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史語錄 > 從商朝到西周,女性的社會地位爲何會逐漸下降?

從商朝到西周,女性的社會地位爲何會逐漸下降?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4.58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商朝時期,女性可以參與政治、經濟、軍事等活動,但到了西周時期,女性的權力被周禮削弱,再到春秋戰國時期,禮教對女性束縛越來越嚴格,在這個過程中,女性的社會地位呈現出持續下降的趨勢,爲什麼會這樣呢?感興趣的小夥伴們跟小編一起看看吧。

從商朝到西周,女性的社會地位爲何會逐漸下降?

一、周王朝宗法制的確立

武王伐商建立周王朝之後,社會經歷了一次劇變。爲了鞏固這一新興國家的統治,加強對殷族遺民及周邊聯盟方國的控制,周王朝實行了分封制的措施,將同姓、功臣、姻親等封於王畿周圍,以“藩屏”王室。爲了促進分封制的順利實行,又建立了與之相輔的宗法制。

宗法制是在原父權家長制基礎上發展而來的更加完備的制度,其以血緣爲紐帶,確立了分封、世襲、嫡庶、長幼及親疏關係從而確立了以周王爲“大宗”的自上而下的森嚴等級制度,保證了分封制的實施及社會的初步穩定與發展。

與分封制、宗法制相匹配的,還確立了禮樂制度。周代統治者在武力拓疆的同時,尚不忘繼承夏商兩代積澱下來的禮樂教化。

二、宗法制對女性地位的影響

西周宗法制的確立,不僅維繫了社會秩序,對婦女的行爲規範及社會地位也進行了約束和控制。上文提到的《禮記·喪服》中的“三從”原則就將婦女牢牢束縛在紡紗織布、耕植勞作的農業活動範圍之內。

從商朝到西周,女性的社會地位爲何會逐漸下降? 第2張

1.西周女性的政治與宗教地位

周王在進行祭祀時,王后姜派史官叔到太保那裏參加祭祀。史官是代表王后的身份參加祭祀活動,說明王后能夠參與王室的祭祀之事。從墓葬資料中,我們也能窺見周代早期女性的較高社會地位。

在河南地區發掘的一座大型墓:“墓室上口長6.3米,寬5.1米。下口長5.7米,寬4.5米,深11.6米,墓道接南壁處寬3.5米。”就其規格及形制來看,該墓可與同時期諸侯墓葬相當。

同時,該墓葬中葬品也非常豐富,有銅戈、銅鈴、銅管等物品,從其墓葬來看,該夫人生前地位極高。但隨着宗法制的不斷完善,西周中後期女性的地位便不復輝煌,女性參與政事的記載鮮有所見。

2. 西周女性的經濟地位

從西周經濟關係及秩序來看,只有早期的貴族女性擁有一定經濟權力。越到後期這種權力越來越小。而平民女性在經濟上的地位一直是相當低的。周代早期的王后及貴族婦女在王室經濟中是有一定重要性的,其能夠參與與農業相關的活動,也能夠佔有一定的田產,而且能夠賞賜臣下一定的財務。

《禮記·祭統》中曾記載天子親自耕田,王后親自織布。這說明王后和諸侯之妻都能夠監管並參與蠶織之業,而蠶織之業是周代農業。如今留存銘文中“姜氏”爲周康王的王后,“內宰”是王室的經濟管理者。

其意爲內宰蔡在王后姜的統領下,指揮百工從事生產活動。這條銘文將王后能直接參與經濟管理事務的權力體現了出來,說明周代早期王后手中掌握着王室的部分經濟大權。

從商朝到西周,女性的社會地位爲何會逐漸下降? 第3張

另外,通過王后及貴族女性賞賜給臣下的財物,我們也能對早期貴族女性的經濟地位略見一斑。然而,就西周後期平民女性來講,她們的經濟權力被嚴酷扼殺。

3.西周女性的軍事地位

商代文武雙全的女將婦好很典型地說明了商代女性在軍事上的地位,但西周時,女性在軍事上的地位與之無法相比。

雖然西周早期部分王后及貴族女性也參加過軍事活動,但較商代女性具有領兵與統兵權的地位相比,是微乎其微的。

《尚書·泰誓》記載:“(武王)予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亂”爲“治”的意思,“亂臣”即治理天下之臣。馬融曰:“十人,謂周公旦、召公奭、太公望、畢公、榮公、太顛、閎夭、散宜生、南宮适,其一人謂文母。”

在這裏,文母,即武王之母太姒。她在興周過程中是武王的十大肱骨之臣之一,且位列十人之首,可見,當初太姒應該如封號一樣,曾經在軍事中亦發揮過重要的作用,在征戰過程中,建立了自己崇高的地位。

在部分出土銘文中,也能見到周王室女性參加軍事活動的記載,現列舉如下:《堆叔簋》銘文曰:“唯九月,堆叔從王員徵荊楚,在成周,椄作寶簋。”銘文意爲昭王妃王員參與南征。雖然無法確認王員是否真正領兵作戰,但從作簋以紀念的行爲來看,她在此次戰爭中影發揮了不小的作用。

從商朝到西周,女性的社會地位爲何會逐漸下降? 第4張

另據前文已提及的《作冊夨令簋》中,王姜隨軍出征,爲伯懋父舉行“尊俎”的儀式,對夨令進行賞賜,可見其在戰爭中亦發揮着不小的作用。《作冊睘卣》銘文曰:“唯十有九年,王在斥,王姜令作冊瞏安夷伯,(夷伯)賓瞏貝布,揚王姜休,用作考癸寶尊彝。”

這條銘文是說康王東征斥地,康王后王姜令作冊睘去安夷伯。從《作冊夨令簋》和《作冊睘卣》中,可見,王姜多次隨軍出征,且由於其在戰爭中有卓越表現,受到作冊官們的尊敬而作器來紀念這些事情。這表現了王姜在當時是有一定的軍事權力的。

但到西周中後期,就極少再見到有關女性參與戰爭的記載了。這是由於周禮嚴格地限定了女性只能操勞家庭事務,如果參與其他政事,就是“逾禮”,就要受到殘酷的懲罰。當然,與商代女性擁有的領兵統兵相比,周代女性也只是在隨軍出征上有所作用,較商代而言,周代女性地位已然降低了不少。

三、西周女性的婚姻地位

1.繁瑣的婚姻制度

西周婚姻制度是爲宗法制服務的,在宗法制前提下,西周恪守“同姓不婚”及“嫡庶妻等級婚制”的規範。這一規範,加強了西周父系的權力,同時有利於統治階級內部權力和財產的分配與繼承,從而鞏固了西周王朝的統治。

同西周初期婦女在政治、經濟、軍事上擁有部分權力一樣,此時西周部分貴族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也是比較高的。“同姓不婚”的原則使西周王朝注重加強與周邊諸侯國的聯姻關係,通過這種政治聯姻,有力地確保了西周的統治。

而這種婚姻制度中的女性,由於作爲聯繫兩國外交關係的關鍵人物,尚處於較高的地位。西周前期政治婚姻對於聯繫周與諸侯國的關係是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的,而作爲聯姻的女性,即是兩邊關係穩定的紐帶,又是雙方經濟、政治、文化交流的使者,其作用不容忽視。

從商朝到西周,女性的社會地位爲何會逐漸下降? 第5張

2.女性學習內容的變更

西周時期,隨着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人們對鬼神崇拜漸持懷疑態度,在“敬天保民”思想的主導下,巫卜祭祀之功能漸漸衰退,代之而起的是史官,由其掌握國家的天文曆法的觀測與制定、典籍收藏與整理以及貴族子弟的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史官代替了巫職人員,從而使巫職人員的職能大爲縮減,漸漸退出了社會管理的職位,其中的女性巫職人員亦隨之不復其商代時的榮耀。

在周禮興盛的時代,女子所受的教育僅限於學習容貌禮儀及紡織製衣之事,不必像男子一樣學六藝之事。因此,六藝之教是將女子排除在外的。當然,就貴族女性而言,她們所接受的教育應該是系統的、全面的。

貴族女性要學習婦德、婦言、婦功、婦容,不僅要知道居家之禮,還要通曉治國之術。這從周代早期能夠參政並涉及軍務的太姒、王姜等人可以看出。但就社會整體教育水平而言,大多數婦女是無法接受與男子同等的教育的。

周代設立專門的學校教授貴族子弟以禮、樂、射、御、書、數的六藝,學在官府的局面將教育壟斷在貴族男性階層中,長期以來對女子進行的教育將“夫爲天”的觀念根植於女子意識深處,女性被嚴禁於家庭事務之中,造就了不平等的男女地位。

以上從政治與宗教、經濟、婚姻、軍事及教育的方面來討論了西周女性地位的變化。由之,可以看出,西周早期貴族女性尚有一席地位,但隨着宗法制的發展與完善,其女性地位較商代已然一落千丈,女性漸漸淪爲男性的附庸,成爲男權制下的犧牲品。

從商朝到西周,女性的社會地位爲何會逐漸下降? 第6張

結語

每個時代都有自身的烙印。受政治、經濟等因素的影響,商代的女性擁有後代王朝都無可相當的權力,但當時也存在着男尊女卑的思想,對女性的歧視與壓迫也無可避免。

變革之後的西周社會,女性地位驟然下降的同時,也存在着某些發展不平衡的態勢,分封制度的缺陷使得禮法不能完全影響偏遠之地,因此周邊民族的女性地位仍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保持較高的水平。當然宗法制與禮樂制度對女性的歧視與壓迫是有目共睹、不可否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