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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時期,首都長安是如何加強自身的治安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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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不瞭解長安城的管理模式,接下來跟着小編一起欣賞。

美國著名社會心理學家馬斯洛把人的需求劃分爲五個層次,安全需求是僅次於生理需求的第二大需求。由此可見,安定的環境對人類生存的重要性。早在唐代,這種對治安的需求就已經引起了統治者的高度關注,而唐朝時首都長安又是如何加強自身的治安管理的呢?

一、長安作爲唐帝國的政治經濟中心,不僅自身涌動着錯綜複雜的暗流,而且還在不斷的吸引着其他地方的勢力

長安,在唐朝時不僅是中國的政治文化中心,而且是當時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大都市。因爲這種獨特的環境,長安的治安形勢一直都不容樂觀。

長安治安條件差的根源在唐初之際就已經埋下。唐代初年,唐高祖李淵屬意其長子李建成爲太子,但對於戰功赫赫的二子李世民卻也不加以打壓,反而封其爲天策上將,執掌軍政大事。

這種危險的政治結構,直接導致了朝中人心浮動,讓李世民產生了謀朝篡位的想法。

很快,在公元626年,李世民向李淵密告太子李建成與后妃有私。李淵大怒,召李建成入宮。李世民趁機在玄武門埋伏重兵,一舉殺害李建成和李元吉,並逼迫李淵讓位。這場事件被後世史學家稱爲“玄武門事變”。

唐朝時期,首都長安是如何加強自身的治安管理的?

玄武門事變宣告了唐高祖李淵時代的結束,也象徵着唐太宗李世民時代的開始。此後,李世民治國有方,唐朝出現了第一個盛世——貞觀之治,所以玄武門事變也被人不斷美化。

但即便如此也依舊掩蓋不了其弒殺兄弟、謀朝篡位的惡劣行徑。所以,玄武門之變從發生之際就給當時的唐朝人民,尤其是身居旋渦中心的長安人民造成了巨大的影響。

扯下玄武門事變的歷史色彩,它其實就是一場以武裝暴力爲手段的政治投機。然而這場投機給當事人帶來的天大的收益,卻直接點燃了長安無數人的慾望。

至此以後,投機和暴力就潛藏在長安甚至大唐人民的心裏。在此基礎上,俠文化野蠻生長。終唐一朝,民間俠文化濃厚就與此有巨大關係。

唐朝治安一直提不上去可以歸咎於俠文化,但長安治安卻遠遠不是一個俠文化可以概括的。

首先,長安是唐朝的首都,李唐皇族和公卿將相都生活在其中。這幫人天生凌駕於法律之上,再加上玄武門之變中李世民做的好榜樣,所以成天想着怎麼搞政治投機,武裝奪權,即便是沒什麼志向的紈絝子弟,也少不了鬥雞走狗,呼朋引伴。有這麼一幫人在,長安的治安幾乎不可能會好。

其次,長安是唐朝的經濟文化中心,這種定位天生就能吸引五花八門的人。尤其是唐朝開放的民族政策使得世界各國人都瘋狂涌入長安,這其中魚龍混雜,三教九流無所不包,想要在這種情況下管好治安,對於生產力落後的古代而言無異於天方夜譚。

唐朝時期,首都長安是如何加強自身的治安管理的? 第2張

最後,由於唐朝本身就是一個封建王朝,其自身衰亡是不可避免。安史之亂後,唐朝國力日漸式微,長安也屢屢遭受兵禍。在這種情況下,別說治安了,長安百姓想活下去都難。

二、雖然帝國設置了大量管理治安的機構,但由於擾亂治安的本來就是上流人士,所以這些機構往往落於形式

當時的長安對唐帝國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畢竟長安是首都,是唐帝國的臉面。哪怕僅僅只是爲了顧及自己的名聲,唐朝統治者也不會放任長安的治安情況一再下跌。

正因如此,有唐一代,管理治安的機構很多。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負責整個長安地區治安管理和地方行政的京兆府,京兆府始創於唐朝開元元年,是唐玄宗爲了管束長安地區日益嚴峻的治安形勢而成立的專門機構。

京兆府不同於其它司法機構之處在於,京兆府不受逐級上訴的約束,凡是經過證實證據確鑿的案件的案犯都可以當堂判處死刑的,相當於擁有“先斬後奏”的權利。

除京兆府以外,也有早在北周時就設立的的萬年、長安二縣。二縣以長安朱雀大街爲分界線,分管東西坊市,“養鰥寡,恤孤窮,審察冤屈躬親獄訟,務知百姓之疾苦”,是長安治安管理的主要力量。

唐朝管理長安治安的最高機構是總管天下刑獄的御史臺。在唐朝之前,御史臺只負責參知政事,諫議國策。直到貞觀年間,才增設了臺獄司,開始擁有司法權力。由於御史臺直達天聽,故而對於皇親貴族犯事,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

除以上三者以外,唐朝負責治安管理的機構還有很多,這裏就不一一講了。從如此多的治安管理機構來看,唐朝的治安管理體系應該很完備。但也從側面反映出唐朝的治安環境應該並不樂觀,否則也不會連負責宮禁安全的左右金吾衛也兼具巡視長安各街市的職責。

但是,這麼多管理治安的機構,在很多時候都在吃乾飯。原因很現實,長安嘛!最不缺的就是有權有勢的人。這些管理治安的機構看似權力很大,可是真要碰上背景大的,誰敢公正執法。

唐朝時期,首都長安是如何加強自身的治安管理的? 第3張

就比如,安史之亂爆發後,即位的唐肅宗爲了借回紇兵力收復長安,向回紇人允諾,將整個長安的財貨都贈送給他們。回紇人藉此良機在長安城內燒殺擄掠、無惡不作。但長安有司沒一個敢過問的。

即便是有一些良知尚存的機構想要管束,最終也因爲遭到武力報復,最終不得不忍氣吞聲。

“回紇使掠人子女,所司禁之,毆擊所司。”

——《資治通鑑》卷 二二四 唐紀四十(四)

又比如唐代宗時的宰相元載,獨攬朝政、威勢無雙。其子仰仗元載之名,糾結流痞、收羅匪盜、欺男霸女、橫行霸道,長安百姓深受其害,可卻因爲他是當朝宰相的兒子,沒有一個機構敢出手懲戒。直到後來元載倒臺,其子才受到株連而死。

由此可見,唐王朝所設置的這麼多治安機關根本沒有真正發揮作用。

三、長安城的治安在不同時代遭遇着不同的問題,但長安的治安情況是好是壞總體還是取決於最高統治者的意願

有唐一代,無論什麼時期,想要維護長安社會治安的難度都很大。因爲很多不法分子都具有很深的社會背景,僅僅依靠相關治安管理部門是遠遠不夠的。對付這種人必須要最高統治者下決心整治,纔有可能實現。

比如唐玄宗時期,鄎國公主之子薛諗及其同黨連年在京城橫行霸道,劫掠錢財,但由於鄎國公主是唐睿宗之女,唐玄宗之妹,時人都不敢得罪,即便是專門管理長安治安的有關機構,也攝於其威勢,不敢過問。

唐朝時期,首都長安是如何加強自身的治安管理的? 第4張

直到薛諗及其同黨,越來越囂張,最後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當街殺人,而且還將受害者煮了吃掉,這種喪心病狂的殘忍行徑直接驚動了玄宗,玄宗大怒之下,下令將其同黨決殺於京兆府門,薛諗因爲是皇親,先判流放,後又賜死。直到此時,禍害長安多年的薛諗及其同黨才徹底被拔除。

但是,唐朝的統治者並不是每一個都擁有玄宗這樣的決心。

唐朝自安史之亂後,中央對地方軍鎮的信任降到最低點。爲了制衡地方軍鎮做大,皇帝開始陸續重用一大批宦官掌權。這些宦官不僅可以參知朝政,而且能夠染指軍權,因此威勢無兩,無人能制。

而且,由於宦官居於深宮之內,行於詭域之間,雖然善於猜度人心,玩弄權術,但普遍目光短淺,德行不佳,所以對於普通百姓更是心狠手辣,欺壓無度。

比如唐德宗時期出現的宮市,負責管理的宦官經常買東西不付錢或者以極少費用強買貨物,對於敢於反抗的普通百姓甚至直接杖殺,不僅損害了宮市的經營利益,也招致了百姓的怨恨。

同樣的例子還有依仗宦官權勢的五坊使,假借爲宮中捕捉鳥雀之名,在長安鬧市張網攔路,勒索錢財,而且還糾結惡少,打殺百姓,引起了極大的民憤。但因爲宦官權勢過大,有司官吏大多不敢過問,其中惡者,甚至同流合污。

對於宦官的殘民行爲,雖有一些政治果敢的官員予以打擊,但由於皇帝的偏袒,宦官們往往得不到任何懲戒。不過,一旦皇帝想要整頓,這些情況又會迅速好轉。

唐順宗即位後,由於不滿宦官俱文珍專權,宣佈罷去宮市,這一問題就徹底解決了。至於五坊小兒,由於憲宗、穆宗都忌憚宦官專權,爲了打壓宦官,罷免了五坊戶、減少五坊小兒數量,並限制其出宮,甚至處死違法的五坊使,也使這一問題基本得到了控制。

唐朝時期,首都長安是如何加強自身的治安管理的? 第5張

由此可見,對於作爲唐帝國首都的長安來說,僅靠治安管理機構是根本無法徹底整頓治安的。因爲相較於長安城中動輒出現的王子皇孫們,庶民出生,位卑職小的有司官吏根本不敢執法。在這種情況下,帝國最高統治者的整治決心往往決定着長安治安情況的最終走向。