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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明時期,節度使和總督兩種制度有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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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960年—1279年)是中國歷史上承五代十國下啓元朝的朝代,下面小編爲大家帶來詳細的文章介紹。

節度使和總督都是地方大員,一地之最高長官,雖然它們有着諸多相似之處,但本質差別仍然較大。節度使制度形成於唐朝,宋朝雖然延續,但由於宋朝整體實行“強幹弱枝”的統治模式,節度使的職權一再被削弱,實際上最終已經淪落爲了虛銜。總督制度則源於明朝,是中央集權制發展到巔峯的產物,朝廷已經擁有了一套完整的制約方式,因而並未出現唐朝節度使割據一方的局面。分別來介紹一下兩種職務吧。

節度使:宋朝時期職權大幅度削弱,最終淪爲虛銜

節度使這個職位出自於唐朝,最早其實只是單純的武將職能。其源於魏晉以來的都督,因受職時朝廷賜以旌節,故而有了節度使這個名稱。唐睿宗景雲二年(711年),賀拔延嗣爲涼州都督充河西節度使,節度使這個官職開始正式登上歷史舞臺。

唐玄宗繼位之後,開始在各道設置採訪使,其職權類似於漢朝的監察刺史,主要用來監察節制地方各級官員。後來,由於邊患日益嚴重,爲了加強邊帥權力,於是開始形成節度使兼任採訪使,各節度使職權開始由單一軍事轉變爲軍政財一把抓,職權得到進一步擴大,最終釀成了“安史之亂”之禍。而在安史之亂之後,節度使制度開始蔓延全國,最終形成了藩鎮割據局面。

在宋明時期,節度使和總督兩種制度有何區別?

宋朝建立之後,最初延續五代時期舊規,節度使職權仍然極大,獨攬轄區軍政財權。不過,爲了避免重蹈覆轍,宋朝一直奉行“強幹弱枝”的管理模式,因而宋太祖趙匡胤、宋太宗趙炅開始採取各種方式,不斷削弱節度使的職權,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

乾德三年(965年),宋太祖趙匡胤下令,要求各地賦稅除日常軍費所需之外,全部運往中央,剝奪了節度使擅自處理地方賦稅的財權,進一步加強了中央對地方財政的把控。同年,又下令各州府選送精兵進入禁軍,由中央直接統轄,使得節度使軍權也被進一步削弱。

太平興國二年(977年),宋太宗趙炅則詔令所有節度使屬下的各郡全部直屬中央,節度使除所領一州之地外,不再管轄其他地區,而且朝廷開始派遣朝臣出任各地知州、知府,使得節度使管轄範圍不斷縮小,且不再負責本州政事,政治權利進一步削弱。

經過趙匡胤和趙炅的一再削弱,宋朝的節度使軍、政、財大權喪失殆盡,最終徹底成爲了榮譽性的虛銜,禮遇優厚,但卻沒有任何實權。

總督:中央集權制發展到巔峯的產物,仍擁有實權

總督這個職位出自於明朝,不過明初的總督與後來的地方最高長官並不同,而是被稱爲“專務總督”,例如總督糧儲、總督河道、總督漕運等等,是負責單一職能的官員。

在宋明時期,節度使和總督兩種制度有何區別? 第2張

明初時期,朝廷經常派遣尚書、侍郎、都御史等官員,代表朝廷到各地安撫軍民、督查政務,被稱爲巡撫,或被稱爲鎮守,但需要注意的是,這只是臨時官職,朝廷需要的時候予以任命,但完畢之後便即撤銷。這些官員的職權雖然夠大,但主要是以政事爲主,軍事爲輔。後來,由於巡撫也要擔負剿滅各地叛亂的職責,因而出現了巡撫兼提督軍務這樣的職務,巡撫一職這纔開始涉及軍務。

正統六年(1441年)正月,明朝開始首次出現總督軍務這個職務,正統末期至景泰初期,朝廷開始向地方派遣總督,不過此時的總督仍然是因事而設,事畢即撤。直到成化五年(1469年),在兩廣設立總督之後,這纔開始成爲常職,並就此沿襲了下來。

從明朝總督職位的發展來看,明朝的總督更像是“巡撫+提督軍務”的組合,雖說對地方財、政、軍均有監督和管轄職權,但又沒有直接統屬關係,職權雖然夠大,但受朝廷制約比較嚴重,因而並未向唐朝的節度使那樣,形成割據一方的局面。而且均爲朝廷派遣制,朝廷可以隨意調任。

綜上所述,宋朝的節度使和明朝的總督,一個逐漸走向了沒落,一個逐漸走向了成熟,兩種職位的職權在這兩個朝代均是在不斷變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