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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末年的官制是怎樣的?王莽對爵位作出了哪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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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朝建立,王莽便推行改制,官制作爲改制的重點,進行爵位改革時,封爵也在進行。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西漢末年的官制是怎樣的?王莽對爵位作出了哪些改革?

西漢末年的官制

新朝的官制上承西漢官制。自西漢居攝年間起,王莽便開始推行改制。而官制也相應發生變化。比如居攝元年(6年)正月,「置柱下五史,秩如御史,聽政事,侍旁記疏言行。」此爲中低級官員的變化。

又如,居攝元年(6年)三月己丑,立宣帝玄孫劉嬰爲皇太子,號曰孺子。以王舜爲太傅左輔,甄豐爲太阿右拂,甄邯爲太保後承。又置四少,秩皆二千石。其中太阿一官爲始創,可參見西漢太傅、太師、太保、太阿列表。此爲高級官員的變化。

始建國年間的官制

新朝建立後,始建國元年正月朔,王莽建立了一整套建立在原西漢官制基礎上的新的官制。其重點是十一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中央官制由此發生重大變革,而地方官制變化不大。

爵位

始建國二年(10年)十一月,立國將軍孫建鑑於原漢朝劉氏在各地作亂,建議“諸劉爲諸侯者,以戶多少就五等之差;其爲吏者皆罷,待除於家。”王莽曰:“可。嘉新公國師以符命爲予四輔,明德侯劉龔、率禮侯劉嘉等凡三十二人皆知天命,或獻天符,或貢昌言,或捕告反虜,厥功茂焉。諸劉與三十二人同宗共祖者勿罷,賜姓曰王。”“唯國師以女配莽子,故不賜姓。改定安太后號曰黃皇室主,絕之於漢也。”

始建國二年(10年),更始將軍甄豐之子甄尋(時爲侍中京兆大尹、茂德侯)因爲不滿父親封賞過低,“即作符命,言新室當分陝,立二伯。以豐爲右伯,太傅平晏爲左伯,如周召故事。” 王莽即從之,拜甄豐爲右伯;隨即因甄尋作符命妄稱黃皇室主爲其妻而收捕甄尋,符命案爆發,甄尋逃亡,甄豐自殺。

西漢末年的官制是怎樣的?王莽對爵位作出了哪些改革? 第2張

尋隨方士入華山,歲餘捕得,辭連國師公歆子侍中東通靈將、五司大夫隆威侯棻,棻弟右曹長水校尉伐虜侯泳,大司空邑弟左關將軍堂威侯奇,及歆門人侍中騎都尉丁隆等,牽引公卿黨親列侯以下,死者數百人。”《尚書·舜典》說:舜“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竄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四罪而天下鹹服。”王莽仿照舜罰共工等的舊例,“流棻於幽州,放尋於三危,殛隆於羽山,皆驛車載其屍傳致雲。”

該年“以初睦侯姚恂爲寧始將軍”,而已自殺的甄豐的更始將軍一職則無人接替。

五等爵制的實行與第一次封爵

西漢居攝三年(8年),王莽奏請太后實行五等爵制。王莽在奏疏中認爲,「明聖之世,國多賢人」,並回顧了歷代封國的情況,稱「制禮作樂,實考周爵五等,地四等,有明文;殷爵三等,有其說,無其文。孔子曰:[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臣請諸將帥當受爵邑者爵五等,地四等。]奏可。

其封爵情況爲,「封者高爲侯伯,次爲子男,當賜爵關內侯者更名曰附城,凡數百人。擊西海者以「羌」爲號,槐裏以「武」爲號,翟義以「虜」爲號。」

經羣臣奏,太后詔曰:「進攝皇帝子襃新侯安爲新舉公,賞都侯臨爲襃新公,封光爲衍功侯。」

第二次封爵

新朝始建國元年正月朔(9年),王莽大封爵位。該年秋,「五威將奉符命,齎印綬,王侯以下及吏官名更者,外及匈奴、西域,徼外蠻夷,皆即授新室印綬,因收故漢印綬。賜吏爵人二級,民爵人一級,女子百戶羊酒,蠻夷幣帛各有差。大赦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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