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史語錄 > 揭祕:古代皇宮御用的樂舞機構有哪些?

揭祕:古代皇宮御用的樂舞機構有哪些?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1.02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揭祕:古代皇宮御用的樂舞機構有哪些?小編爲您講解。

漢魏時,雅樂舞和俗樂舞是由兩個不同性質的官署分別掌管的。雅樂舞的機構名爲“太樂署”又曾名爲“太予樂署”。俗樂舞的機構在西漢時有“樂府”,東漢時有“黃門鼓吹署”,曹魏時有“清商署”。

揭祕:古代皇宮御用的樂舞機構有哪些?

一、太樂署的建立

“太樂署”在漢初就已經設立了,是管理演奏雅樂舞的“正統”機構。雅樂雅舞,主要是沿襲周代的樂舞,用於祭祀,朝享射儀,官有太樂令丞,是太常(掌管禮儀祭祀的最高官員)的屬官。

到東漢,“太樂署”改名爲“太予樂署”,官名太予樂令,仍屬於太常卿領導。太予樂令下面有員吏二十五人,樂工和舞人三百八十人。

漢代對於雅樂舞人的選拔,有極其嚴格的條件,首條是“卑者”之子不能參加這所謂“神聖”的祭祀宗廟的舞蹈行列,只有二千石到六千石俸祿的高官,關內侯到五大夫爵位的親生嫡子,オ有資格參加。年齡要在十二歲至三十歲之間,身高要五尺以上,容貌要端正,身材要優美,具備了以上條件,纔可以爲舞人。

選拔舞人的條件,是漢代大樂律所定:從“‘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廟之酬”來看,這“律”是根據封建統治階級嚴格的等級制度而制定的。“雅樂”“雅舞”是爲封建地主階級所專有這種樂舞的演奏,是爲了階級的功利目的,因此“太樂署”這個機構爲封建社會的各個朝代所保留重視。

“樂府”正是和“太樂署”相對的一個官署,專管俗樂俗舞。“樂府”在秦代已有,漢武帝時擴充了樂府的人員。收集全國各地的民間歌舞,加以編制和演奏,主要的目的是爲了官廷中的享樂,其次,有的部分用於郊祀。官有樂府令丞,屬於管理皇室財物和供養的少府領導。

樂府成立的初期,有傑出的音樂家兼舞人李延年,他在音樂創作方面有很高的才能,並善於吸取外來樂曲,另創出新聲,他還能即席歌舞,有一次他在漢武帝面前起舞歌唱:

“北方有佳人,絕世而獨立,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寧不知傾城與傾國,佳人難再得”(見《前漢書》卷九十七)。

歌須他的妙麗善舞的妹妹,武帝果然把他的妹妹召進官去,封爲李夫人,李延年被封爲協律都尉。李夫人死後,李延年的兄弟都被武帝所殺。

揭祕:古代皇宮御用的樂舞機構有哪些? 第2張

二、樂府的建立

樂府的成員,主要是從全國各地來的民間藝人,包括的地區非常廣大,東至東海,西至甘肅以及西域少數民族地區,南到長江以南,北至北邊少數民族地區。有專長於歌唱的,吟誦的,有器樂演奏員,有扮假形的象人,有歌舞演員。

樂府的建立,是在西漢的全盛時期,當時的農業和手工業生產不僅得到恢復,而且有了很大的發展,社會財富增加,民間樂舞文化生活相應的有了提高和發展。

樂府成立以後,組織了大規模的採集工作,對豐富的民間歌舞進行了選擇、改編和演奏。雖然有部分民間樂舞,配上了消極的內容,歪曲了原來的面貌,但絕大部分,都保存了民間樂舞的本色。從留存到現在的樂府歌詞中,可以看到。

樂府的被罷,是在西漢政權要崩潰的前夕,當時的貴族官僚瘋狂的兼併土地。農民和小工商業者大量破產與流亡,無法生活,迫使與統治階級進行反抗鬥爭。西漢的統治階級在政權基礎動搖和難保的情況下,不得不採納儒家所提出的罷掉樂府的做法。樂府人員中除了可以用於祭祀的樂舞入員,歸入太樂署以外,其餘的民間樂舞藝人都屬於“不合經法”,一律除名。樂府的機構從此取消,在樂府的八百二十九個工作人員中,把擔任民間樂舞的四百四ー人全部免職。

自漢武帝元鼎五年(前112年)(或稍遲一年)立樂府,到漢哀帝綏和二年(前7年)罷樂府,樂府這一政府設立的管理民間樂舞的機構,共存在了約一百零六年。

三、黃門鼓吹署

“黃門鼓吹署”是東漢的俗樂舞機構,因爲出入於皇室爲官廷服務,所以稱爲“黃門鼓吹”。

後漢蔡邕說:

“漢樂有四品,全是太予樂,二是雅樂,三是黃門鼓吹,四是短簫歌。”並說:“黃門鼓吹,天子所以宴樂羣臣,詩所謂坎坎鼓我,蹲舞我者也。”(見劉昭《續漢書禮儀志》注補)

漢樂四品中的一、二品是雅樂舞,屬於太予樂令掌管,三、 四品是俗樂舞,屬於承華令掌管,承華,是東漢的俗樂舞的 樂官,相當於西漢的樂府令丞。《唐六典》載:“後漢少府屬官有承華令,典黃門鼓吹百三十五人,百戲師二十七人。”

“黃門鼓吹”是鼓吹歌舞的演奏組織,不僅是音樂的演奏,實際上包括了歌舞,並且演奏的主要內容是相和歌和雜舞曲。曹植《鼙舞歌》序:

“漢靈帝西園鼓吹,有李堅者能《鼙舞》,遭亂,西隨段煨。先帝聞其舊有技,召之。”

可知雜舞屬於黃門鼓吹。黃門樂人就是黃門鼓吹樂人,這是黃門鼓吹樂人演奏《相和歌》的證明。

“黃門鼓吹”的名稱,雖然到了東漢才作爲正式名稱,但黃門樂人在西漢的宮廷中已經有了,《漢書禮樂志》載:“內有掖廷才人,外有上林樂府,皆以鄭聲施於朝廷,…是時(成帝時)鄭聲尤甚,黃門名倡丙疆景武之屬,富顯於世。”另外鼓吹員的稱號,在西漢的樂府中也已經應用了,如“陳吹鼓員”“沛吹鼓員”、“巴渝鼓員”、“邯鄲鼓員”、“長樂鼓員”、“歌鼓員”等等,這許多鼓員同樣不僅是音樂演奏者,也包括歌舞者如“巴渝鼓員”就是《巴渝舞》的表演者。因此,可以說“黃門鼓吹署”是東漢時期成立的俗樂舞機構,演奏的主要內容是《鼓吹曲》、《相和歌》和《雜舞》。

四、清商署

清商署是曹魏時期的俗樂舞機構,曹操、曹丕、曹睿都酷愛《清商樂》,並且親自作了許多歌詞配合歌舞的演奏,《清商樂》因爲得到統治者的愛好而有了新的發展,公元220年曹丕建立魏國,把“清商”從鼓吹署中分立出來,設立了“清商署”。“清商署”的樂官名爲清商令,屬於光祿勳領導。

“清商署”演奏的主要內容是俗樂舞,《相和歌》的《清商三調》以及《雜舞》等。《鼓吹樂》到西晉時期,在組織機構上歸於太常領導,所以後來對鼓吹樂的概念,僅指《鼓吹曲》又名《短簫饒歌》和《橫吹曲》又名《騎吹》。《雜舞》和《相和大麴》等歌舞就完全屬“清商”的機構演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