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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聯邦總督 馬來聯邦硬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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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聯邦(1895年-1946年;英語:Federated Malay States,馬來語:Negeri-negeri Melayu Bersekutu,華語俗稱“四州府”)是英國在馬來半島的殖民政權之一,1895年由半島上4個接受英國保護的馬來王朝所組成,包括雪蘭莪、森美蘭、霹靂和彭亨,首府爲吉隆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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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員州屬和第1屆馬來統治者會議

雖然總參政司爲聯邦名義上的統治者,四個州屬仍保有各自的世襲君主(蘇丹)。在馬來聯邦組成時,在位的蘇丹爲:

雪蘭莪的蘇丹亞來丁·蘇萊曼·沙

霹靂蘇丹伊德里斯·沙一世

森美蘭的嚴端端姑莫哈末·沙

彭亨蘇丹阿末·慕阿佔·沙

1897年在霹靂皇城江沙縣召開了第一屆馬來統治者會議(當時又稱爲杜爾巴會議),作爲四位君主間討論的平臺,爲今日統治者會議的雛形,統治者會議之後在1957年8月27日依照馬來西亞憲法第38條創立。

 司法

第一所最高法院於1906年創立,由司法專員統領,並授予法院司法權。1925年司法專員(Judicial Commissioner)的頭銜被更改爲大法官(Chief Jud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