古代“教師”從業也要通過考試嗎?

《登科記考》記載:“諸博士助教皆計當年講授多少以爲考課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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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漢以前,教師多是推薦,並不需要從業考試。但到東漢時期,中國出現了教師“資格考試”——要想成爲太學博士,得通過太常主持的考試(有點類似今天教育部主持的考試)。當時,經學名流纔有任職資格,而且,對教師個人的教學經歷和年齡都有相應的規定,要求曾教過學生50名以上,年齡不小於50歲。

隋唐時期,中國形成了完備的官學制度。官學,相當於今天的公辦學校,既有小學,也有大學;既有綜合性學校,也有專科學校。當然,教學管理和要求也更規範更嚴格了,對教師從業資格和教學能力都有一套完善的考覈辦法。

唐代對包括教育行政官員和教師在內的學官,同其他官員一樣,均要定期“考課”,一般每年一小考,三至五年一大考。考覈內容分業務、品德及教學效果等,考覈結果分爲九等。其中,授課數量是考覈定級的重要標準之一。此即《登科記考》中所說的:“諸博士、助教,皆計當年講授多少以爲考課等級。”

明成祖定規矩:學生成績差老師發配邊遠地區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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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教師稱謂很多,繼秦漢出現“博士”後,到宋代教師又有了一個新的稱謂“教授”。石介、孫復、胡瑗等宋代一批著名學者都曾被聘爲太學教授。宋代是民辦學校開始興起和繁榮的時代,私立書院流行,但朝廷對官學同樣抓得很緊,要當上“公辦教師”同樣得考試。

宋熙寧八年(公元1076年)實施的“教官試”制度,大概是中國教育史上最難通過的教育主管和教師資格考試。《文獻通考·學校七》稱,由於考試過嚴,元豐元年(公元1078年),全國州、縣的教授“只五十三員”,“蓋重師儒之官,不肯輕授濫設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