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史語錄 > 中國古代也有環保的法律?思想家荀子的環保理念

中國古代也有環保的法律?思想家荀子的環保理念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8.09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隨着全球環境的惡化,現在環境保護絕對是大家最爲關注的話題之一。然而你知道嗎?中國古代就已經有世界上最早的環保法律了,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看一看。

在古代早期,保護環境被提到政治高度。戰國時期趙國著名思想家荀子,便提出了環保治國理念。《荀子》一書中第九篇《王制》,專門談如何做國家領導人,大概意思是,在草木開花結果的時候,不能砍伐山林,踐踏和破壞草木的生長。荀子把這種環保要求,稱爲聖王之制也。

中國古代也有環保的法律?思想家荀子的環保理念

比荀子早約四百年的齊國上卿管仲便是位環保專家,在任時倡導環保治國,稱爲人君而不能謹守其山林菹澤草萊,不可以爲天下王。此話見於《管子·地數》。

古代管環保的部門,名稱自然不叫環保部。據清黃本驥編纂《歷代職官表》,中國古代早期的環保部叫虞,虞,既是機構名,又是官銜名,其很大一部分職能與今天的環保部相同,但所管理範圍更大,山、林、川、澤的保護與治理,都是虞的職責。

舜所設九部委中就有環保部——虞。虞的編制不小,第一任虞官名叫伯益。《尚書·堯典》中記錄了舜認命伯益做環保部長的事。國內有環保學者認爲,舜所設的虞,是世界上最早的環保部,伯益是最早的環保部長。

伯益確是環保專家,環保部長做得相當稱職。從史書記載和傳說來看,伯益是嬴姓史祖,治水專家大禹的得力助手,他發明了水井,保證人類飲用水源免受污染;同時還是動物保護權威,即《漢書·地理志》中所謂 伯益知禽獸。另傳,《山海經》也是伯益寫的。

中國古代也有環保的法律?思想家荀子的環保理念 第2張

中國古代的環保立法,可以追溯到上古夏代大禹執政時期。《逸周書·大聚篇》記載,大禹在任時曾頒發了一條禁令: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長。夏三月,川澤不入綱罟,以成魚鱉之長。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當時的秦國出現了真正意義的環保條款。秦國這環保條款,發現於1975年12月。當時在湖北省雲夢縣城關睡虎地11號秦墓中,出土了一批秦簡,其中一部分竹簡上記錄的是秦國的法律,後整理出了《秦律十八種》。環保條款記錄在其中的《田律》上,這部法律因此被看成是中國最早的環保法。

《田律》中,除了前代規定的春季不準亂砍亂伐外,還有多條環保規定。其中有兩條很新鮮,一是,規定不得堵塞河道;二是,不是夏季不準焚燒草木灰當肥料,這一條,就今天來說,對保護大氣很有作用,可以避免大氣污染,減輕霧霾天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