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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三寸金蓮,一種畸形的美,這種陋習爲何會流傳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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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足”也叫“纏足”,是中國古代女性修飾的一種方式,也是中國古代沿襲了千年之久的一個陋習。在女子年幼的時候,用五尺長兩寸寬(裹腳布還有規格標準)的布條把她的小腳緊緊地纏住,控制住她的腳不讓往大了長,目的是纏出“三寸金蓮”,纏出的小腳又叫“彎弓”。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纏足時,讓四個小腳指頭向下彎曲貼在腳心,把腳背彎成弓形,然後把布條緊緊地纏住,甚至造成腳指頭折斷和流血。這樣的“纏足”要一直纏到女子長大成人後,“小腳”成型了,然後每天早上起牀,還要將“小腳”緊緊地裹住,晚上睡覺前再去解開。那個長長的布條,要伴隨女子一生。纏足的過程極端疼痛,並會導致終生殘疾,而裹足的習俗也限於漢族婦女。

歷史上的三寸金蓮,一種畸形的美,這種陋習爲何會流傳下來?

那麼,“纏足”這種違反人性的陋俗,它是怎麼來的呢?

這其實與古代的思想觀念與社會環境有關,在男權當權的社會上,那時的男人喜歡女子如步步蓮花婀娜多姿般的走路姿態。所謂的女性美就是要體現出她們“陰柔”的一面,就是嬌小、柔弱、嫺靜以及要有柔和的曲線等等。宋代以前雖然沒有出現過裹足的習慣,但男人對小腳的追求也是存在的,久而久之社會上就形成了追求小腳的風氣。

纏足的起源已經難以考證,較爲流行的說法是南唐窅娘說。南唐的後主李煜的後宮裏有一個叫做睿孃的舞女,美麗多才,能歌善舞,後來李煜讓人打造了一個高六尺的蓮臺,讓窅娘纏緊雙腳、只着素襪站在蓮臺上跳舞。就這樣,纏足就從宮廷中流傳開來。

歷史上的三寸金蓮,一種畸形的美,這種陋習爲何會流傳下來? 第2張

這種說法的真實性我們無從考。北宋初年時,女人纏足的行爲並不多見,但是到了北宋神宗熙寧年間,當時的社會已經把女子“纏足”作爲一種美德了。當時,大多數的母親都會爲自己的女兒從小就裹腳,因爲兒童時期的腳掌柔韌度較好,比起成年時期更容易掌握裹成的形狀。明朝初年,朱元璋下令“男不許讀書、女不許纏足”,可以看出足已經成爲社會地位與上層文化的一個標誌。到後來女性爲了凸顯小腳之美,便穿上了弓鞋。

滿清入關後,統治者多次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並予以罪罰,但並未得到很好的改善,反而讓纏足越演越烈,發展到了鼎盛。清朝的女人除了繼續明代弓、小的審美外,還發展小、瘦、尖、彎、香、軟、正。“纏足”在明代時這種做法最初僅限於皇宮內部,但到了清朝這種習俗便蔓延到市井,普通百姓也大多開始纏足。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規定凡是康熙元年之後所生之女,若是有違法裹足的,可以移交吏、兵二部議處,兵民交付刑部,責四十板,流徙,其家長不行稽查,枷一個月,責四十板。而禁令僅僅也只有維持了四年。

歷史上的三寸金蓮,一種畸形的美,這種陋習爲何會流傳下來? 第3張

對古代女人來說,纏足並不僅僅只是身體上的傷害,長時間的纏足開始讓她們疾病纏身。纏足後,腳間的皺褶很難清洗,也容易積聚細菌;畸形的步態也使女人更容易摔倒,妨礙了女子正常參加社會工作,阻擾了女子的社交活動。這些限制使她們只能做手工勞動,也就使得女子的社會地位愈加低下。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後,重興放足之風。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中央政府明令禁止纏足,這個陋習才被徹底禁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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